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看到日月光又全身而退的新聞
三個緩刑一個無罪高層通通沒事
然後罰個300萬
幹你娘三百萬他們一天就賺回來了好嗎
然後立委或檢察官就會哭哭礙於法條要修法
修著修著
等到下一個媒體主題活動出了之後就沒人記得這件事了
我是十分支持死刑但是廢死會該
好,你說不要死刑,那就不要死刑
現在所有刑責後面多一個 0 就好
關1年→關10年
關10年→掰
關無期→還是無期
罰300萬→3000萬
罰3000萬→罰三億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重罰之下呢…?
商人政客會貪沒錯
但是使他們貪上加貪的最大誘因就是台灣自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現在難得全民開眼了,卻又礙於法條
那麼只要所有刑責後面多一個 0
搭配現在公民覺醒全民開眼
被抓到的直接被嚴刑峻法
把他用鬼畜刑法罰到其它人看了會怕
這樣子不是很好嗎
有點guts好嗎立委們,定那些法條只是讓上層社會的人去凌辱的
一堆規定制度政府認證,早就被那些人鑽漏洞鑽到漏洞都鬆惹
鬆了就不能再用,就等於是壞了
然後再把這個被幹壞掉的爛攤子丟給全民
這樣下去沒完沒了
不如直接嚴刑峻法下去,在全民的壓力下黨證也坦不住
作者:
ryan0222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4-10-20 20:10:00辦到自己人怎麼辦?又不是傻了
作者:
m0ark121 (ALICE)
2014-10-20 20:10:00各種人權團體
作者:
ams9 (大發利市)
2014-10-20 20:10:00優質法律人:你不懂法律 比例原則 重罰不能遏阻 人家國外..
作者:
haniah 2014-10-20 20:11:00最近食安問題國民黨立委串聯打算單據只保留一年 你說呢
作者:
Azabulu (Aza)
2014-10-20 20:11:00學新加坡用鞭刑的話 不知道有多少立委議員活下來?
作者: happywolf (狼仔) 2014-10-20 20:11:00
因為會犯法的都是.....
作者: StormyScream (活像個孤獨患者) 2014-10-20 20:11:00
不想作法自斃 就這樣
以前不用法院就能槍斃犯人 效率超好 治安一級棒>.^
作者:
Azabulu (Aza)
2014-10-20 20:13:00可以死刑換鞭刑 一年2下看有沒有人敢換
作者:
HamalAri (哈馬‧阿里)
2014-10-20 20:13:00嚴刑峻法有屁用,刑不上黨證沒聽過?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4-10-20 20:21:00沒屁用,有黨證都無罪,死小老百姓
作者:
japan428 (牽著妳走 :D)
2014-10-20 20:27:00有期徒刑的最高刑度其實真的有點太短 不過這重點還是立委修刑法損人不利己 也沒油水可撈
作者:
japan428 (牽著妳走 :D)
2014-10-20 20:32:00認真講起來,合併最高刑度應該提到三十五到四十之間算合理 畢竟之前最高二十年是用民初的國民平均壽命去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