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unfu (糟糕大叔)
2014-05-27 01:06:51※ 引述《ftyu (wei~)》之銘言:
: : 其實原PO有在推文下面PO了
: :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05
: : 跟捷運的保險金是兩碼事(捷運出的喪葬費本來就會在400萬裡 誰才金金計較...)
: : 簡單說政府會先噴這筆錢 然後再跟鄭捷求償
: : 但是鄭捷賠不起 他21歲鄭爸鄭媽也可以完美切割
: : 法律上成年了犯法本來父母就不用負責
: : 有良心就掏錢出來幫兒子賠 口袋不夠深不賠也合法
: : 除非人人都喜歡玩子償父償 天經地義 然後去他家噴漆丟雞蛋抬棺撒冥紙 這種低落的手段
: : 所以在台灣生出一個不肖子就倒一輩子楣要擦一輩子屁股是很常見的事
: : 話說鄭爸鄭媽不出來道歉或上香之類的是不好了點
: : 但是出來一定被家屬打的...台灣鄉愿意外嗎?
全民賠錢是應該的,台灣至少一半以上的人有責任
是誰選出了無能的政府,是誰放任了廢死的咆嘯?
是誰決定了總統,找個打死不簽死刑的部長?
說的更深一些,是誰縱容了立法,是誰放縱了教育?
當然,我相信不是你
但是當這樣的人佔多數時
全民賠錢沒有什麼不應該
對不起受害者家庭的,不是只有加害人
而是台灣....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4-05-27 01:09:00鄭捷在監獄賣一輩子屁股也賺不到這麼多
作者: heavensun 2014-05-27 01:09:00
他可分到財產 可提前拿他可繼承財產來賠
作者: a77942002 2014-05-27 01:10:00
....這種賠法好像是鼓勵犯罪 想做大事請到北捷.....唉
作者: ckcheng2 2014-05-27 01:12:00
繼承還沒發生,哪來的提前拿他可繼承的財產來賠?XDDD
作者:
d9637568 (小さいけれど確かな幸せ)
2014-05-27 01:14:00連內褲錢都不給了還遺產
作者:
yeurus (yeurus)
2014-05-27 01:14:00關廢死什麼事,鄭捷本來就是為了死刑才殺人
作者: lastlovesong 2014-05-27 01:20:00
前一陣子才簽了五個死邢
作者: canoedoy (FD) 2014-05-27 01:25:00
樓上 你也不看這個政府每次搬死刑上場救援的時機和那幾個死刑犯是幾年前判刑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