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yz1981 (永遠的反對黨!!)
2014-06-25 12:58:24※ 引述《monbaician (百千)》之銘言:
: 破門的影片,我們重頭到尾都不知道他們是誰,他們也不願出示證件,也沒有搜索票
: 影片中的老外說自己是飯店經理要跟我們終止合約
: *最新 目前警方希望我們11:40離開,否則會將我們架離
: 天佑台灣
: 影片連結:http://goo.gl/hyst7J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違者視為新聞篇數 超貼新聞劣退
看完影片之後,小弟弟有幾個疑問?
1.當時在房間的人都是未經登記入住?
2.飯店經理陪同警方進入有疑似未經登記人員入住的房間算破門嗎?
3.未經登記入住能主張居住權嗎?能要求出示搜索票嗎?
作者:
cicici (兩片土司。整天吃)
2014-06-25 12:59:00同樣問題再洗板???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2:59:00這間房有登住人而且還有效力就視同住居 黨工別鬧了好嗎
作者:
Serenede (Serenede)
2014-06-25 12:59:00你朋友登記居住,你總可以去找他吧
1.賴中強律師登記入住 2.沒搜索票沒資格 3.可 可
作者:
HYL (@EVERYWHERE)
2014-06-25 13:00:00登記入住時,Novotel沒有意見,那麼合約就成立了。
作者:
tim0259 ( )
2014-06-25 13:00:00400 真好領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4-06-25 13:00:00不覺得突然間同樣的問題一直有人在提出嗎
作者:
wu90318 (wu90318)
2014-06-25 13:00:00同樣問題是啥鬼拉www
作者: hie4949 2014-06-25 13:00:00
標準文本?
作者:
dlevel (府城ä¸è¥¿é‡Œèœ)
2014-06-25 13:01:00羨慕33歲的反對青年不知人事,家裡一定很有錢。
3.不管房間內有沒有人或是狗叫,沒立即性危險情形下,在
1.沒人登記怎麼拿到房卡~2.那代表不用檢察官開搜索令
作者:
ewayne (ec)
2014-06-25 13:01:00以後不能開轟趴了,每個人都要登記怎麼開轟趴?
作者:
KobeEFF0 (KobeEFF0)
2014-06-25 13:02:00禮卷你要買啥?
作者:
shhh (正你老木的老木)
2014-06-25 13:02:00你一定沒帶人住過飯店
登記人沒允許情況下都不能破門!你可以隔天加他錢或罰
他款,但不能隨意撞開門侵犯隱私,除非今天是來抓猴XD
作者: Zsanou 2014-06-25 13:05:00
不要秀腦殘下限了! 快到馬英九的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