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maisar (阿!麥煞)
2014-05-26 17:50:53黃姓男子應徵創見資訊(Transcend Information)研發工程師,平均月薪7萬元,創見頻
問黃報到意願,黃回覆「我在等別家面試」;創見發函錄取、請黃體檢,黃以「要去玩」
為由無法配合受檢。創見取消錄用,黃提給付薪資訴訟,向創見索償52萬元。士林地方法
院判黃敗訴。
雖然「創見」評估黃不適合企業文化,法官認為勞動契約在創見發出錄取通知時就生效;
黃因無「勞動給付」,索償無據。
「創見」是國內記憶卡、隨身碟知名大廠。黃姓男子指控去年他應徵研發工程師,對方4
月12日發出錄取通知書,約定5月2日報到;「創見」要求他參加新進員工體格檢查,但因
他要到宜蘭玩,竟遭取消錄取。
黃說,「創見」承諾月薪5萬6千元,另有三節獎金,每年月薪平均約7萬,他要求創見給
付自錄取通知起至法院言詞辯論終結期間共42萬元薪資。黃另認為「創見」不錄用他涉及
汙衊,讓他經濟、精神受到壓力,要求公司補償他10萬元精神慰撫金。
「創見」則稱,黃去年2月26日提出面試申請,公司三度詢問他「什麼時候能報到?」,
但黃總說「我還要考慮」。
「創見」指出,他們決定錄取後,黃卻連體檢時間都不能配合,認為黃沒有進公司的誠意
。「創見」主張在考察應徵者的態度與行為後,認為他不適合公司才取消錄取。
士院勞工法庭認為「創見」明知公司非黃「首選」,仍發函錄取,勞動契約生效;黃雖無
法配合體檢日期,不代表不能在報到日前完成體檢。
訴訟期間,「創見」願讓黃復職;黃因未替「創見」提供過勞務,且幾天後即覓到新東家
,法官認為求償無理。至於黃自稱因名譽受傷而痛苦,士院認為「創見」人力資源部以電
子郵件與黃連繫,沒有他人知情,不構成名譽權侵害。
http://tinyurl.com/l5hjcg8
心得:
創見HR表示: .....
作者: alanlin1283 2014-05-26 17:52:00
不珍惜工作 活該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4-05-26 17:52:00廢話 人家給你offer你說要考慮 隊方當然可以撤回offer
作者:
mingrset (此地無銀塞拎娘)
2014-05-26 17:52:00ㄏㄏ偷雞不著蝕把米
作者: newtom 2014-05-26 17:53:00
台大黃先生?
作者:
dorydoze (dorydoze)
2014-05-26 17:53:00考慮通常不就是拒絕的委婉用詞嗎
作者:
Newtype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2014-05-26 17:53:00出去玩勒 = =
作者:
DIDIMIN ( )
2014-05-26 17:53:00騎驢找馬,結果馬沒找到卻跌驢了
作者:
dlevel (府城ä¸è¥¿é‡Œèœ)
2014-05-26 17:54:00......沒提供勞務和技術就想拿50萬
活該XDDDD最慘的結果其實是..要是創見去104黑他..其他廠商也會看到
作者: liusean (旁觀者) 2014-05-26 17:54:00
佔著offer,公司又不一定要你怪公司勒
作者:
SentoS (HI~)
2014-05-26 17:55:00被取消錄取根本呵呵,什麼都沒做憑啥要人給薪?
作者:
seedk869 (SoJin+HyeRi)
2014-05-26 17:55:00XDDDDDDDDDDDDDD不能體檢 因為要出去玩
作者:
YWEC (孤傲的魔羯有顆溫暖的心)
2014-05-26 17:55:00感覺應該是強者耶,創見這樣等他
作者:
QUIBECK (☆榮舞衣子大好き☆)
2014-05-26 17:55:00活該
就投投履歷 然後接接HR電話哈拉一下 這樣也想賺50萬
作者: yukito76113 (往人) 2014-05-26 17:55:00
社會亂源
作者: lpbrother (趴趴153豆瓣LP哥) 2014-05-26 17:56:00
強者就是屌啊
作者:
pooznn (我~~~是來被打臉滴!!!)
2014-05-26 17:56:00連我這個不懂法律的都知道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的道理了!
能讓創見這樣老著臉硬是要用 應該是很厲害的高人吧?
作者:
SentoS (HI~)
2014-05-26 17:57:00真強者公司會提簽約金的,這種其實說不準
作者: happywolf (狼仔) 2014-05-26 17:58:00
雖說是高手 不過沒提供過勞務還敢告也真是夠厚臉皮了...
作者:
sellgd (李先生)
2014-05-26 17:59:00訴告是不應該 不過人家說要考慮 創見自己要定個期限
作者:
clydechen (christopher)
2014-05-26 18:00:00臉皮比犀牛還厚
作者: grooving 2014-05-26 18:01:00
賺賠償金的吧 只是創見敢鬧大陪他玩 其它小公司不知道私下和解賠多少去了…
作者: albd 2014-05-26 18:03:00
活該
作者:
Invec (不急著)
2014-05-26 18:03:00社會亂源無誤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4-05-26 18:04:00創見願意花7萬請他 可見也至少小主管級了
作者:
huskysaga (huskysaga)
2014-05-26 18:04:00這個時候風向又轉了 恩亨哈哈哈 深植
作者: happywolf (狼仔) 2014-05-26 18:05:00
就算是小公司也不會選和解吧...
作者:
jimmy508 (ppt.cc/W4H2)
2014-05-26 18:06:00創見…
有些人是覺得公司要跪下來求員工 還要送員工錢才對吧
作者:
joinlin (joinlin)
2014-05-26 18:11:00恃才傲物沒屁用 人際關係才長久
作者: hms10147 2014-05-26 18:11:00
都三度詢問了 活該被取消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4-05-26 18:13:00這殺小啦...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4-05-26 18:14:00....根本就釣魚吧
作者: cosLove (因為愛) 2014-05-26 18:25:00
奇妙的受僱者
作者: khalid (7 For All Mankind) 2014-05-26 18:41:00
現在月薪五萬六很高嗎?要馬上收下謝主隆恩?
作者:
scores (男兒當逆天!)
2014-05-26 18:51:00不收就說不去啊 不去又告人家不給薪水...見鬼
作者:
Wurnt (當年那夢的畫面)
2014-05-26 19:15:002
作者: ou9810 ( ) 2014-05-26 19:56:00
腦...
這種人應該很難再找工作了 誰敢要阿 索賠52萬真敢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