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newtalk2014.05.31 翁嫆琄/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今(31)日審理桃園縣合宜住宅弊案,最後裁定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台北
科技大學退休教授蔡仁惠羈押禁見、遠雄集團負責人趙藤雄及副總魏春雄則分別裁定交保
500萬元及100萬元,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對於趙藤雄為何可交保。北院指出,因為
趙藤雄的行賄人證、物證明確,也無法再跟葉世文、蔡仁惠串供、滅證,因此裁定交保。
針對葉世文收賄,北院指出,雖然葉矢口否認有貪污犯行,但他主持八德地區合宜住宅
投標案,涉嫌透過蔡仁惠收受遠雄公司1600萬賄款,護航遠通德標,已獲蔡仁惠、遠雄員
工許自強、周銘弘等人證實,蒐證紀錄、遠雄公司1600萬元請款申請表,及賄款現金都已
查獲,因此事證明顯。
不過,北院認為,葉世文長年擔任政府高官,人脈甚廣,並且資金充足,有逃亡之虞,
而且他對於1600萬現金的說法,與其他人都不同,推諉為「借貸」,因此也有串供之虞,
因此決定將他羈押禁見。
針對擔任本案白手套的蔡仁惠,北院則指出,雖然蔡已承認犯罪,但因評選一事不會僅
有葉世文一人可完成,質疑還有其他收賄對象,而且蔡的供述及證言也與其他人有矛盾之
處,還發現蔡涉及其他與遠雄相關的嫌疑事實,為避免他串供,決定裁定羈押禁見。
至於趙藤雄及魏春雄被裁定交保,北院表示,雖然2人皆否認行賄,但蔡仁惠、遠雄員工
的證述,還有其他相關物證,都可證明行賄屬實,而且趙藤雄也於2012年5月21日向遠雄
開發部科長林雯櫻說:「這款的以後最好是用錢解決啦」,顯示遠雄高層長期行賄公務員
,謀取不法利益。
北院認為,事實明確,趙藤雄及魏春雄也沒有串證之實益,但為避免2人逃匿,因此裁定
他交保,但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但台北地檢署不服,認為趙、魏仍有串供之虞,因此即
時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http://newtalk.tw/news/2014/05/31/47853.html
作者:
Cum5566 (射惹ㄦ5566)
2014-06-01 00:15:00放心啦 某狗官收到錢電話一來照樣放人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4-06-01 00:16:00遠雄人事要大地震囉~~~
作者:
YUNOGAY (你可以再甲一點)
2014-06-01 00:16:00「行賄事證明確」?最好到時候不要不起訴或判無罪zzz
作者: yonbun (永邦) 2014-06-01 00:18:00
遠通:躺著也中槍
作者:
BJkiN (小姐不要...夫人在看)
2014-06-01 00:18:00北七,行賄事證明確還能交保?
作者:
omit18 (胖海)
2014-06-01 00:19:00真的是10大惡人
作者:
ooxxman (踏上旅程)
2014-06-01 00:21:00充分證據不足 董事長無實質影響力 此部分無罪
作者: basketkdash 2014-06-01 00:21:00
笑死人 結果人家一回去馬上高階主管全找來開會串供
作者: IZUMIfan (crybaby) 2014-06-01 00:22:00
有錢能使鬼推磨
作者: kenro 2014-06-01 00:23:00
押一天就火速放出來 說沒鬼誰信阿...演也要演得像些吧
作者:
x0003 (鏡子)
2014-06-01 00:24:00惡人的天堂 善人的地獄 歡迎來到鬼島
作者: QQdragon 2014-06-01 00:25:00
滯台支那黨真卑鄙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4-06-01 00:27:00事證明確不押?
作者:
magi3Q (我ä¸è¦å›°é›£æŠŠæˆ‘馬åŠä¸‰)
2014-06-01 00:29:00阿不救好明確?當初怎麼整阿扁啊阿扁的事證完全不明確也能硬關好幾年
作者: satyrs05 2014-06-01 00:30:00
所以是到此為止,不會在往上了
作者:
geneaven (geneaven)
2014-06-01 00:34:00這不叫未審先判什麼叫未審先判,最好判出來不要打今天的臉
搞不好其他主管也是共犯,把人放了不就叫董事長去串供
作者: buddar 2014-06-01 00:46:00
事證明確不是要押起來嗎?不然逃脫到哪去抓人?
作者:
adc798 (adc798)
2014-06-01 00:47:00羈押之強制處分非國家落實具體刑罰權之行為
作者:
garcia (極惡外星人)
2014-06-01 00:50:00趙董可以去請教辜成允跟李清波
很明顯是叫他出去把其他的先"處理"基本上他不可能會有事 他知道太多KMT秘密 KMT不敢動
作者:
jwzkp (spermette)
2014-06-01 01:44:00500萬交保,損失2坪
作者: Klosr 2014-06-01 01:50:00
行賄事證明確 怎沒先凍結全部資產 放出去處理乾淨嗎
作者:
catcatdog (Wait 2009.Sep)
2014-06-01 07:41:00不是說去當證人的?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14-06-01 08:43:00這個法官可以公佈一下嗎?
作者:
mecca (咩卡)
2014-06-01 12:20:00真是把百姓當白癡
作者:
aaagang (我...)
2014-06-01 12:57:00不明確就不能交保嗎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