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ujason (お前はもう死んでいる)
2014-09-27 22:51:14※ 引述《mahoro (天地一沙鷗)》之銘言:
: 今天台灣又發生砍人案件了
: 再加上不久前當街殺女友的案子
: 由此證明死刑很明顯就沒用
: 因為想砍人犯案的的根本不會去鳥死刑的
: 死刑就只是個裝飾品
: 用特別預防理論站不住腳
:
我也覺得死刑該廢了 應該用砍手砍腳刑罰來代替
把死刑犯的雙手或雙腳砍掉
就算再放出來 也不用擔心他們再做壞事 而且一輩子都過的很痛苦
也可以讓被害者消除心頭之恨 廢死應該也沒意見了 真是一舉數得
怎沒人建議這樣作呢?
奇怪~~~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4-09-27 22:53:00
改成割肉餵鷹制好了 廢死人士有權代替死刑犯被槍斃
作者:
xupmc (台灣老鮮肉)
2014-09-27 22:54:00我也覺得該廢死 死刑太便宜那些人渣了
作者:
sionxp ( )
2014-09-27 22:54:00推
作者:
nocturneC (Sent From 拐拐)
2014-09-27 22:55:00廢掉很好啊,改成不得假釋的無期徒刑這樣鄭傑就會被肛一輩子
大逃殺更好 活著死刑變無期 轉播賺一筆 賭盤再賺地點選龜山島好了
作者:
hushiang (竹北村一輝)
2014-09-27 22:57:00不錯耶 改成支解手腳給政府冰存,如果判決逆轉在還給他
來場death race也不錯 台灣道路水準很有發揮餘地
作者:
srwhite (魯蛇阿白)
2014-09-27 22:58:00乾你好殘忍 但我喜歡
重點不是有沒有接回去,而是斷掉那一瞬間的感受吧如果未來醫學進步,反而表示可以多斷幾次當重罰
作者: MacOSX10 2014-09-27 23:00:00
以前本來就有那樣的刑罰,對治安很有幫助日治時代抓到小偷也是會剁手的
作者:
hushiang (竹北村一輝)
2014-09-27 23:01:00不行啦 如果被冤枉的那平白無故承受痛苦就很可憐一輩子的行動不便比瞬間的痛還要慘吧
作者:
cafopupu (李俊畿㊣大帥哥㊣ ®™)
2014-09-27 23:10:00釘十字架吧
作者:
hushiang (竹北村一輝)
2014-09-27 23:14:00沒錯 不過如果能夠立法無期徒刑到死那麼廢死的主張是可以的吧 被關無期的那些人他們可沒有受斷手腳的痛苦
作者:
peterhuo (人生位階樂勝真爽)
2014-09-27 23:28:00好無聊,結果又來刑罰創意競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