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ongli (Qoo)
2014-06-23 08:46:12刪除引言是ctrl+y吧,ctrl+r也可以???
回到正題,
保全業被納入勞基法有什麼好處?
除了非公司聘雇,自行跟公寓大廈簽約可能沒有6%勞退金的保全外,
看看勞基法的相關條文,
1.雙周不得超過84小時。(一定超過)
2.遇國定假日放假。(薪水會Double嗎?)
3.工作超過8小時要算加班費。(有1.33倍、1.66倍嗎?)
4.工作滿一年有7天年假。
5.每個月的教育訓練約半小時~一小時有算加班嗎?
6.保全護照受訓練3小時有算加班嗎?
不太了解,保全業被納入勞基法根本矛盾的點一大堆吧?
現在公司本來就有提撥6%勞退,只是薪水有3000元左右被當成支援加班及獎金(這啥),
我問過同事、總幹事、主任,沒有人知道支援及加班獎金到底是怎麼算的,
可能只有行政科科長知道,但她可能懶得跟我解釋,或者解釋給我聽也聽不懂,
3000多元的提撥6%也要省,不懂?
作者:
kutkin ( )
2014-06-23 08:47:00那是你覺得沒意義現在這種超長工時就是沒勞基法保障的結果例如 同樣是保全 有月休10天 也有月休4天
作者:
Leeng (Leeng)
2014-06-23 08:50:00你自己是保全就有意義
作者:
tknes ( )
2014-06-23 08:50:00老闆要不要做而已
作者:
magi3Q (我ä¸è¦å›°é›£æŠŠæˆ‘馬åŠä¸‰)
2014-06-23 08:51:00反正臺灣資方不守法成自然
作者:
kutkin ( )
2014-06-23 08:55:00所以你月休10天的當然沒感覺 -.-
作者:
kutkin ( )
2014-06-23 09:01:00加班本來就不計算6%了 都是用勞保投保級距算6%的
作者:
kutkin ( )
2014-06-23 09:06:00你覺得沒什麼的法案 公司可是賣力在擋畢竟大公司是真的會把法案當基準 給小公司壓力你可以不跟呀 但就找不到人這樣反正怎麼講,你的態度就是既然公司不會守法就放棄修法
作者:
kutkin ( )
2014-06-23 09:37:00只能推樓上了
作者: hotdogz18 (炫#) 2014-06-23 09:49:00
餐飲業也無意義阿
作者:
icecoll (Rain兄)
2014-06-23 09:54:00台中 保全業雙週時數約144以上 加班沒1.33 所謂的月薪 基本上還是以時薪計 沒班就是沒錢 所以台中人口比台北少 意外的保全公司比台北多很多
只要第一線加班的保全不敢跟公司爭取,都是空談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