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nglee (~一事無成千古恨~)
2014-07-05 08:18:32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793372
演藝圈「走後門」 男男陪睡爆性侵
2014-07-05
檢方調查 2男公然親暱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陳姓男子嚮往銀色生涯,在演藝圈打滾的林姓男子說「進演藝
圈,要放得開」,引陳男和他口交、肛交,陳男事後告妨害性自主;但檢方發現,兩男曾
公然親暱,且「陳男自己若無肛交意願,怎麼可能硬得起來?還依林男要求插進林男的後
面?」將林男不起訴。
本案,被告林男是男同志的女性角色、俗稱0號;原告陳男屬男性角色,俗稱1號。
陳男指控說,他想投入演藝圈,姑姑因知尖石鄉的47歲林男有這方面關係,遂介紹林男給
他認識。去年11月4日,林男藉口要訓練演戲技巧,帶他去林的住處,一進門,林男就要幫
他口交,還要他對林男肛交。隔天,林男又趴在他身上抽動,他不甘受辱,向新竹地檢署
提告。
稱被告洗腦 演藝圈很黑暗
陳男指控,林男一直對他洗腦,聲稱「演藝圈很黑暗,與性脫不了關係,還說導演若要你
上床,你就要配合!不然很難出頭!」林男又說自己是同性戀,「叫我要先過他那一關,
這關叫自我挑戰,要放開自己,勇敢面對,他還提了一些藝人,說不論是男藝人或女藝人
,都有做過這些事。」
陳男說,林男硬脫他褲子,要幫他口交,他覺得很噁心,推開林男,但因在尖石山區,沒
有電話可打,加上林男不肯放手,只好就範。
被告林男則坦承和陳男發生關係,但指當時是被陳男按住頭,壓在胯下,叫他口交;陳男
還主動脫衣,說要發生關係,進而對他肛交,隔天還對他舌吻,兩人都是自願。
檢方調查,林男當天陪陳男接受某電視台記者採訪,並一起用餐,記者問陳男「你和林是
什麼關係?」陳男原先害羞,後來說兩人是「情侶」,用餐期間,被告林男倚在陳男胸口
,也抱住陳男,「非常明顯且大膽」,檢方因而認定,兩人原本就有親密舉動。
慫恿性交 決定權仍在己
檢方認為,林男或許有慫恿陳男性交,但最終決定權仍在陳男,陳男並非遭強暴脅迫,且
陳男聲稱無肛交經驗,「很難想像在被迫之下,陳男還能插入肛交」,可見陳男當時應有
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