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66449 (è€å¯¦æ¨£)
2014-07-03 20:23:20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779785.shtml
小情侶嘗禁果 家長找友摑他
【聯合報╱記者宋柏誼/東勢報導】
2014.07.03 02:56 am
剛從高中畢業的一對小情侶,因家長反對,雙方同意畢業後不再聯絡,但畢業前偷嘗禁果
,女方母親認為女兒被侵犯,日前在畢業典禮當天找男方算帳,還出手賞了男同學一巴掌
,男同學認為雙方你情我願,卻被呼巴掌,昨天告女同學母親傷害。
男同學說,因女同學出車禍,他協助對方整理筆記,彼此情投意合,因知道女同學的媽媽
不喜歡女兒交男友,雙方都非常低調,2人也談好畢業後不再聯絡,但想在畢業前,留下
「紀念」,沒想到竟被說是欺負女方。
女學生則說,那天跟男同學等一群人出遊,因實在太累就睡了,睡醒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
事情。女方母親得知女兒遭遇,認為被欺負,帶女兒到醫院檢驗,希望還女兒清白。
「有沒有性侵我女兒,你真的很過分!」女方媽媽找了3個朋友,在校外堵男同學,雙方
見面吵了一番,女方母親非常生氣打了男同學一巴掌。
警方表示,若2人確實有發生關係的話,因女方未成年,男方可能涉及性侵,即便是兩人
情投意合,仍觸法,因雙方各執一詞,全案仍有疑點需釐清。
作者:
tyrande (泰蘭德)
2014-07-03 20:24:00男方一定沒錢
作者:
d200190 (瞌睡熊)
2014-07-03 20:24:00高中畢業情投意合不能督??
作者:
s902131 (黃金腎鬥士)
2014-07-03 20:25:0016就可以督了 高中應該已經過16了吧?
作者:
tetani (喵喵)
2014-07-03 20:25:006樓和4x貓嘗禁果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4-07-03 20:25:00一群人出遊,睡醒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 事情好像更慘
作者:
lolic (lolic)
2014-07-03 20:25:00高中畢業就沒差了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4-07-03 20:26:00男友:又不只我一個...
作者: heavensun 2014-07-03 20:26:00
告到底~~
作者:
Aukid (陽光的宅)
2014-07-03 20:27:00既然不知道發生甚麼事 怎麼確定是男友上的?
另外,女方家長如果找人圍堵,男方可以告恐嚇或強制了吧..
高中快畢業了還未滿16?哪間警察局的警方,法律學的真好呀~~
作者:
dWoWb (dWoWb)
2014-07-03 20:30:00兩洨無拆
作者: pagl ( (^ε^)/ ) 2014-07-03 20:30:00
吃了人家女兒當紀念,如果不小心生了孩子 誰養?
純回樓上p大,某人大概連刑法227和兒少法都分不清....
作者: pagl ( (^ε^)/ ) 2014-07-03 20:31:00
女方媽媽因此打對方一巴掌,雖違法,但是也是人情之常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03 20:32:00聽起來像被灌醉
作者: MacOSX10 2014-07-03 20:33:00
那為什麼不是男方家長去打她女兒
作者: pagl ( (^ε^)/ ) 2014-07-03 20:33:00
我覺得這對男女的性觀念太隨便,男生也不是什麼敦厚的人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03 20:33:00可是聽女方的說法,根本不是你情我願呀
作者: pagl ( (^ε^)/ ) 2014-07-03 20:34:00
台灣人的思想 這種情況一般會認為是男的占便宜 女的吃虧
作者:
s902131 (黃金腎鬥士)
2014-07-03 20:34:00女方的說法是睡著什麼都不知道這句嗎?
作者: pagl ( (^ε^)/ ) 2014-07-03 20:35:00
男方的爸爸去打女兒,時代在變,也許未來會發生也不一定
作者:
SHINJOY (SHINJOY TSUYOSHI)
2014-07-03 20:35:00應該先打自家女兒一巴掌 對對方提告訴但不能打巴掌
作者: pagl ( (^ε^)/ ) 2014-07-03 20:36:00
不過一樣會被告傷害 XD
作者:
s902131 (黃金腎鬥士)
2014-07-03 20:36:00如果女方真的睡著什麼都不知道 為什麼媽媽會知道?
女方若滿16,就算告了也會不起訴,除非妳能證明他們涉及性交易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4-07-03 20:37:00媽媽:想當年我也是...
作者: mis1114 2014-07-03 20:46:00
不知發生什麼事 所以是怎麼知道的..
警察搞不清楚狀況啊! 滿16歲的合意性交沒問題啊!!
作者: PPHYY (HERRY) 2014-07-03 21:28:00
先說不記得發生什麼事就好了~好爽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14-07-03 21:28:00
我看這警方表示有可能是記者自己唬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