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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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一名冷飲店女店員今年初在「WeChat」上認識賴姓男子,2人相約到賴家嘿咻,一
夜春宵後,女店員隔天約賴男看夜景不成,怒告賴男性侵。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當天在賴
家的3個人都沒聽見呼救聲,且勘驗2人對話紀錄,女方曾留言「都不理我」、「我看你只
是想一夜情!」,加上女店員沒受傷或被下藥,檢察官認定賴男罪嫌不足,今將他不起訴
。
25歲的冷飲店女店員長相白皙、可愛,她控訴今年1月間在手機通訊軟體「WeChat」上,
認識賴姓男子(35歲),2人相談甚歡,並相約到賴男位於新北市土城區的住處一起吃晚
飯。不料賴男竟獸性大發,強脫她的衣服後性侵她,完事後為了滅證,還強拉她一起洗澡
,接著再性侵她第2次。不過賴男否認,辯稱當晚女店員主動抱他親吻、幫他口交,2人是
你情我願下發生性行為,之後一起洗澡,再嘿咻第2次,過程完全沒有強迫女店員。隔天
女店員傳訊息約他去看夜景,他因為工作忙碌沒有回,不料對方竟傳訊息罵他,還詛咒他
騎車被撞死,甚至翻臉提告性侵。
新北地檢署調查,當晚賴男3名家人都沒聽見女店員的呼救聲,她離去時也神色自若。檢
察官勘驗2人手機的對話紀錄,發現女店員當晚完事後,還傳訊息和賴男聊天,隔天約賴
男看夜景,見賴男沒理會,才傳簡訊「都不理我」、「我看你只是要一夜情!」檢察官認
定2人合意性交,今將賴男不起訴。(游仁汶/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