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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2 23:23:22台中公務車出車禍 公帑賠遭質疑
【聯合報╱記者張弘昌、洪敬浤/台中報導】
2014.06.21 03:32 am
台中市新聞局副局長陳素秋遭爆料與老公駕公務車外出應酬,發生擦撞後修車3.1萬元,
卻要求由公家掏錢埋單,懷疑公器私用。陳素秋表示,當晚是拜會議員的公務行程,席間
有喝酒,才請老公充當駕駛,並未違法。
讀者爆料陳素秋去年9月中旬到霧峰應酬,由老公駕駛市府配發的副首長公務車聯袂出席
,會後在霧峰民生路、吉峰東路口,陳夫駕駛的公務車與1名學生騎士擦撞。
有人質疑陳素秋外出應酬,卻由老公駕駛公務車,已涉公器私用,出車禍後修車費3.1萬
,只獲得9000元賠償,剩下的2.2萬元,是否該由全民負擔。
陳素秋解釋說,當天下班後拜會議員,屬公務行程,並非私人活動,因預估當晚會喝酒,
才請老公充當駕駛;老公全程未飲酒,回程經過事故路口,因現場有轉彎、光線昏暗,車
速雖很慢,仍發生事故。
台中市新聞局長石靜文說,當時她出差到新疆,事後得知副局長拜會議員,屬公務行程,
修車費才由公帑支付;但公務車最好由市府職員使用,已要求謹慎用車。
秘書處長羅文遠說,副主管有配車,但沒有派發駕駛,只要使用人同意,領有合格執照者
都能當駕駛,未必限制市府職員;如果因公外出,車輛發生損毀,由保險或公費支應,若
屬私人行程,則由車輛使用人負擔。
原文連結: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4/87545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