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若根據 4-11 檢舉中華民國政策若年代過於久遠應提出爭議證明

作者: songsongboy (恩)   2025-06-17 03:27:25
會有想提議的想法主要是看到此篇檢舉被通過
#1eIyGaI_ (C_ChatBM)
但很明顯的該推文者並無意引起爭論
且該推文也沒有什麼會引起爭議的空間(由原文推文可知)
而該檢舉的推文內也提出了一個年代更為久遠的政策但可能會引起爭論作為例子
#1dm9_GXr (C_ChatBM)
代表純用政策年代判斷也是不可行的
我個人想了一下,若這種年代久遠的政策很容易引起爭論
那相信我們也很容易能找到相關的爭論佐證,比方說立法院公報之類的來源
所以我想像中的例外條款可能會像是:
除了特殊時期(如選舉前)時,要檢舉某個年份(X)前已足夠年代久遠的中華民國政策
且被檢舉人只是提到政策,並沒針對政策展開討論
(年份差距判斷依據只看政策提出年份以及檢舉當下年份去比較,不考慮精確日期
一方面政策精確日期可能並不好找,再者這樣執行層面上也比較可行)
需要附上該政策仍可能引起爭論的依據,比方說
1.能在近Y年的立院公報或會議找到關鍵字
2.(假設板規因此建議修改後)修改板規後的該年相關判例
3.能找到至少三家主流媒體近Z月有提到相關關鍵字的新聞
- 考慮到可能是極近期突然引起討論,近期有多家新聞提到也算可能引起爭議
- 會想規定多家媒體是因為我試著找一下,就算是四萬換一塊近年來還是偶爾會有新聞
既然有爭議的話應該會有多家媒體報導才對
X, Y, Z 可以討論,但給個討論依據好了
X: 60,大概是兩個世代,我認為這個年份差距很容易讓人隨口提起但沒認知到他是政策
Y: 10,十年內都沒吵過的政策應該就也沒啥好禁的
Z: 3,如果超過三個月沒被提到的話,我是覺得已經難以引起爭議
以上只是一些很初步的構想,應該會有很多漏洞沒考慮到
也可能條件想得太複雜不好執行,這部分還請多包涵
會發這篇不是覺得我有一個好的解決方案,只是想激起一些討論,所以歡迎提出各種意見
但出發點就是可以理解時代不夠遠的政策容易引起爭議,這種還要舉證可能會有時效問題
容易讓爭議討論越演越烈,所以可以通融只要提到就 out
但年代太久遠的中華民國政策,且沒有展開討論,不應該這麼輕易檢舉成功,至少應該有個舉證爭議的步驟
但如果是很常出現的 case,也給予引用判例作為舉證的彈性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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