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酒家車撞死警專生 窮司機扛罪
自由時報 – 2014年6月27日 上午6:10
已入監 616萬不賠
〔自由時報記者金仁晧/台北報導〕家境清寒的警專學生莊士弘,去年5月騎車遭一台黑
色轎車撞死,車上乘客歐信吉是杏花閣大酒家股東,而駕駛羅際乾則是沒有駕照的泊車小
弟,士林地院審理後,判羅男應給付家屬共616萬多元,歐男免賠,但羅男名下已無資產
,且因過失致死遭判1年半,已入監服刑,莊士弘的父母昨泣訴,羅男一肩扛下所有責任
,且擺明不賠,「等於是空判!」
莊男是獨子,莊母劉米珠昨受訪指出,車禍發生後第4天,羅男就將名下在新竹的土地轉
到家人名下,還說「如果要賠,只拿得出8萬元」, 且說詞反覆,似乎「知道逃不了,要
幫車主脫罪」,而歐男未曾表達過關心或道歉。
莊男父親莊福長回憶,兒子當天從家裡騎車去家樂福找朋友,替家人買好消夜準備回家,
行經德行西路和中山北路口,遇到羅男駕車要左轉,不料羅男卻未禮讓直行車,直接撞上
,他難過地說「原本兒子今年就可以畢業,沒想到什麼都沒有了。」
酒家老闆應負責
莊福長表示,當初兒子考量家中經濟不佳,放棄公立大學,主動報考警專,將每月的零用
錢拿來貼補家用,現在僅剩他和妻子在小吃店打零工和賣健康食品為生,辦完喪葬事宜,
已負擔不起龐大的律師費,得向法扶求助才能打官司,他們希望還給兒子公道,「酒家員
工載老闆回家,為什麼酒家不用負責?」將提出上訴。
記者昨致電歐男委任律師陳焜昇,他僅強調歐男並非駕駛,其他部分未經授權,不便表示
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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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備註:真扯,這本來應該老闆負責,現在人真是可怕,逃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