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721102 (口口口口口口)
2014-06-05 16:53:36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高公局:國道收費員不參加媒合 直接發資遣費
國道收費員規劃6月8日到13日將到交通部日夜紮營抗議,將等交通部預計13日提出的「國
道收費員政府專案安置及優於法令計算資遣費」可行性評估,高公局今提早提出可行性評
估,宣布國道收費員由國家安置、優於法令計算資遣費等皆不可行,希望仍有111位從不
去面試和媒合的收費員6月底前盡速參加媒合,若6月底前都不來,將視同不接受轉置工作
,遠通電收可直接發給他5個月資遣費,不再協助找工作。
高公局表示,已要求專家學者評估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提出由國家安置和優於法令計算資遣
費等兩大訴求可行性,但專家學者皆評估不可行,因收費員進入時採約聘雇且知道未來人
工收費將走入電子收費,去年底更依勞基法業務變更事由,終止和收費員的契約關係,法
律上高公局已無安置國道收費員的義務,且政府機關有人事編制、法令及預算等問題,與
一般私人企業不同,非依法不得任意任用或雇用私人,故專案安置在客觀及法令上尚無可
行性,另國道改為ETC計程電子收費後,人工收費已非政府業務,交通部目前亦無其他大
型專案性業務得以增加足夠且適當之職缺,專案安置收費員在政府機關不可行。另優於法
令計算年資發給資遣費,對政府機關而言係開先例,除涉及通案援引比照問題,非屬交通
部權責得以逕自決定外,亦無支應相關預算經費之依據,亦不可行。
高公局也呼籲國道收費員,若都不來媒合面試,法律性很難規責給遠通,目前還有111名
收費員通知媒合不到或不來,若6月底前仍不來,遠通將可視同不接受轉置工作,將可直
接發放5個月資遣費,可不協助找工作。(李姿慧/台北報導)
3.新聞連結:
http://goo.gl/KVH0q7
4.備註:
乾脆把遠通欠的罰款討回來發一發算了
作者:
boogieman (Let the Right One In)
2014-06-05 16:54:00高公局怎麼看都是遠通的下屬單位 糙
作者:
snow3804 (snow3804)
2014-06-05 16:55:00全民買單
作者:
rayba (rayba)
2014-06-05 16:55:00太神啦 高公局是遠通養der ?
"111位從不去面試和媒合的收費員" 想轉職公務員?????
作者:
z850236 (OoO)
2014-06-05 16:55:00拿我的錢? 叫遠通出阿
作者:
eebear (失敗不等於零)
2014-06-05 16:57:00遠通:這個職缺你不做的話我就找外勞了喔!!
作者: amozartea (單車單) 2014-06-05 16:58:00
5個月資遣費其實很多了?
作者: jackdawliu (CucKoo) 2014-06-05 16:58:00
看來最近又會有一波抗爭
作者:
qkman 2014-06-05 17:01:00馬政府真的笨,反正是公家的錢,摳啥,大放送做好人也不會~
馬政府很聰明阿 大方的很 做好人給郭x英、謝x大 葉x和
作者:
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
2014-06-05 17:04:00好慘...原來國道收費員都是臨時雇員
作者:
f124 (....)
2014-06-05 17:18:00..............
作者: iuowsiq 2014-06-05 17:32:00
遠通這條查起來絕對比遠雄更大條,不過KMT不下來是查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