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修改板規 4-5

作者: kimisawa (楊)   2026-10-15 00:47:13
支持縮限4-5 或是版主給出一個方向。
原本4-5並沒有這麼被討論但不知道為什麼黃牛事件後在BM版
大爆發,有人就開始各種花式檢舉。
毒蟲不能講,菸蟲不能講,戲謔的抒發也不行
文章代碼(AID): #1gpqrEH3 (C_ChatBM) [ptt.cc] [檢舉] justice00s 4-5
在那之前講這種話大部分人都會覺得只是抒發一下
現在BM版滿滿的類似4-5檢舉
文章代碼(AID): #1gpCMYky (C_ChatBM) [ptt.cc] [檢舉] dinosd2 4-5
地圖砲攻擊日本人
大家平日對話會說你有病啊,這種調侃語氣現在通通被無限上綱
嘴一下虐狗棄養,這種普世價值一班人不會有覺得有問題
現在會被檢舉:
文章代碼(AID): #1gpqpviO (C_ChatBM) [ptt.cc] [檢舉] zero0202 4-5
這種檢舉法是4-5的本意嗎?
很多反對的滑坡說到時候滿滿地圖砲,怎麼辦?
認真? 在花式檢舉大發生以前,板上也沒有大量地圖砲,會說這種話
是先射箭再畫靶。而且真有刻意引戰地圖砲還有4-7。
以前沒有地圖砲大發生,但我只看到現在4-5檢舉大發生,哪邊問題?
還有拿它版有類似地圖砲的板規來護航的說法。你去那些版罵毒蟲會被
檢舉?不要岳飛打張飛。
不是支持完全砍掉4-5,而是某些明明是普世價值或是戲謔,百分之99的
人都覺得沒問題,但因現行版規被無限上綱,我認為版主群需要給個
明確的規範。
*請就事論事,我知道我的ID被某些人針對,請不要離題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26-10-15 00:48:00
我覺得你這些舉例會先直接進桶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5 00:53:00
你才在張飛打岳飛 舉他板板規明明就是要說明提案人的改法有問題
作者: ztO (不正常武士)   2026-10-15 00:53:00
一言以蔽之就是「文字獄」。現在是正常程序進行板務討論1F的擔憂不太可能成真。但真有萬一,那情況已經糟糕到佛地魔般 所
作者: pili955030 (阿丙)   2026-10-15 00:53:00
雖然你是舉例,但我也覺得會被檢舉...
作者: pili955030 (阿丙)   2026-10-15 00:54:00
4-5的修改不見得要按照原提案人的提案去修改就是了
作者: casto (永恆之星)   2026-10-15 00:55:00
會被針對怎麼不找找自己的問題你說的那些你可以去別板罵罵看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5 00:57:00
論花式檢舉其實你挺擅長的 不是超時檢舉就是烏龍檢舉
作者: gcobc12632 (Ted)   2026-10-15 00:59:00
黃牛 抽菸者 吸毒犯 都是人 也是有人權的但要是你罵了這些群體 那抱歉 水桶伺候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26-10-15 01:02:00
人權大師瑪卡要來了
作者: dongchann (咲けない花)   2026-10-15 01:05:00
真的 只要連"路上"都會被檢舉 申訴還失敗 強制一個月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5 01:08:00
你那個申訴失敗是沒搞懂板務流程 跟你的4-5案完全無關
作者: casto (永恆之星)   2026-10-15 01:11:00
笑死 你那個又不是只有路上 都打出很多了還敢說更別說你罵得還更難聽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6-10-15 01:16:00
其他板也有圖砲條款阿,但這些例子全都沒事很神奇的就只有這邊會出事不就把圖砲拔掉改用4-7檢舉不就好了?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5 01:22:00
我竟然看不出來你是希望放行部分爭議案例所以要把4-5砍爛還是想透過把4-5升級成4-7來四倍加重處罰
作者: Julian9x9x9 (Leon)   2026-10-15 01:44:00
你講到普世價值的瞬間就很難辦了你的價值跟其他100個人可能都不一樣與其這樣把判斷權給版主讓他被罵還不如說違反法律這種明確定義的有所放寬
作者: Scarlett888 (史嘉蕾)   2026-10-15 01:59:00
剛剛BM才有一篇檢舉被討論蠻多的 就是關於毒O被檢舉的問題 板主目前也是在考慮放寬心證的部分
作者: zizc06719 (毛哥)   2026-10-15 02:09:00
所以哪些群體是可以罵的?
作者: Scarlett888 (史嘉蕾)   2026-10-15 02:11:00
目前的話 沒有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6-10-15 02:32:00
c洽就不是讓人嘴什麼普世價值的地方遑論挑一群人開放讓你罵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6-10-15 02:36:00
所以正常罵吸毒強姦殺人犯是引戰?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26-10-15 02:49:00
@qq204 你上PTT就只是想罵人?大哥 有必要這麼累嗎?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6-10-15 02:54:00
難道你上PTT只想檢舉人? 這麼正義阿居然這麼在乎吸毒強姦殺人犯等等的名聲和人權,真有愛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5 03:03:00
你想太多了吧 只是很納悶為何這麼執著一定要在ACG討論板發洩
作者: yukitowu (雪兔哥)   2026-10-15 03:04:00
雖然代稱有負面的意思 但不能用的話 以後就只能用藥物成
作者: Scarlett888 (史嘉蕾)   2026-10-15 03:04:00
可以用 尊敬的 違規藥物使用者大人
作者: yukitowu (雪兔哥)   2026-10-15 03:05:00
癮者或者投機轉賣商來推發文了 畢竟那些都有負面意義
作者: Scarlett888 (史嘉蕾)   2026-10-15 03:06:00
其實不要講到蟲狗豬 一般來說就還算安全 你用吸毒犯也ok
作者: Lisanity (桃園劉在石)   2026-10-15 03:08:00
這麼喜歡罵人,那你怎麼不過去Threads那邊罵?喔 我懂了 原來你是八卦仔啊 這就不奇怪了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6-10-15 04:08:00
其實你要論對岸文字獄...有些地方罵起來跟八卦版是一個級別的甚至更兇,然後有些地方你光是提A和B相比如何就直接被判引戰了,如果你想說的是對岸有些詞怎麼樣也不能說出來的話...其實現今網路上依照國家地域有些詞也是不能亂提的只是很多時候是靠各地的常識、價值觀去進行約束而已,所以就文字獄這塊雖然我認為管太嚴確實會造成問題但基於維持C洽風氣這點有一定程度的必要性避免某種形式的討論模式滋長,目前這個法的提案其實也就只是解決部分問題而已根本問題並沒有解決(你該下去的字詞還是會下去)至於公開禁字表,我真的覺得等你願意自己當版主的時候提這個才有說服力,倒不是不願當版主沒有資格講,我完全支持你反對現行版規,但你當版主講的話才會更有說服力而不是被當出一張嘴的人
作者: wrh810701 (wrh)   2026-10-15 07:14:00
我是覺得這種東西只有0跟100 只要50就是一堆問題目前就是100 沒辦法部分放寬的
作者: tim479974 (雷斯加雷特)   2026-10-15 07:57:00
除非給版主更大的權力讓版主能心證的更徹底,不然目前c洽就是不是給人罵現實群體的地方
作者: wrh810701 (wrh)   2026-10-15 08:38:00
給版主更大的心證就是之後會有人拿過去判例出來吵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10-15 08:39:00
其實只要沒有太大差異 有人拿過去判例出來炒問題也不大某些邊界上的判例本就會看起來有點奇怪
作者: newrookie (外來種)   2026-10-15 08:46:00
第二個舉例有點問題ㄅ 那個怎麼看都不像調侃ㄚ你找個說肥宅被檢舉的應該比較有說服力
作者: tetsu327 (四情歸一)   2026-10-15 10:27:00
現行的 你就會被某人桶
作者: yokan (微不足道)   2026-10-15 10:41:00
以前沒有不代表以後會沒有好嗎4-7 前面就己經討論過為何不好替代了你這ID就常常針對團體調侃 發這文說服力有限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5 12:18:00
質疑你沒有言行合一就要被扣對人不對事的帽子喔不想要被質疑 你就不要說一套做一套阿板務是一個說服的過程 你批評一個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是要怎樣說服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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