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tchlc (LC)
2014-06-04 15:45:59※ 引述《urdie (凵尺口工巳)》之銘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0604/409763
: 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收賄案,檢方發現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除了給葉1600萬元賄款外
: ,原另準備一筆上千萬元賄款,打算在中秋節前支付,因檢方提前行動,付款行動被迫終
: 止。
: 今日出版的《聯合報》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收賄案,發現趙、葉
: 兩人期約賄款5000萬,首期為1600萬,其餘分期給付。這筆上千萬元款項是否為八德合宜
: 住宅標案的「第二期款(後謝)」,抑或其他土地開發標案賄款?收賄者是葉世文,還是
: 其他評委?還要查證。(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 4.備註:
: 光這件就5000彎 其他建案不順便調查一下嗎?
只想借問一下在公部門上班的朋友
工程簽約要不要副縣長蓋章
如果不用的話
就是無實質影響力
查無不法
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