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去驗車時
店家告知車牌因為掉漆所以拍不出車號
然後建議自己用噴漆的方式補強一下
結果後來上網一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628/32619175/
自行上漆是違法的
雖然這可以理解 因為可能會有人弄一些反光劑或什麼之類
但是唯一的解決辦法是去監理站換牌
然後不僅要500元費用!!!
台北的監理站(士林)六日還沒開!!!
所以因為政府車牌的品質過爛導致車牌掉漆的結果是
我要特地請假被扣薪然後花時間跑一趟監理站再花500元???
雖然500元也不是說很多
但為這種鳥事請假實在很不爽啊
而且這根本不是使用者的問題啊
車牌我從來沒動過
結果用了七八年自己毀損要算在使用者頭上?
換牌還要勞民傷財?
有沒有政府真的很機的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