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2014年9月11日 下午8:06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11日電)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楊秋興今天指市長陳菊擅自請人
按摩復健違反醫師法,讓非醫事人員醫療,破壞制度,並使視障者誤陷法網。
楊秋興同時向高雄地檢署喊話,要求檢方不要再當陳菊的錦衣衛,持續掩飾其罪行,對此
一違反醫師法案件應該主動偵辦提起公訴,以符法紀。
楊秋興競選總部發布新聞稿,指控陳菊於氣爆當晚在官邸按摩享受,漠視氣爆發生危機;
陳菊否認,並稱她自從脊椎摔傷後,半年來固定有請按摩師協助復健,並不是按摩享受。
楊秋興指出,依照衛生署(現為衛生福利部)解釋及最高法院判決意旨,按摩係非屬醫療
行為,以放鬆肌肉、促進血流、解除疲勞或舒緩身心為目的,但如有逾越此範圍,並以矯
正、治療人體疾病及傷害為目的,所為施術或處置等行為的全部或一部,均屬執行醫療行
為,應受醫師法第28條規定的約束。
楊秋興說,陳菊否認按摩舒活,而是請按摩師協助脊椎受傷復健,則依前述衛生署解釋及
最高法院判決意旨,陳菊是在治療脊椎傷痛的疾病,請按摩師按摩是在治病,協助復健,
所為已屬為陳菊進行醫療行為層面。
他說,陳菊既供認請人按摩復健,事實涉及治療的醫療行為或其他輔助醫療情事,已違反
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楊秋興說,市府衛生局若未主動查辦移送法辦,高雄地檢署也應主動偵辦,不能視若無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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