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distress (exhausted)
2014-08-29 17:43:11本人有服滿11個月義務役役期 但未當過替代役 未受過新訓
但就這篇邏輯而言,替代役男歸內政部管理,那新訓管理人員是否也都要是內政部人員?
(對相關法律不是很懂 純討論/請教)
又或是替代役的法源是兵役法 因兵源過剩所以轉服替代役,管理權責由國防部
移轉給內政部,那新訓時期的身分是否該算是軍人?
另外,不管是替代役還是義務役,都是被國家剝奪人權、時間的弱勢群體
彼此互戰眼界會不會太小了點? 國家對於服役的公民照顧程度低落卻不去吵
國家對於未服役人員卻不要求以其他方式補足公民盡義務之公平性
例如強制公共服務時間、稅收...等等,都可以設立相關配套措施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4-08-29 17:46:00
就有些人眼紅到基本的人性都沒有了啊
作者: yyc2008 (MAGA) 2014-08-29 17:51:00
早就說過沒有當兵的台灣男人將來一輩子稅率都要調高
這事情的重點是,在軍中一個人死了,誰要負責?跟是不是當兵根本沒關係...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14-08-29 17:55:00當過義務役 不知道新訓管理人員甚麼來頭?新訓管理人員就一般部隊看到的志願役 義務役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08-29 17:56:00一樣不算軍人 那就是只是接受一般訓練而已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14-08-29 18:07:00如果替代役不是軍人, 就沒有服從國軍長官的義務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