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amm (ttt)
2014-09-27 18:49:07最近有人把月租63萬的房子,用十萬元租給一個胖子。
那以後我要送東西給我親戚或好朋友,
可不可以用賤價出售的方式,
像千萬元的珠寶賣個十元之類的,
這樣是不是就可以避掉贈與稅。
如果不行的話,那那個胖子是不是也違法?
可是我看也沒人告他,那是不是表示這是一個合法的避掉贈與稅的方式呢?
作者:
victoryss (☞ ☑中间选民 ☑爱歹玩)
2014-09-27 18:49:00父親是個胖子
作者:
berryc (so)
2014-09-27 18:50:00沒人檢舉就沒事啊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4-09-27 18:50:00租賃 跟贈與稅有何關係?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4-09-27 18:50:00逃不掉的,稅法有[實質課稅原則],國稅局可以按市價課稅
作者:
Vett (Vett)
2014-09-27 18:51:00顏同: 我老婆給人幹一次一百元
作者:
cawba (.)
2014-09-27 18:54:00遺贈法29、46條 不過實務上幾乎不可能辦法 國稅局沒辦法一
作者:
piece1 (...)
2014-09-27 18:54:00真的逃不掉嗎??XD!國稅局有那個覽趴敢追嗎?
稅捐機關會自行幫你認定 你如果有背景 就很巧 不會被查
作者:
cawba (.)
2014-09-27 18:55:00樣一樣估價 所以都是妳說多少就是多少 除非是名畫、珠寶
作者:
scatty (scatty)
2014-09-27 18:55:00趕快檢舉!
作者:
iamm (ttt)
2014-09-27 18:56:00所以這是告訴乃論嗎?非當事人是否可以提告?
作者:
iamm (ttt)
2014-09-27 18:57:00我真的不是天龍人,樓上猜對了
作者: sa87a16 2014-09-27 18:58:00
以前能這樣搞.現在不行.可以賣房子然後買骨董.通常這樣搞
稽查人力很緊 一般不會碰1.逃小稅 2.惹麻煩的案子ex.D
作者: sa87a16 2014-09-27 18:59:00
跟市價差太多容易出事情.沒笨到這樣.
作者:
iamm (ttt)
2014-09-27 19:01:00賣房買古董是什麼意思?
作者: sa87a16 2014-09-27 19:05:00
你房子有市價可以查.古董沒辦法對價.
作者: sa87a16 2014-09-27 19:09:00
她問的是贈與稅阿.她第一題的答案的確是四樓阿.
租賃 跟贈與有關係嗎我想原PO應該是要問"視同贈與"那項 下面一堆網軍高潮
真有趣的邏輯,房東實際收租十萬繳收租60萬的稅才對嗎
作者:
iamm (ttt)
2014-09-27 19:14:00我指的是用游走法律邊緣的方式做實質利益輸送租賃也好贈與也罷,如果這樣搞沒問題,大家以後都有樣學樣
他實際收入就是10萬,什麼1/6!?稅法回去重讀好嗎
月租3萬報租5000. 可以這樣玩喔? 真的很難看
作者:
iamm (ttt)
2014-09-27 19:18:00那房東有沒有違法?
我高興把原本租金60萬的房子便宜用10萬租出去,民法契約自由,這哪裡有什麼問題?
作者:
piece1 (...)
2014-09-27 19:19:00假使契約收10萬報稅..私下收50萬逃稅!抓的到嗎??
作者:
akoken (秋水恨斷)
2014-09-27 19:20:00有黨證你要賣一元都可以
又不是說我房東拿60萬卻繳10萬的稅,怎麼會有逃漏稅的
作者:
iamm (ttt)
2014-09-27 19:21:00台北市長選舉,選舉經費上限是八千萬用這種方式就可以讓表面上看起來沒花很多錢,但實質上卻花了六倍的錢,規避選舉經費上限誰知道有沒有私底下給50萬
作者:
benden (20%/y的蝸牛)
2014-09-27 19:24:00你有黨證嗎
私底下給50萬恐怕就無法討論了,不能證明但是就算用這方式規避選舉經費上限,恐怕也是合法的比方說藍綠都有不給薪的義工助選員,可能是學生之類的你能說他這樣規避經費上限強制每個人算基本工資算進去嗎?不行吧?
作者:
iamm (ttt)
2014-09-27 19:33:00查了一下,所得稅法14條財產出租,其約定之租金,顯較當地一般租金為低,稽徵機關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租賃收入。也就是房東雖然用10萬出租,明年繳稅必須用60萬來算所得算出租4個月好了,總共是240萬
作者: ohcat (v( ̄︶ ̄)>) 2014-09-27 19:36:00
應該是房東卡所得稅法14條 胖子安全下莊
作者:
iamm (ttt)
2014-09-27 19:39:00明年國稅局記得去查這位房東的稅
當然法律是規範人類的最低下限,合法不見得就合於道德
作者:
iamm (ttt)
2014-09-27 19:40:00選舉的公平正義根本不存在,只看到一堆有錢人在玩弄法律
作者: ohcat (v( ̄︶ ̄)>) 2014-09-27 19:52:00
另回覆原po賤價出售卡遺贈第5條 視同贈與
63萬租10萬還好吧,關係好房主賤價租錯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