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obeism (強暴Bryant主義)》之銘言:
: 認識一位從事司改很久的朋友 她常感嘆台灣區的律法半吊子
: 不說是下對策應付上這種的 而是教育上缺乏對前罪犯的接納寬容氣慨
: 好似後天點上一顆汙痣永無磨滅之日 十足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 四十步笑四十九步自以為優勢攬身 卻總是寬容掉任何自己犯的小奸小惡不肯認
: 強暴犯縱使有心改善 社會風氣也容不他去
: 有冇這方面的小道消息??
看犯什麼罪阿
犯罪可不是說 好 判刑確定 進去關一關
關完就沒事了
你的罪就洗刷了
像你舉的強暴犯 性侵罪來講
對被害人來說
這是一輩子如影隨形的傷痕
既然這項罪行會跟著被害人一輩子
那麼強暴犯一輩子都無法洗清自己犯過的錯
也是理所當然的
哪那麼便宜你 關完大家就裝沒事了
對一個強暴過人的人來說
一輩子承擔著社會上種種不友善
鄙視 漫罵 愧疚(如果還有的話) 不原諒
這樣超級輕微的代價已經算是很便宜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