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omainT (DomainT)
2014-10-10 16:42:00http://www.youtube.com/watch?v=2buTyP_YWy8
看上面這個美國的法庭內的狀況
我覺得滿奇怪的,犯人當庭罵法官
法官是當事人(被罵的當事人)
但可以馬上「一秒立刻立罪判刑」?
再罵一句,再「立刻再立罪判型」再加60天。
1.首先法官自己是當事人,可以對「罵自己的人」定罪喔?
2.都不用什麼程序,也不用什麼請另外的法官來判,自己「一秒定罪判刑」?
我一直以為,法庭上,你罵法官,法官會告你。
但會另外成案,並且「法官會成為原告及受害者」吧。
然後法院的程序要再走一遍,怎麼會像影片一樣「像個現代皇帝一樣?」。
影片裡還是美國耶?
台灣是像美國這樣?= =
作者: heavensun 2014-10-10 16:43:00
可以 鍾楚雄丟法官鞋 被判入獄...本來判罰錢的
當初我弟弟被傳證人 我叫我弟不用去他說他可以幫我講話
作者: a33071201 2014-10-10 16:44:00
美國判刑都是看法官高興 他最大
作者: answer1115 2014-10-10 16:45:00
當事人是法院 不是法官
作者:
kopiayu (kopia)
2014-10-10 16:47:00法官是不是甚麼獨立公署身分之類的啊,所以不是個人
作者:
arcanite (不問歲月任風歌)
2014-10-10 16:51:00藐視法庭 入獄3天
作者:
affen (affen)
2014-10-10 16:52:00英美法大陸法不同
太麻煩了吧 能當場報仇直接就判了啊還跟你五四三咧管你那麼多啊
藐視法庭是當庭現行犯,法院正在審理中,罵人事實呈現,當庭就可以直接立即判決,不需另外開庭,浪費時間.罵人等於是在罵法庭,因為法官正在執行他的工作.
作者:
gottsuan (ごっつぁんです)
2014-10-10 17:33:00藐視法庭
作者:
w9515 (卡卡)
2014-10-10 17:35:00古美門被別府鬥的那摸慘你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