Re: [新聞] 屋主也是「陸戰隊」 遇賊報警反遭砍傷

作者: spacealien (崩潰吧鄉民)   2014-10-29 16:18:13
※ 引述《lastmile (帕妮)》之銘言:
: 屋主、嫌犯發生嚴重扭打,連地上瓷磚都被掀起來,打鬥中兩個都掛彩,林姓嫌犯趁亂逃
: 亡十五天,被警方逮捕到案,還說自己不是故意傷人, 儘管嫌犯狡辯,但最後還是依照
: 強盜罪嫌以及殺人未遂罪移送法辦,處已7年兩個月的有期徒刑,附近鄰居:「他現在不
: 在家啦,差不多五六點會回來。」實際找到住處,黃姓屋主並不在家,但聽附近鄰居說本
: 身在開怪手的他,現在身體雖然並無大礙,但同樣是海軍陸戰隊,身手矯健的他,當初以
: 為制伏嫌犯後,卻被無預警砍了好幾刀後,嫌犯逃走,王署長說要,打電話等待警方救援
: ,警察還沒來,自己被砍傷住院,小偷由偷變搶,還殺人,卻只判了七年徒刑,遇到緊急
: 危害,還是先保護自己比較實在。
: http://n.yam.com/ebcnews/society/20141029/20141029648044.html
推 Ec73Iwai: 這就是可悲的聖女情結 對的那方完全不容許絲毫可議之處 10/29 16:10
→ Ec73Iwai: 反而錯的那邊因為壞到底了 踢到鐵板還有人會同情 10/29 16:11
→ Ec73Iwai: 忘記是南方朔還是誰講的 這就是道德法西斯 10/29 16:11
就說了那些法律系的沒幹過幾年檢察官的給他們來判斷這些根本危害社會,
上一篇新聞討論串防衛過當的,滿滿的法律系用他們的"專業"出來嗆蝦超自以為是的,
他們以為都不會有這種突發情況發生,一個看起來手無寸鐵的人絕對不會下一秒突然
拿出武器桶你,即使拿出武器來桶你,你也絕對能毫髮無傷的安然度過,所以你面對
罪犯的時候你該要"放水"
(去看警察開槍那串那些法律系的怎嗆的又怎自以為是的,
美國就有警察前去逮捕假死的嫌犯時被瞬間轉身開槍打死的)
每次看到這類新聞看到那種在法學院裡面整天啃書本下課就去補習班報到的出來嘴砲
這種調調就覺得討厭
btw 廢死議題他們主張輕判時一直拿類似的邏輯出來"恐嚇"大眾;三歲女童被性侵
法官說"沒違反其意願"他們也幾乎全體力挺法官,有錯一定推給檢察官說是蒐證還是
法條引用有問題,法官一定是至高無上的(明明法官一堆恐龍),還把法官寫的判決書
當聖經
這已經不是他們檢討受害者並且偏袒被告的問題了,而是層面更廣的他們的教材和
教學方式根本就有問題,他們整個邏輯還停在18世紀西方跟威權政府爭權的時代,
完全沒辦法面對來自社會內部日益猖獗的"人民間的迫害"比如黑道和暴力罪犯等
作者: MacOSX10   2014-10-29 16:20:00
事情其實沒那麼複雜 就社會越亂法律人越多賺錢機會而已死了一個小偷強盜對他們來說等於死了一隻金雞母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0-29 16:23:00
中肯
作者: iam0718 (999)   2014-10-29 16:27:00
看看那些殺警案的就知道 台灣法律人怎樣造就的
作者: yashiro (台灣沒有中立;只有藍綠)   2014-10-29 16:33:00
台灣念法律的不是為禍社稷就是禍國殃民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0-29 16:34:00
法律人永遠在最後面用應然批判實然阿光是法律人自己就在學界幹實務屆了 幹來幹去
作者: lkk0752 (毫無反應,只是個300)   2014-10-29 16:37:00
「在臺灣殺一個人不會被判死型」
作者: nakayamayyt (中山)   2014-10-29 16:39:00
台灣法律學界德日美混戰 拿著殖民母國雞毛當令箭每個都很厲害講得頭頭是道 根本沒再管台灣要怎樣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0-29 16:47:00
對阿 反正一派鬥一派 鬥贏了我厲害 死幾個人沒傷害反正都是我教學上的材料而已
作者: NIGHT0330 (回到未來)   2014-10-29 16:47:00
其實法律人的見解 就暗示私刑最佳 也沒什麼不好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4-10-29 16:48:00
台灣真的快變成私刑是最佳解了 就像殺戮時刻演的那樣反正一槍轟掉你 後面的責任我扛 起碼我不會再去危害社會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4-10-29 17:09:00
都已經跟你說美國博是台灣人了..是要被打臉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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