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eowu (東村誠)
2014-09-09 10:33:42我最近想到一個問題:
法律中所訂定的罰金, 罰鍰, 好像沒有一個隨著物價調整的機制?
或者是沒辦法因此叫不良業者把非法所得吐出來?
例如最常遇到的違反勞基法,
可能業者積欠薪水, 超時工作, 吃假, 不給資遣費
結果才罰個小小的30萬
因為沒證據, 無法舉證, 所以當中的不當獲利和隱性省下的成本都追不到
這兩年報出來的食安問題也一樣
這種常態性的東西, 你抓到1次, 代表背後可能有9次, 99次沒被你抓到
(是的, 健保的放大回推就是這種精神)
重點是: 訂定的那些罰則, 違約金
可能因為時間過去, 物價指數上漲而縮水
例如20年前立的法, 最高罰1千萬,
但當時的1千萬等於現在的2千萬
結果你現在還是拿20年前的法來判,
官司再打個10年好了, 10年後的1千萬更薄更小
他繳了1千萬, 對他不痛不癢
更不要說如果他打死不還不賠的話你也拿他沒辦法
面對這種狀況請問有什麼解決方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