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三 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經當事人檢舉者。
4-7-3版規寫很清楚
只要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的事實 經當事人檢舉就可以成立
這些 都是版規白紙黑字寫的
沒有說前面要有私人恩怨紀錄
也沒有說要罵到多難聽才成立
只要符合"內容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的事實 經當事人檢舉就可以成立"
被檢舉人在#1gfEo9IQ (C_ChatBM)自承
"對這推文內容,的確有所不當,先向檢舉人 DKEE 致歉"
被檢舉人自承針對檢舉人
"除了這次之外,我自認未「多次」跟他針鋒相對,而且也不是拿災難諷刺的狀況(按:
檢
舉人沒提到檢舉的是4-7 哪個細項)"
也承認這次是私人恩怨
符合4-7-3的版規論述
故我判4-7-3違規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