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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3日19:06
宜蘭一名年過半百的李姓退休校長,今年4、5月間,利用晚上倒垃圾機會,一名19歲女鄰
居向他借無線網路時,藉機猥褻,從一開始的摸乳,食髓知味竟還舔頸、掐臀,前後總共
三次,這名女鄰居不堪受辱,把此事告訴其父,怒而提告,已經當爺爺的他辯稱:「想跟
她交往」,宜蘭地方法院審理,依強制猥褻罪,判李1年4個月徒刑,緩刑5年,期間交付
保護管束,向指定機關提供200小時勞動服務,並禁止接觸該女。
警方調查,李姓退休校長58歲已當祖父,與鄰居19歲女子小君(化名)因常於晚間等垃圾
車時相遇而認識。今年4月初,在騎樓等候垃圾車的小君,想用wifi上網,遂向同在等垃
圾車的李翁商借,李男應允後,竟趁倒完垃圾之際,對小君摸胸。
因小君當時沒有太大反應,5月初某日倒垃圾時,李又循相同模式,對小君伸出祿山之爪
,再次摸胸得逞;不料5月27日晚間8時50分許,除了摸乳還用舌頭舔小君頸部,隨後還用
手掐小君的臀部。小君嚇的花容失色,一再隱忍的她,把此事跟家人說,家人得知後,怒
告李男強制猥褻罪。李男面對警訊時竟辯稱:「想跟小君交往」,才會做出此事。雙方事
後已和解。
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審酌李男年紀非輕,因自身性慾對未滿20歲女子猥褻,造成該
女身心受創,犯後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審酌其家庭經濟小康、大學畢業、無
前科記錄,依強制猥褻罪,三罪各判6個月,應執行1年4個月徒刑,緩刑五年,緩刑期間交
付保護管束,並向指定機關提供200小時義務勞務,期間也禁止接觸、騷擾該女,違者依
法撤銷緩刑。(林泊志/宜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