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性衝動情堪憫恕?2度性侵女網友竟緩刑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許姓男子兩度性侵一名女網友,一審法官認為他有悔意、與被
害人和解,且認定他「非習於性侵女性的登徒浪子,乃性慾衝動行為」,將本刑3年以上
的強制性交罪,依「情堪憫恕」理由減刑,僅判一年半;男子以「已賠償10萬元和解」請
求緩刑,再獲高等法院認同,加碼給予5年緩刑;資深法官直言「簡直是烏龍判決!」
去年一月,許男以回家拿東西為由,將初見面的女網友帶回租處,不顧她反抗大叫「不要
!」仍辣手摧花,被害人奮力把許男踢開後,許走到陽台抽菸。
幾分鐘後,女網友欲離去,許又衝回房間抱起她往床上扔,被害人再次哭喊「不要」仍遭
性侵;檢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許男。
桃園地院審理時,許坦承二度性侵女網友,以10萬元和解,法官認為許男二度性侵犯行只
差幾分鐘,以接續犯的一罪論處,並認定許「非習於性侵女性的登徒浪子」,是因一時性
慾衝動的行為,祭出減刑規定,僅判刑一年半。
資深法官批一、二審判決烏龍
許支付10萬元賠償後,上訴高等法院,高院認同一審判決刑度,並認為許男已完成和解,
再給予緩刑5年;還可上訴。
一位資深法官昨得知判決,驚訝表示「減刑的邏輯根本不通」,未達「情堪憫恕」減刑要
件,還反問「哪一件強制性交案不是因性衝動引起?又有多少人是『習於性侵女性的人』
?」直批判決太烏龍。
3.新聞連結: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10335
4.備註:
作者: so03c (ST18i) 2014-09-04 07:36:00
反觀瑞哥
作者:
a64tototo (死後的世界...是如何呢)
2014-09-04 07:37:00重點在「已和解」
作者:
may88011 (台中楊伊湄)
2014-09-04 07:37:00瑞哥好可憐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4-09-04 07:38:00已和解也沒有這樣大減大緩的啦
作者:
sali921 (千百年後誰還記得誰)
2014-09-04 07:38:00台灣法院是在鼓勵肥宅對高傲的正妹ooxx嗎?? 才一年半
作者:
EXEXbein (エグゼクスバイン)
2014-09-04 07:39:005F性慾高漲 找甲甲申請緊急避難大成功
作者:
cul287 (希悠)
2014-09-04 07:39:00還是要看長相阿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4-09-04 07:39:00五樓在講什麼?和解是民事方面的,干真的有沒有犯什麼事?
作者:
egg781 (å–µå‰)
2014-09-04 07:41:00為什麼10萬要和解....,這種傷害我覺得有點低
作者: yoshro 2014-09-04 07:42:00
這一定超帥!!?
作者:
dsfrf (銅噓哥)
2014-09-04 07:43:00已和解...人帥真好
作者: blitz (WTF) 2014-09-04 07:43:00
瑞哥的眼淚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4-09-04 07:46:00已和解 人帥真好,人醜吃草
作者:
Murloc (我只是個鄉民)
2014-09-04 07:50:00反觀瑞哥
作者:
sanshin (三振)
2014-09-04 07:54:00低能真多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4-09-04 07:58:00對接續犯那邊沒意見,不過緩刑真的有點扯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4-09-04 08:07:00瑞哥表示: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4-09-04 08:08:00性侵表白,交往成功
作者: MacOSX10 2014-09-04 08:15:00
女網友為什麼等他抽完菸?
作者: sjack (終於~~要去了要到了) 2014-09-04 08:19:00
女網友為何要跟他回租屋處,抽菸時為何又不逃
作者:
serval623 (æ´›æ‰ç£¯å¼·å§¦äºº)
2014-09-04 08:26:00有黨證?
作者:
kiergh (小香)
2014-09-04 08:27:00和解了就別再試圖激起民憤啦
作者: w76530 2014-09-04 08:27:00
誰知道會不會因為某些原因被和解?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氣道)
2014-09-04 08:31:00這只是在說明現在法院多喜歡堆砌文藻又自認專業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4-09-04 08:39:00接續犯? 還是連續犯? 不是刪除了嗎?
作者: DK1121 (遊戲) 2014-09-04 08:41:00
已和解 !
作者:
tsming (斷水流大師兄)
2014-09-04 08:43:00渣瑞哭哭XDDDD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4-09-04 08:47:00
這只是理由寫的容易被見縫插針而已 實際上結論認為接續犯
作者:
HLPT (I have a dream)
2014-09-04 08:47:00是情願和解還是被迫和解?十萬?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4-09-04 08:48:00
又因為和解而依刑法59條減輕再緩刑 哪有什麼好奇怪的
作者:
bughong (小洪)
2014-09-04 08:50:00這判決哪裡奇怪,資深法官是記者杜撰的吧,自己下結論
作者: mu178 (阿魯巴原蟲) 2014-09-04 08:51:00
這位資深法官也只是在批評理由很爛而已 但是類似案例和解而給緩刑的根本不少見 記者只是故意撩撥民眾情緒而已
作者:
bkm1 (殷仔 加油!!!)
2014-09-04 09:01:00說真的 性侵和解是三小?這種案例應該不能和解吧 下次性侵別人怎麼辦?法律要修正啦
作者: gn00063172 2014-09-04 09:12:00
就和解了阿,有啥好悲憤
被害人和解不追究法官就只能這樣判啊,一堆鍵盤法官是在悲憤什麼?要怪是怪法律不是法官,這點常識都沒有
作者: BiteMe (Bite Me) 2014-09-04 09:39:00
有黨症就是不一樣 淚投kmt
可能是參考被害人和解後的判決吧如果不能換取減刑或緩刑,以後加害人一定不鳥被害人
作者:
reich3 (月湧大江流)
2014-09-04 09:44:00已和解,女方收錢變弱勢!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14-09-04 09:58:00和解了還批 那鳥資深法官不去批014烏龍判決來批這種?
作者: mopigou (mopi) 2014-09-04 10:16:00
放了瑞哥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4-09-04 10:18:00不性侵這貨,如何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