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翁跳樓掉4樓露台 屋主拒遺體從家進出

作者: abc55322 (笨鳥不唱歌)   2014-07-31 10:48:44
※ 引述《tt2 (批踢二代宅)》之銘言:
: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5/8839366.shtml
: 翁跳樓掉4樓露台 屋主拒遺體從家進出
: 【聯合報╱記者劉星君/高雄報導】
: 2014.07.31 03:05 am
:
?sn=14067450305221
: 警方協調消防局出動雲梯車將遺體吊掛載下來。
: 記者劉星君/翻攝
: 高市江姓老翁疑久病厭世從十二樓跳下,掉到四樓露台死亡;四樓屋主擔心變凶宅,不

: 讓遺體從家裡進出,消防局最後出動雲梯車將遺體從四樓露台吊運下來。
: 一名資深房仲經理指出,依業界認知,遇到跳樓情況,不論「跳出去」或 「跳進來」

: 死者「起心動念」、「生命結束」的地點都算凶宅;十二樓跳出去掉在四樓露台,這兩

: 都算凶宅。
: 不過他說,法律上對凶宅沒有明確定義,「凶」是人賦予的觀感,社會給予的社會價值

: 每位法官對凶宅的見解不同,採自由心證。
: 也有房仲業者認為,死者沒有死在十二樓,也沒有死在四樓屋內,應該說是這個社區有

: 跳樓自殺,不算凶宅。
: 本月廿四日晚上九點多,高雄某大樓傳出「砰」一聲巨響,江姓老翁妻子因找不到丈夫

: 請求幫忙找人;管理員上頂樓察看,發現四樓露台遮光罩破了大洞,老翁橫躺露台,嚇

: 報警。
: 消防隊員到場以探照燈照射,老翁頭顱爆裂,腦漿四溢,身體多處變形,認為已無救護

: 要,便收隊離去。
: 警方聯絡四樓鄭姓屋主開門,未料鄭告訴警方他是投資客,讓屍體通過大廳怕會因此變

: 宅,不願到場開門,最後乾脆關機不回應。
: 警方請示檢察官後,會同大樓主委、里長找鎖匠,強行開四樓大門的鎖,以便進入了解

: 因門鎖太複雜,花三小時、換了三個鎖匠,才將門打開。
: 警方指出,能理解屋主擔心屍體進入大廳變凶宅的憂慮,因此請雲梯車從撞破的遮光罩

: 入露台,再將遺體載上雲梯車移出,未經過屋內。
: 警方說,依行政執行法與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若遇緊急救護送醫必要程序,有強制力

: 要求民眾開門協助,屋主拒絕開門可能觸犯過失致死、妨害公務等;但本案研判無救護

: 要,因此未強制。
: 不過有官警表示,人命關天,警消遇到類似情形,為了救人應該硬起來,強制屋主開門

: 【2014/07/31 聯合報】
記得以前也有過一次這種新聞
當時是屋主聽到陽台巨響
出去看到報警處理
但是不願意讓遺體進房
當時的結論好像是不算凶宅
還有宗教還是民俗專家說這是幫忙
心存善念巴拉巴拉
有沒有人能翻出這篇來對照下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4-07-31 10:49:00
一般民眾不是這樣想
作者: MiuLove (月兒彎彎Moon)   2014-07-31 10:51:00
那要賣房時誰來幫忙
作者: planethell (紫色的顏回)   2014-07-31 10:51:00
如果要賣 多數買家還是會認為是凶宅吧= =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4-07-31 10:51:00
真希望台灣不再有凶宅這種觀念,因為太半吊子了
作者: DeathTemp (邦迪亞的小金魚)   2014-07-31 10:51:00
在陽台做個防護網有沒有搞頭?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4-07-31 10:52:00
那我找一間給你住看看
作者: valenci (birdy)   2014-07-31 10:52:00
不過目前的共識是折價,哭哭
作者: Purekim (噗金)   2014-07-31 10:52:00
建商:陽台打掉重做即可完美切割
作者: archon (內湖流川楓)   2014-07-31 10:52:00
不管算不算凶宅,我是買方的話,這整棟樓我都不會考慮(茶
作者: DASHOCK   2014-07-31 10:54:00
有兇景 建議不要往外看買家詢問風水專家 =>是兇宅 賣家詢問風水專家=>非兇宅
作者: carden31 (飛阿)   2014-07-31 10:57:00
不要又說只有台灣 洋片那麽多鬼屋片 至於有沒有折價就要請對國外房價知情的講了
作者: ppit (無所謂極限只有劃地自限)   2014-07-31 11:01:00
就算沒有要賣,搞不好自己住也毛毛的
作者: sikiy (Sikiy)   2014-07-31 11:04:00
不能拆露臺,只要會改變建築物外觀都不行,是說露臺戶都會比較貴說,露臺部分要用1/3價錢買還要再加上建物的錢...屋主很囧...
作者: dsfrf (銅噓哥)   2014-07-31 11:06:00
當初好像還有警消告妨礙公務...結果法院認證 搬屍體無急迫性
作者: mmmbop (wanderlust)   2014-07-31 11:07:00
全台的陽台應裝設反大體裝置 屍體掉下來自動彈走
作者: MessiWang   2014-07-31 11:23:00
作者: b258963147 (火龍果)   2014-07-31 12:01:00
說真的,要自殺找個沒人的地方就好,不要再給別人添麻煩
作者: kickmeout (都是想像 騙不了我)   2014-07-31 12:29:00
想那麼多..對我來說整棟大樓都是兇宅
作者: arisa103 (就是這樣啦)   2014-07-31 12:35:00
兇宅改建成猛鬼旅館 行銷國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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