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zzzzken (做正確的事)》之銘言:
: 十月五號是婚姻平權的彩虹圍成
: 我們穿著自家活動衣出席
: 『微。六色彩虹應援衣』
: http://ppt.cc/8CwF
: 卻被朋友說想到連勝文
: 於是我回家查了一下資料
: 發現這個
: http://ppt.cc/QYGg
: 這是連勝文明日台北的影片片頭
: 新聞稿還特別說明了數位時間概念
: 但
: 跟我們品牌的LOGO...
: http://ppt.cc/Zl7W
: 加上我們的品牌故事也是根據時間概念而創立
: 我先假設這是巧合
: 而連勝文廣告片頭跳過24:00的做法
: 我們在2013年就用了
: http://ppt.cc/2e9O
: 我再假設一次這是巧合
: 而且畢竟數字時間很多人在玩這梗
: 說你抄襲不公平
: 但我們的『微。六色彩虹應援衣』
: 發表於2014年8月7號
: http://ppt.cc/hNyB
: 並且買了大量的臉書廣告
: 而連勝文的明日台北發表於2014年8月11號
: 新聞稿跟YOUTUBE同時並進
: http://ppt.cc/M3Lz
: 我做過記者會
: 也剪過影片
: 四天之內要搞定一個片頭還有輸出跟衣服撮撮有餘
: 但你可能可以打臉我
: 拿出發包紀錄
: 證明你的前置時間比我早
: 但sorry
: 我們品牌也是有前置時間的
: 早在發布於臉書之前
: 我們當然也做過商品的調查跟測試
: 但我們一樣可以假設這是巧合
: 我選的這六個顏色
: 紅橙黃綠藍紫
: 是國際同志色
: 我把顏色改成粉色系
: 是為了視覺上更為溫暖
: 那連勝文先生
: 請問你也選了紅橙黃綠藍紫
: 是為了????
: 以上所說
: 都可以是假設
: 但你們團隊的打手曾經盜人文章
: 瓢竊設計人的創意
: 這都是事實
: 姑且相信你全部原創
: 但數位時間梗還硬生生塗上六色彩虹
: 針對你明日台北的主題
: 根本沒有直接的關聯性!!!!!!!
: 請問你是想打造『彩虹台北』嗎?
: 假設並不犯法
: 藝術也很難界定抄襲
: 針對我看到的
: 1.微六色彩虹
: 2.數位時間片頭
: 3.跳過24:00 你跨明日 我跨離開世界後的超脫三度空間時刻
: 影片我只花了三萬
: 含導演 含場地 含演員
: 成本控管我絕對比你強!!!!!!!!
: 要是你花那麼多錢只拿出跟我類似的創意
: 那整個台北市資源交到你手上CP值也可想而知了
實在是不想吐槽你
不過你的概念實在太常見了
根本不能算抄襲
尤其是六色彩虹我看了都快笑了
他用的是漸層效果 裡面有無數個顏色
是你自己的大腦機制識別成六色的
http://tutorials-cdn.pixelmator.com/gradient-tool/top.jpg
你看看這張圖 告訴我你看到幾個顏色?
裡面的顏色都是你家的 那以後我都素描好了
而且仔細一看
你用的根本不是漸層效果嘛
兩個人用的創意根本不一樣
雖然你能自己想出這個效果也夠屌了
不過還是看看國外的藝術家
http://www.myfreephotoshop.com/personalized-digits-numbers-2.html
人家只覺得奇怪 這兩個人在爭什麼
作者:
oiu368 (oiu)
2014-10-15 05:39:00看了就覺得是抄襲的東西你說那麼多也改變不了的
作者:
millchi (coco)
2014-10-15 05:44:00我覺得八卦的鄉民一碰到政治 一整個盲目 明明不像阿
作者:
salami (史萊姆)
2014-10-15 05:46:00這樣就說抄襲 其實有點困難 有沒有甚麼正式的專利申請?還是要讓他們出來說明一下設計的概念 說不清楚就是抄了
作者:
M1006 (M1006)
2014-10-15 06:19:00推阿 誰抄你阿 自以為是
彩色、字型都是新細明體一樣常見的元素......我覺得有點冤枉,但在這裡不能說連的好話
作者:
zx97009 (帳號長期停用)
2014-10-15 06:38:00為什麼不行 我是9.2 這就沒抄襲阿
作者:
ryuin (ryuin)
2014-10-15 06:42:00通通都是抄襲阿拉伯人的 到底有沒有抄襲 講明白
作者: kahomomoko (烏龜弟弟!) 2014-10-15 06:44:00
阿拉伯人:我決定對使用數字的人提告
作者:
elelith ( )
2014-10-15 06:44:00原po可能創作讓人聯想到連勝文 覺得被污辱了
作者:
Riya520 (GO!!!!!!)
2014-10-15 07:15:00告了再說, 讓法官去認定
作者:
positMIT (MarineQueen)
2014-10-15 07:41:00顆顆
作者: lawguitar 2014-10-15 07:46:00
快告!讓台灣的智財權落實到極致,如果勝訴確定的話
作者: wiork (我在工作~) 2014-10-15 07:49:00
感覺就是抄襲,反正它們也不尊重創意
作者:
toyyong (æŒä¹…啊啊啊)
2014-10-15 07:49:00說相似的你們應該沒有太多圖型創作經驗圖型創作最大得一個門檻在於從無到有如果兩者號稱都是創作但看起來直覺很像,背後一定有故事靠打錯了,原本是要寫「說不相似的你們」 囧
作者:
Koso (給未來的自己)
2014-10-15 07:54:00689蛆蛆們,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好嗎!
作者:
daniel229 (仔仔志)
2014-10-15 08:29:00不覺得有抄襲,其實差滿多的
作者:
antyo (不是螞蟻)
2014-10-15 08:45:00同意t大 坐在電腦前面如果有東西可以參考改起來超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