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台灣奇怪的地方,竊盜罪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結夥"傷害罪3年以下有期徒刑
結夥把人打個半死只有3年,偷東西要關五年,
重財產,輕視生命
權勢者都怕財產被偷,不擔心有人會打他們
只有升斗小民才會擔心自己人身安全
※ 引述《nec1999 (爆爆王)》之銘言:
: 所以台灣司法對被害人的有夠殘忍的
: 打成殘廢 根本是生不如死 就賠305萬
: 然後就沒事 這是什麼天理
: 這些混蛋是不是以後也能參加歌唱比賽 年收入上億
: 為什麼不是立委兒子或法官兒子被打成殘廢
: 未成年保護法完全沒除外條件 根本是惡法
: 就算在美國有些洲對惡性重大未成年犯 照樣嚴懲
: 把人打到殘廢就該在牢裏作苦工 養被害人一輩子這才是真正人權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06-05 16:12:00誰說的? 你看看有錢名人哪個不請保鏢
作者: kei29 (阿駱駱) 2014-06-05 16:12:00
民事責任跟刑事責任混在一起 還只講最高刑度 看點書再來
作者:
voodist (小蟲)
2014-06-05 16:12:00歡迎來到鬼島
竊盜5年應該是加重竊盜罪 傷害也有重傷害罪阿 好像7年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4-06-05 16:12:00很簡單啊 當你有錢 你都叫保鑣打到對方半死不活
作者:
voodist (小蟲)
2014-06-05 16:13:00是大官的兒子話 可能不只三年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4-06-05 16:13:00但是要是你錢被搶 那還得了
如發生擦撞對方擦傷也可以告你傷害罪..難道要判20年嗎??
作者:
EXIONG (E雄)
2014-06-05 16:13:00說過了 台灣刑事罪都提高2倍 金融詐騙類提高10倍才是正義
作者:
EXIONG (E雄)
2014-06-05 16:15:00拿以前的嚴刑對比現代嚴刑 不會笑死人嗎
作者: abianclub (阿扁俱樂部) 2014-06-05 16:16:00
重傷害3~10年
作者:
apa9394 (委員長老虎)
2014-06-05 16:17:00會糾眾打 這類學生有很大問題 多數是殘暴類型應該餵食化學食品 降低暴力傾向
嚴刑是形容詞好嗎..刑罰夠用 問題在於執行度 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