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ofaly (沙發椅)
2014-07-16 22:24:13TVBS
「萬金油限3大瓶」 明年7月嚴管攜藥入境
出國買土產,民眾總會多帶幾盒藥,自用或是分送親友當伴手禮。
但從明年7月開始,新的管制辦法上路,想帶超量,必須事先申請,否則就必須放棄或退
運。熱門的藥品,像是維他命1人只能帶1200顆,胃藥1千顆,萬金油也只能帶三大瓶,如
果帶回來的藥拿去賣,恐怕最重會被判10年,比吸毒還嚴重,民眾大呼實在太不方便。
民眾帶著大包小包,回到台灣,行李、土產,堆的整車都是,打開包包,滿滿都是血拚戰
利品。民眾:「就若元錠而已,各種藥都有,應該是感冒藥最多吧。」
不論是自己用,還是受人之託,看到便宜成藥,民眾總會順手多帶幾罐,不過明年7月開
始,恐怕沒辦法,想帶多少就帶多少。熱門的維他命,1人限帶1200顆,胃藥1千顆,萬金
油,只能帶三大瓶或是12小瓶,最多不能超過6種。想帶超量,必須事先申請,否則就得
退運或放棄。
民眾:「因為台灣比較貴啊,如果說要限量的話,就是當然日本當地買比較便宜啊。」
其實不只不方便如果帶進來的藥品是拿來營利販售,最重可能被判10年,比吸一級毒品的
罪,還要重。民眾:「拿回來講說,我也是原價給你啊,受委託當然收錢啊對不對,我也
不是說,買給親人當然不收,這樣關十年是離譜一點。」
食藥署藥品組副組長戴雪詠:「藥品不是土產喔,不能大量買回來分贈親友,第二就是說
,這表示是不是能適度放寬,能夠符合民眾需求,跟專業上的管理,我們會召開會議來討
論。」
http://ppt.cc/CwAq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 4 條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
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
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有必要罰這麼重嗎? 維他命是二級毒品@@?
作者:
mobile02 (馬英九ダイサイ)
2014-07-16 22:25:00腦殘
作者:
plum306 (梅子)
2014-07-16 22:26:00量刑到底用啥作標準 法律隨便亂寫就好了嗎?
都沒人去抗議 超怪 好不容易出國就是幫親友小忙的時候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2014-07-16 22:26:00(σ。▽。)σ(σ。▽。)σ
作者:
Brad255 (曾經)
2014-07-16 22:26:00白癡政府 轉管買藥 哆啦A夢
作者: souswan (search for meaning) 2014-07-16 22:26:00
財團治國又來了
作者:
pop3110 (pop3110)
2014-07-16 22:26:00這跟財團一定有關係
作者:
eddieyu (正妹都愛ばか囧)
2014-07-16 22:27:00在鬼島檔人財路就是死路一條
作者:
tetani (喵喵)
2014-07-16 22:27:00dpp的立委怎麼不擋?
作者: ru8a 2014-07-16 22:27:00
選馬統政府就是這樣 不知民間疾苦
作者:
pl355 (未看先猜)
2014-07-16 22:27:00所以我買三罐不同用法的維他命就gg了嗎
作者:
hibbb (阿宅一生)
2014-07-16 22:27:00台灣賣太貴啦
作者: hokksapp (北海道札幌) 2014-07-16 22:27:00
跟財團掛勾
作者: Fermi2 (Fermi二) 2014-07-16 22:28:00
不該帶太多藥沒錯,該給財團壟斷! 但罪比毒品重就很可笑
作者: svel ( ) 2014-07-16 22:28:00
比酒駕還嚴重
作者:
goodjeff (goodjeff)
2014-07-16 22:29:00賣大量藥品拿去賣才有機會判那麼重 基本上海關就先沒收了
作者:
sorrywow (snoop dogg)
2014-07-16 22:30:00=================然後酒駕撞死人關2年======================A好幾千萬被關1.5年
作者:
Sanco (人老了一切都不同了)
2014-07-16 22:31:00買藥品比酒駕還重 這是甚麼爛法律
作者:
jpadult1 (THE BLIND SIDE)
2014-07-16 22:35:00維他命在外國食品居多吧 那來藥品?這政府瘋了
作者:
urdie (凵尺口工巳)
2014-07-16 22:37:00財團表示:超爽阿 看誰還敢從國外買回來跟我搶生意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4-07-16 22:42:00鬼島帶藥入境比酒駕判得還重
作者:
f124 (....)
2014-07-16 22:51:00幹進武器都沒判那麼重
作者: brunolmg 2014-07-16 22:52:00
政府智障啊 這應該隨便就超過吧
作者: starfile (My Life︵☆) 2014-07-16 22:53:00
無限期支持修改成唯一死刑
作者:
cloud520 (Hello)
2014-07-16 23:01:00罰你不識相擋人財路
作者:
rsy (~神乎其技~)
2014-07-16 23:02:00什麼時候維他命變藥品了?要看劑量吧~
理由很牽強 就算不是土產就不能帶嗎不知道帶這個是會影響到什麼 乾脆說人民22k
作者: GAtely 2014-07-16 23:06:00
擺明針對從日本入境的XDDD 好多台灣人去藥妝店掃貨
不准出國超過2次 不然有違法攜帶違境品之可能性好了
作者:
z239627 (天海è·)
2014-07-16 23:32:00白癡政府的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