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assander (Cassander)
2014-09-04 06:52:431.媒體來源:聯合報
鞋丟馬總統 單親媽不罰
總統馬英九去年參加活動致詞後,遭單親媽媽薛琳丟鞋抗議,雖然她當時距離馬約一百公
尺,也遠遠沒砸中馬,警方仍將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罰;台北地院台北簡易庭
認為,觀禮、活動致詞並非總統法定職務,與警方移送法條不符,裁定薛琳不罰。全案可
抗告。
法官指出,警方移送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五條第一款「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
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
一萬兩千元以下罰鍰。」但遍查我國現有行政組織法或法令,「觀禮、大會或活動致詞」
,並非總統法定職務,也不屬於任何民選或官派公務員的法定職務。
法官認為,主辦單位為讓活動風光開幕,邀請民選首長或官派公務員到場參會,當然不能
將首長出席定位為法定職務,所以馬總統出席「台北市客家義民嘉年華主祭大典活動」遭
薛琳丟鞋抗議,並不符「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要件。
轄區市警局中正二分局表示,馬總統去年十月廿日中午到客家文化主題公園出席活動時,
警方根據情資研判會有人到場「丟鞋抗議」,當天馬總統致詞時,有學生隔空高喊「道歉
賠償」、「馬江下台」,隨即被員警請離現場;馬總統準備搭車離去時,抱著幼兒的薛琳
在人群外圍,以一雙繡花鞋朝馬總統方向高拋丟擲,隨即遭員警制止,並依法移送裁罰。
薛琳昨天獲悉不罰後說,她是單親媽媽、低收入戶,因不滿油電雙漲影響市井小民生活支
出,一時氣憤才脫下自己腳上的鞋子丟擲抗議;很高興法官判她免罰,下次如果有機會再
遇見馬總統,她會「陳情」表達訴求。
警方則表示,將在收到裁定書後研議是否抗告。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914152.shtml
作者:
zz71 (zz71)
2014-09-04 06:53:00法院認證 警方還再丟臉嗎
檢警才不在乎勒,主要是要以訴逼民,用訴訟威嚇百姓馬政府這幾年告超多百姓勞工的
作者: blitz (WTF) 2014-09-04 06:54:00
合法丟鞋認證
作者:
kidincar (DATORE)
2014-09-04 07:03:00勇氣可佳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9-04 07:05:00猜猜法官是不是要被調去澎湖?
作者: dostey (Dos) 2014-09-04 07:09:00
濫權濫訴的警察檢察官,是否需要被懲處?
作者:
xampp (xampp)
2014-09-04 07:15:00金門也是有法院 那個法官就調過去吧
作者:
x007 (叉胖的7號)
2014-09-04 07:20:00法院認證
作者: repression (repression) 2014-09-04 07:30:00
推曾威凱律師協助官司
作者:
jaguars33 (要改變的太多了 就變天吧)
2014-09-04 07:36:00推
作者:
Ghad (mayasvi)
2014-09-04 07:45:00可以控告馬英九怠職、翹班去剪綵嗎? 剪綵不是總統法定工作
作者:
poplc 2014-09-04 08:08:00法院國民黨開的
作者:
hjgx (純真打不贏奸巧)
2014-09-04 08:31:00馬總統剪綵係行使實質影響力,卻收取民眾鞋子,即貪污罪
作者: bj45566 2014-09-04 08:32:00
帥啊法官!!
作者:
otld (自閉的過動兒)
2014-09-04 08:40:00這法官要被調職了
作者: Liao2009 2014-09-04 09:20:00
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