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新聞
方仰寧指揮200警力替自己維安 法界批:警察權的傲慢
記者葉志堅/台北報導
被法官列「殺人罪」被告,竟然可以成立專案小組,指揮200名警力維安自己出庭應訊!
針對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在今(30)日下午為自己被法官列為殺人罪被告的官司出
庭時,竟然可以指揮200名警力在現場進行維安,讓許多法界人士質疑,根本是嚴重「違
反行政中立」、典型的「權力濫用」,充分展現「警察權的傲慢」。
長期關注台灣政治人權發展的律師鄭文龍表示,中正一分局分局長方仰寧既然已經被法官
列為殺人被告傳喚出庭,就不該還動員200名警力為自己開庭應訊進行維安;痛批,「這
根本就是典型的權利濫用」。
律師鄭文龍表示,從這件事可以明白看出台灣「警察權」的傲慢與無限上綱,不僅可以任
意對民眾喊殺、喊打,連被法官列為「殺人罪」被告,都還可以動員、指揮200名警力在
現場替自己維安,並且堂而皇之的在以「被告身分」出庭接受法官訊問時,擔任現場指揮
官;「這根本就是在跟民眾嗆聲!在跟法官嗆聲嘛!」
對此,資深刑案律師陳宏彬則表示,方仰寧自己就是因為323驅離行動,涉嫌指揮鎮暴警
力強勢驅離佔領行政院學生、民眾,造成數十名學生及民眾被打到頭破血流,甚至還有醫
師被警棍打到失去意識、倒地抽蓄送醫,才被法官列為「殺人罪」被告;如今不但不避諱
警察權的使用,還完全沒有顧慮到利益衝突問題,擔任自己出庭時的維安指揮官,根本就
是「嚴重違反行政中立」,實在非常離譜。
律師陳宏彬表示,就算今天是為了替同樣被法官列為「殺人罪」被告的行政院長江宜樺,
或是警政署長王卓鈞維安,才有這200名警力的大陣仗規格,但就客觀事實看來,也是嚴
重違反比列原則、利益迴避原則;不僅江宜樺等人不適用這種超越「總統級」的維安規格
,而且相關被告王卓鈞、黃昇勇、方仰寧等人都是警政首長,在應該利益迴避的情形下,
卻還鋪張的動員200名警力替自己出庭應訊維安,實在是嚴重違反行政中立,做出非常不
良的示範。
http://www.nownews.com/n/2014/07/30/1346531
http://www.nownews.com/p/2014/07/30/1346214
方仰寧被告兼維安指揮官 台北地院30日將開庭審理反服貿民眾自訴行政院長江宜樺、台
北市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前)等人,方仰寧身兼被告與指揮官,下午在現場維安指揮
。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03年7月30日
4.備註:
惡人無膽
作者:
EEERRIICC (大尾é¯è›‡)
2014-07-30 17:08:00沒膽
作者:
HansonH (庰氣凝神按下快門)
2014-07-30 17:08:00用辭偏頗爛新聞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4-07-30 17:08:00會怕就好
作者: MysteryXD 2014-07-30 17:09:00
浩南哥
作者:
Bruce18 (布魯斯)
2014-07-30 17:09:001線3 警察夠可憐了 不要在戰他們了
作者: soultakerna 2014-07-30 17:18:00
用辭偏頗的形容還是留給汪中吧
作者:
MicroGG (La New總冠軍)
2014-07-30 17:19:00有沒有法界人士很愛用 傲慢 的八卦?
作者:
mc12355 (低知識分子)
2014-07-30 17:20:00製造事件的人立場偏頗 才造就這篇新聞呀
作者:
mixegg (wilco)
2014-07-30 17:20:00不是有27萬空安粉絲嗎
作者:
aax (辣妞熊謎 )
2014-07-30 17:25:00好大的陣仗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4-07-30 17:25:00我不是很懂法律,不過"被法官列為「殺人罪」被告"這有問題這篇根本就不想表現事實~只意在煽動
作者: n64tw (APTX-4869) 2014-07-30 17:33:00
不可質疑你的方神
作者:
bc015128 (金刀捅駙馬)
2014-07-30 17:34:00方仰寧已經超越憲法了,我這個市井小民不敢說話
作者:
maybe918 (Do my best)
2014-07-30 17:42:00超越憲法的男人
作者:
aij (bbb)
2014-07-30 17:53:00方仰寧垃圾
警力維安是給金華用的,有法有據,記者有沒有做過功課
作者:
xyz555 (處靜以息迹)
2014-07-30 18:05:00超越憲法的男人,這樣也還好而已啦
作者:
axiz711 (埃西å°ä¸ƒ)
2014-07-30 18:29:00方神做什麼都合法啦,還在那邊說不懂法不懂法還回有問題,你才在煽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