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為觸犯數法益,這些法益性質不同,想像競合
一行為觸犯數法益,這些法益性質相同,法條競合
剛看到一題,打擊錯誤與客體錯誤競合
271和276應該是法條競合吧??
我是在問這一題
http://www.smartcsie.org/1.pdf
作者:
jdtrue (u can't see me)
2014-08-13 13:25:00是指271未遂+276這樣?實際案例寫出來比好討論
競合其實是個 謎 有實務就依實務,沒有道理就硬背你的問題很廣,不同法益,同一法益(一個人)就會扯到是不是因果流程錯誤之類的
應該是271第2項和276想像競合沒錯,是一行為侵害兩個(乙、丙)不同的生命法益,從ㄧ重處斷。有錯請指正
作者:
nh2238 (狂奔吧!!龍馬,飛躍的武士)
2014-08-13 18:36:00法條競合的話 應該要侵害法益+法益持有人同一
作者:
jdtrue (u can't see me)
2014-08-13 18:40:00法益的同性質與否判斷沒那麼簡單 建議你多看看實例題
作者:
nh2238 (狂奔吧!!龍馬,飛躍的武士)
2014-08-13 18:40:00題目是分別侵害丙的生命法益跟乙的生命法益。 另外有些情形時一行為同時侵害數個生命或身體法益,會論數罪併罰,但跟本題無關就是了打擊錯誤在多數學說上的處理就是:你對原本要打的人會成立故意未遂犯,打錯的人會成立過失未遂或既遂犯(看結果)
這兩個不是法條競合吧,主觀構成要件不一樣,應該是互斥?如果只針對同個客體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