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dojeda (jodojeda)
2014-07-09 08:58:37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050086
這個案子 地院認為持刀有正當理由,裁定不罰
男子說法如下
「削皮刀」和「水果刀」:
每天有吃水果習慣 所以隨身攜帶 當天在捷運外公園削蘋果吃 進捷運公廁清理。
「水果刀」
有「防身」效果 自稱身價高達200億 遭黑道恐嚇6-7年 所以攜刀自衛。
「紅色剪刀」
剪「辣椒貼布」治療關節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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