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到處在情殺
如果成立一個委員會,要分手要去登記報名
然後再旁人協助下安全分手,同時簽什麼再去找對方麻煩就賠50萬之類的
應該可以有效阻止吧?
而且也能擋下大多數的一時衝動
比如庭內男女雙方各在一邊,中間有防彈玻璃護障
讓雙方可以安全的對話,溝通,冷靜下來
報名費1000元就好
有搞頭嗎?
作者:
wind93 (開心最重要~)
2014-09-29 12:23:00成立分手保鑣中心會不會比較有搞頭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4-09-29 12:23:00不如開個 想普選 自HIGH的社團 如何?
作者:
s410294 (暖囊)
2014-09-29 12:23:00你這種腦袋跟公務員差不多
作者:
pikalu (皮卡路)
2014-09-29 12:23:00成立廢文鎖帳號中心比較有搞頭
作者:
estupid (For What)
2014-09-29 12:24:00發放防分手小卡不是更好
作者:
fly1021 (小痞)
2014-09-29 12:24:00分手一次不夠,不會分兩次嗎?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4-09-29 12:24:00分手擂台表示
不如在一開始就把關 想交往要先經過陪審審核通過好了
參加分手路跑比賽,或者分手徵文比賽轉移注意力也不錯
作者:
Leeng (Leeng)
2014-09-29 12:24:00榮譽主席是鄭截嗎
作者:
power7 (泡七)
2014-09-29 12:24:00跟辦徵文比賽有什麼兩樣
你傻了啊?拎鄒罵就是不想分手才砍他~還跟你簽什麼保證
作者: kixer2005 (可惡想__) 2014-09-29 12:25:00
所謂的分手就是義務DAZE!! 你他媽的幸福嗎這是義務呦
我覺得PTT要多一個4. 這篇是廢文然後4的人破10 or 20 自動刪除文章
作者:
DJaV (DjAv)
2014-09-29 12:26:00價值觀的問題.應允許嫖妓、情夫情婦、小孩一出生政府驗DNA
作者:
frankx (真璧一騎)
2014-09-29 12:27:00你太小看人性了吧 就算是分手 還是有可能會藕斷絲連...
作者:
axiz711 (埃西å°ä¸ƒ)
2014-09-29 12:28:00去死團直接改名不就好了!!!
作者:
skyleo (好想打球~~)
2014-09-29 12:29:00是女生不會挑人,還是男生掩飾得好,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作者:
rayba (rayba)
2014-09-29 12:29:00分手的洞八一個月你看怎樣 ?
作者:
DJaV (DjAv)
2014-09-29 12:30:00更正:是小孩一出生就驗DNA. "政府"刪掉
作者:
kennykou (在平行世界我是個王八)
2014-09-29 12:30:00會出事都是一個要分一個不要分, 你覺不要分的會簽嗎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4-09-29 12:32:00找五十名八嘎冏來 防彈玻璃是要幹嘛? 現在的小孩啊....
作者:
Ilat (巴妻酒似舞)
2014-09-29 12:36:00我覺得推出情殺保險商品比較有搞頭 被情殺可獲賠五十萬
作者:
BDG (畢帝姬)
2014-09-29 13:29:00抓交替模式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