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itess (小分 客讓 勝分差6)
2014-05-21 20:29:56※ 引述《Tae520 (優文製造機)》之銘言:
: ok我是覺得這種完全無悔意的瘋子根本也不用審了吧?
: 一個禮拜之內馬上處死不就好了?
: 到底還要拖什麼呢?
: 三條無辜的生命換一條命都還便宜牠了
: R.I.P
台灣法律 要必須判定 死者是哪一刀致死 兇手有沒有意圖至死者於死
這樣才能定罪
之前有一個富家子弟 瘋狂狂砍女友2百多刀
還在訴訟 甚至可以交保
原因就在於 那個富家子弟 請到的律師很厲害
一直在執卓於 是哪一刀至女友死亡
...
到現在還在外面 交女友 自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