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aniata (嘴泡哲學家)
2014-09-25 12:34:08憲法第 52 條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形式上之訴究!
所以牠現在如此明確的要統一,到底誰可以將牠直接起訴然後抓起來啊!!!
※ 引述《newsswen (新鮮人)》之銘言:
: 馬英九在接受德國之聲訪問的時候,明確的表態要學習兩德模式邁向統一!
: 而且再次呼籲要會面習近平,並且有明確的時程表,兩年內!
: 這是近年來最直接、最爆炸性、最不暗示、最直接了當的政治表態
: 大家不要噓本篇,用推的! 要把資訊散佈出去知道嚴重性!!
: 由於德國之聲中文網是簡體 礙於版規所以不使用新聞使用爆卦分類
作者:
swow (planet)
2014-09-25 12:35:00法院國民黨開的,對他們來說獨立才是內亂
作者: caeair (Caesar) 2014-09-25 12:35:00
他會拿憲法的法定疆域說嘴...
作者:
bugbook (光與闇的消逝之所)
2014-09-25 12:37:00憲法本文從發佈到現在根本沒改過喔……
作者: a1467171 (Adio) 2014-09-25 12:38:00
人人得而豬隻
作者:
shwkz (純蠢的愛)
2014-09-25 12:38:00檢察官<檢察總長<總統 除非政黨輪替 不過總統不應介入司法如果久利生公平在台灣 還沒辦到馬陰久 就會發配到鄉下去了
作者: pathfinder (just enjoy the show) 2014-09-25 12:41:00
司法院 大法官 監察院 檢察部門都是總統開得 怎麼鬥?
作者:
shwkz (純蠢的愛)
2014-09-25 12:43:00連王精平都差點被司法搞死 你就知道總統的權力有多大等他卸任 檢察體系就會有動作了 不然就是沒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