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刑法一題

作者: ninebride (九日新娘)   2026-03-11 22:20:09
看了一下刑法第321條
計程車是不是公眾運輸之車 真的看不出來
答案給C
但是ai答案給D
ai解釋 捷運站並不屬於舊法所指的車站。因此,小健在 98 年的行為僅構成普通竊盜罪 [1]。
志強於 100 年 2 月在計程車(供陸上公眾運輸之車)內行竊,已符合新法第 321 條的
加重條件,因此構成加重竊盜罪 [2]。
12. 我國《刑法》規定:在車站或埠頭犯罪者得加重竊盜罪。而民國 100 年1 月 26 日
總統公佈《刑法》第 321 條修正案,往後在車站、埠頭、航 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
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內行竊者,都改論 加重竊盜罪,刑度最少六個月,還可併科最
高十萬元罰金;且不管日夜侵入民宅,也算加重竊盜罪。假設小健於民國 98 年年底在捷
運站內偷 竊他人行李被捕,於民國 99 年 2 月 5 日由檢察官偵結起訴;而志強則是在
民國 100 年 2 月 27 日當天在計程車上偷司機的零錢被當場逮捕,警方隔天將志強移送
地檢署繼續偵辦。請問這兩人該如何處置?
(A) 兩位都構成加重竊盜罪,依舊法條處罰
(B) 兩位都構成普通竊盜罪,依新法條處罰
(C) 志強的行為構成普通竊盜罪,小健則依舊法條處罰
(D) 志強的行為構成加重竊盜罪,小健只算普通竊盜罪
[請益]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作者: KOSMOST (MIT大龍砲)   2026-03-11 22:51:00
從舊從輕,小健沒問題,志強101台上5954,計程車屬非多數之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即俗稱小眾運輸工具)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6-03-12 16:02:00
拿222和321比就看得出來差異了 222「供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指的就是計程車 321「供公眾運輸之交通工具」則是常態運輸多人的工具 再加上偷司機零錢也沒有什麼不法加重的要素存在 222是基於駕駛有辦法利用機會將乘客載去他處增加危險 但計程車司機又不會因為被一個乘客偷錢造成計程車業恐慌
作者: ninebride (九日新娘)   2026-03-12 21:11:00
所以答案是?
作者: KOSMOST (MIT大龍砲)   2026-03-12 22:39:00
C,AI解釋全錯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6-03-12 22:40:00
C 捷運站該當車站 計程車不該當供公眾運輸之車C唯一可能有問題的點是小健可能審判到新法公布後還沒判決確定
作者: overtop2 (overtop2)   2026-03-14 00:09:00
大家別回答他了好嗎,麻煩a他id,一堆問經濟學文章態度很自己看他9樓的推文 那甚麼態度 再去找他的文章覺得自己很強就別上來問啊#1fUC9mNZ十幾年前考題也在問,就知道準備方向有問題 難怪一直問
作者: ninebride (九日新娘)   2026-03-14 18:17:00
誰在跟你10幾年的考題?這是去年還前年的連google都不會 也在大放厥詞連googel都不會的人 還是少在這邊亂罵人 無的放矢
作者: KOSMOST (MIT大龍砲)   2026-03-14 18:37:00
提醒一下,法律不能問AI,見解全錯
作者: overtop2 (overtop2)   2026-03-15 12:24:00
連大家都說沒人要考的考試都考不上的人 還說人不會估狗連估狗都不知道不一定對的人 還說別人不會估狗連錄取率三四成都考不上的人 還敢說別人怎樣連我是酸你還是罵你都分不清楚的人 還有甚麼好說連這麼簡單的經濟學 刑法都不懂的人 還敢說別人怎樣連問經濟學都被一堆人說你沒禮貌的人 還有資格說別人你以為現在不問經濟學改問別科 你的沒禮貌就不會暴露了你光是請益 向大家求救的文章就82篇 建議你別考了既然你說別人不會估狗 你這麼會估狗就能得到你要的還上來問幹嘛 不要耽誤大家的時間#1ds495n9 問了82篇問題 這就是你問問題的態度#1d-dwli- 你這篇是甚麼態度 請益別人是這樣的嗎
作者: KOSMOST (MIT大龍砲)   2026-03-12 06:51:00
從舊從輕,小健沒問題,志強101台上5954,計程車屬非多數之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即俗稱小眾運輸工具)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6-03-13 00:02:00
拿222和321比就看得出來差異了 222「供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指的就是計程車 321「供公眾運輸之交通工具」則是常態運輸多人的工具 再加上偷司機零錢也沒有什麼不法加重的要素存在 222是基於駕駛有辦法利用機會將乘客載去他處增加危險 但計程車司機又不會因為被一個乘客偷錢造成計程車業恐慌
作者: ninebride (九日新娘)   2026-03-13 05:11:00
所以答案是?
作者: KOSMOST (MIT大龍砲)   2026-03-13 06:39:00
C,AI解釋全錯
作者: endlesschaos (米糕)   2026-03-13 06:40:00
C 捷運站該當車站 計程車不該當供公眾運輸之車C唯一可能有問題的點是小健可能審判到新法公布後還沒判決確定
作者: overtop2 (overtop2)   2026-03-14 08:09:00
大家別回答他了好嗎,麻煩a他id,一堆問經濟學文章態度很自己看他9樓的推文 那甚麼態度 再去找他的文章覺得自己很強就別上來問啊#1fUC9mNZ十幾年前考題也在問,就知道準備方向有問題 難怪一直問
作者: ninebride (九日新娘)   2026-03-15 02:17:00
誰在跟你10幾年的考題?這是去年還前年的連google都不會 也在大放厥詞連googel都不會的人 還是少在這邊亂罵人 無的放矢
作者: KOSMOST (MIT大龍砲)   2026-03-15 02:37:00
提醒一下,法律不能問AI,見解全錯
作者: overtop2 (overtop2)   2026-03-15 20:24:00
連大家都說沒人要考的考試都考不上的人 還說人不會估狗連估狗都不知道不一定對的人 還說別人不會估狗連錄取率三四成都考不上的人 還敢說別人怎樣連我是酸你還是罵你都分不清楚的人 還有甚麼好說連這麼簡單的經濟學 刑法都不懂的人 還敢說別人怎樣連問經濟學都被一堆人說你沒禮貌的人 還有資格說別人你以為現在不問經濟學改問別科 你的沒禮貌就不會暴露了你光是請益 向大家求救的文章就82篇 建議你別考了既然你說別人不會估狗 你這麼會估狗就能得到你要的還上來問幹嘛 不要耽誤大家的時間#1ds495n9 問了82篇問題 這就是你問問題的態度#1d-dwli- 你這篇是甚麼態度 請益別人是這樣的嗎問了82篇,從沒看你回謝謝二字,我以前也回答過你經濟問題幫你搜尋請益和課業標題 最近2年內詢問課業求助文章除了你大量求助課業以外 也只有3篇是其他人問問題代表大家都上岸了 或是向大家說的沒人要考了 你自己應該要好好反省 然後像你這樣態度請教別人 只有不知情的會你說題目是前年還是去年的 這麼近的考試 出處年分都搞不清楚嗎?問了82篇 從來沒付出處年分 題目本身就98年100年題目出處: 臺北市 100 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馬上打你的臉 再繼續掰去年前年的啊 把命題老師當白痴?還是把國考版版有當白痴 題目內容是哪一年會是這兩年出我都還沒估狗就知道是十幾年前的題目 還真被我說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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