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看到路人跌倒真的不要去扶?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26-10-14 20:07:54
※ 引述《k300plus (神不存在 所以我要成為神)》之銘言:
: 看到這個新聞
: 有老翁自摔跌倒,結果10分鐘過去50個路人經過沒人敢扶,因為怕是碰瓷仔敲詐
: https://i.imgur.com/dHpKVSh.jpeg
: 想到這季新番《世界最強後衛》也有類似劇情
: 男主要去攙扶倒在路邊的女孩兒
: https://i.imgur.com/MafHYLW.jpeg
: 結果女孩兒說要是敢亂來就要告男主
: https://i.imgur.com/rwVBj9h.jpeg
: 原來動畫都是真的(?)
: 所以看到有路人跌倒真的不要多管閒事去扶嗎?
真的,而且連幫忙撥打119都可能會被誣賴。
昨天晚上的的案例,而且發生地點就在台灣,所以別再說台灣沒有這種碰瓷案例了。
想救人,要嘛先準備好行車紀錄器,要嘛就準備賠償金或律師費吧。
新聞標題(不附連結了,自行google搜尋標題就有)
埔里阿北騎車自摔 好心男救人遭反咬「你撞的」 急求行車紀錄器還清白
內容節錄:
晚上看見路人倒地,該不該救?這個問題曾在網路上掀起熱議,如今南投埔里又發生一起
好心協助摔車騎士送醫,卻反遭指稱是肇事者的案例。所幸有熱心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影
像,警方調閱相關畫面後,初步研判是騎士自摔,讓伸出援手的陳姓民眾暫時鬆了一口氣
。
29歲陳姓民眾昨(13)晚8時50分左右,騎機車行經南投縣埔里鎮中山路三段、崎下往愛
蘭交流道方向時,遇到一名65歲騎士摔車,便停下來協助撥打119。沒想到,對方竟指稱
是遭陳男撞倒,讓陳男急得在埔里各大臉書社團發文求助,希望民眾能提供當晚該路段的
行車紀錄器畫面,還原事發經過、釐清責任。
所幸貼文發布後,有熱心民眾提供影像,讓陳男鬆了一口氣。他感嘆:「為眾人抱薪者,
不可使其凍斃於風雪。」直言這次經歷讓他有深刻體會。網友也紛紛留言,有人表示「以
後別好心幫忙了」,有人提醒「以後要裝行車紀錄器」,也有人建議「告他誣告吧」。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6-10-14 20:10:00
這種的能告誣告?
作者: yam30336 (低恩ㄟ)   2026-10-14 20:10:00
不能,誣告非常難成立,不是你覺得他們亂咬就算
作者: davidex (  ̄□ ̄)/喔~~喔喔~~喔喔)   2026-10-14 20:11:00
碰瓷老人
作者: yam30336 (低恩ㄟ)   2026-10-14 20:11:00
誣告要證明他們一開始就很明確的要使無罪的人有罪
作者: Ceferino (麥茶多多)   2026-10-14 20:11:00
台灣最美的風景
作者: angel6502 (倉木徹 TetsuKuraki)   2026-10-14 20:11:00
就真的別亂扶 除非有把握有其他證據不是你弄的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26-10-14 20:11:00
不能 誣告成立的條件要有故意的成分 太難了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6-10-14 20:12:00
能夠誣告成立的一定都是人才
作者: angel6502 (倉木徹 TetsuKuraki)   2026-10-14 20:12:00
以前我也有遇過類似情況 就真的很可笑 好心幫人還要自證無罪簡直是笑話
作者: lslayer   2026-10-14 20:12:00
台灣要告誣告要成立有一個要點 對方知道自己是誣告 這點
作者: yam30336 (低恩ㄟ)   2026-10-14 20:12:00
誣告成立也不難啦...弄到法律人就..
作者: jorden0804 (無極呆呆)   2026-10-14 20:12:00
反正現在幫忙打電話就好了 千萬別靠近
作者: lslayer   2026-10-14 20:13:00
老實說有夠難成立的 哪一個正常人會說出自己是誣告的啦
作者: KudanAkito (司令官 私がいるじゃない)   2026-10-14 20:15:00
沒有找到影片可能就真的被告成了
作者: mashiroro (~真白~)   2026-10-14 20:15:00
人類太多了,非親非故非工作需求,請一律無視
作者: edhuang (隨便啦)   2026-10-14 20:16:00
真他媽可悲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6-10-14 20:17:00
這要告成也很難啦 碰撞一定會留痕跡的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6-10-14 20:17:00
這篇不就是幫忙打電話而已 有靠近嗎?
作者: chrisjohn214 (咪咪獎)   2026-10-14 20:17:00
畢竟是,台灣人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6-10-14 20:18:00
開三四千件案件只有遇過一件誣告是成立的,而中間遇到誣告案件大概不到30件
作者: ymsc30102 (囧臉蔥)   2026-10-14 20:19:00
有告有機會囉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6-10-14 20:19:00
你就知道誣告的起訴難度、定罪難度有多高ㄌ
作者: tacotuesday (taco)   2026-10-14 20:19:00
畢竟是尊敬的台灣人...
作者: MK23 (daring)   2026-10-14 20:19:00
嘻嘻,誣告這回事要說難很難要說簡單很簡單
作者: adolphjong (是的我是ADF!)   2026-10-14 20:20:00
我也碰過,前面一個自摔我跟旁邊兩台摩托車停下來幫忙扶起他,結果他一下說是我撞的一下說是另外一個人撞的,幸好他後來也沒硬要咬我們不然有夠麻煩的,而且那是還沒有行車記錄器的年代。
作者: ymsc30102 (囧臉蔥)   2026-10-14 20:20:00
誣告又很難 根本沒啥風險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6-10-14 20:21:00
誣告簡單也不行 那會讓很多原告不敢提出告訴
作者: zw39107 (zw39107)   2026-10-14 20:21:00
不用告成啊,你跑警察局法院最後判無罪就被浪費多少時間精力了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6-10-14 20:22:00
警局跑一次做筆錄,地檢署跑一次做筆錄,起訴之後法院再跑至少準備程序一次,之後還可能要審理程序一次
作者: breadf ( Lifting Turn )   2026-10-14 20:24:00
最重要的是對方沒成本,有拿賺到,沒拿沒損失,被誣賴的卻要花時間力氣去面對
作者: king9122 (DD)   2026-10-14 20:24:00
講敲詐就好,台灣沒人在用碰瓷...
作者: weiyilan (ヒメアマ)   2026-10-14 20:24:00
遇到一次就夠你受的,所以最簡單就是冷眼旁觀了
作者: a12073311 (沒有)   2026-10-14 20:25:00
對方告你沒成本啊 你扶一次光自證無罪跑來跑去就飽了
作者: inte629l   2026-10-14 20:25:00
那流程 哭了
作者: a12073311 (沒有)   2026-10-14 20:26:00
如果運氣不好沒有行車紀錄器 民事賠償可能還跑不掉
作者: GAOTT (杜鵑)   2026-10-14 20:26:00
重點不是誣告會不會成立 而是你需要浪費時間力氣金錢自證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10-14 20:26:00
會幫忙=好人=可以軟土深掘
作者: jio846 (jio486)   2026-10-14 20:27:00
誣告很難啊 除非你是自己改證據的天才
作者: GAOTT (杜鵑)   2026-10-14 20:27:00
如果知道天上會掉石頭砸你腦袋 哪怕傷口很小 你也不想被砸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10-14 20:28:00
這世界本來就是守規則的在付出成本
作者: GAOTT (杜鵑)   2026-10-14 20:29:00
你不幫忙 對你的人生毫無影響/你幫忙 一句謝謝就讓你爽一天然後從你的人生消失/幫忙 被賴上 就算只花幾天處理這件事你也會記一輩子
作者: hamayuu (浜木綿)   2026-10-14 20:31:00
不幫忙沒你事,幫了還要賭對面人品= =
作者: iam0718 (999)   2026-10-14 20:36:00
反正相信台灣沒這種事的多的是
作者: ezlifee1140 (ezlife)   2026-10-14 20:37:00
借用原討論串推文圖https://i.meee.com.tw/tpeEEmY.jpg你就知道好心遇到狗啃的紀機率有多高
作者: spfy (spfy)   2026-10-14 20:38:00
這他媽超扯
作者: pili955030 (阿丙)   2026-10-14 20:41:00
我記得之前好像有案例,當下沒事,對方也感謝,但是家屬事後告幫忙的人
作者: archer389 (黑騎士389)   2026-10-14 20:46:00
記得有案例是撿到錢包送警局留個資結果施主反手告對方有偷錢,這被弄真的很煩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10-14 20:47:00
但這社會好人還是很多 還是會有人見義勇為 只是也是這類人付出成本
作者: BEDA (BEDA)   2026-10-14 20:47:00
都有好心送醫被家屬打的新聞過了,別被啥最美麗的風景騙到。
作者: Erurize (Lucifero)   2026-10-14 20:51:00
誣告要成立 惹到4-11可能才能成立吧
作者: spfy (spfy)   2026-10-14 20:52:00
我爸以前的工作照顧榮民 同事去單身老榮民家裡處理事情事後被檢舉偷了幾根黃金 吵到差點家破人亡後來老人自己找到了
作者: meowcat (喵貓)   2026-10-14 20:57:00
不是你撞的為什麼要扶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6-10-14 21:01:00
我遇到誣告被判有罪那件是被告自己留太多東西
作者: whatthejoke (haha)   2026-10-14 21:01:00
這也能扯4-11,去看醫生吧
作者: etvalen (eclipse)   2026-10-14 21:10:00
幫人成本越來越高,有夠幸福==
作者: kusotoripeko (好油喔)   2026-10-14 21:23:00
"對方知道自己在誣告",腦子正常的都會堅持非誣告吧不相信有多少這種的會為了贖罪心態而自願承認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26-10-14 21:26:00
你沒打也會被告阿 之前就有路過沒幫的全都告一輪就算最後無罪 你還是要花時間跟他耗
作者: Fargen (太古深空)   2026-10-14 21:26:00
這種亂告的案子很多檢察官直接不起訴 連法院都不用去例如被誣告偷傘的某格鬥主播
作者: ayuhb (ayuhb)   2026-10-14 21:35:00
也是有檢察官懶得理甩給法官的
作者: c121125 (寶特瓶)   2026-10-14 21:37:00
很常遇到懶的判斷就丟給法院的啊
作者: xczv3567   2026-10-14 21:40:00
扶,這種事還能成新聞就是少數,一旦這種事太平常當不成新聞的社會你們不會想過的,養成風氣從你我開始。
作者: ffaatt (不由分說)   2026-10-14 21:40:00
不知道被誰撞 很正常
作者: Satomisan (小惡魔石原)   2026-10-14 21:41:00
台灣這種垃圾地方還要幫人只能說活該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6-10-14 21:41:00
然後當大家都不幫的時候就變成:不是你撞的為什麼不幫扶?
作者: Satomisan (小惡魔石原)   2026-10-14 21:42:00
更何況還是南部+老人這種組合
作者: lslayer   2026-10-14 21:46:00
對阿 所以對方只要說我不知道搞錯了 基本上就擺脫誣告了
作者: sai007788 (九條寺サイ)   2026-10-14 21:47:00
大家都不幫為什麼你會被點名,那麼多人不幫
作者: hamayuu (浜木綿)   2026-10-14 21:51:00
不是說不能幫,但你要讓人知道幫了可能要面對什麼= =
作者: siro0207 (希羅)   2026-10-14 21:51:00
就所有不幫的人全告啊亂槍打鳥總有會中的
作者: hamayuu (浜木綿)   2026-10-14 21:52:00
虛無縹緲一句有好薩瑪利亞人法會幫你吧啦吧啦的屁用沒用
作者: lslayer   2026-10-14 21:52:00
現在都說幫之前都要開啟手機錄影 多找幾個路人一起作證才敢去幫 最好等警察到場把錄影當證據現場秀給警察看
作者: tony15899 (急速せんこ~)   2026-10-14 22:22:00
錄影沒屁用 除非你錄下包含事發經過
作者: gunfighter (B51)   2026-10-14 22:46:00
家人也是扶後被賴上 逼和解不和解就告肇事逃逸 最後嫌麻煩就給了2萬 所有談判還都在警察局內 就這麼離譜
作者: lslayer   2026-10-14 22:55:00
2萬塊可以買兩三個行車紀錄器包安裝了吧 現在真的必備 就
作者: wiork (我在工作~)   2026-10-14 22:55:00
警方調沿路監視器就能釐清了
作者: allen886886 (昨天沒睡飽)   2026-10-14 23:23:00
這種就無視就好
作者: edhuang (隨便啦)   2026-10-14 23:29:00
那個...新聞裡的東西不是少數的可多了而且負面的例子只需要幾次 就足夠稱得上“多”了
作者: www2967 (www)   2026-10-15 00:14:00
這年頭檢錢到警局都是被告偷竊 侵占...
作者: ken0927ken (杰剛 <是我講不聽>)   2026-10-15 00:54:00
不知道 除非倒在地上的是未成年小女孩否則誰要去救
作者: power90145 (power90145)   2026-10-15 02:37:00
十幾年前也是看到一個阿伯騎腳踏車自摔 過去幫忙扶 路人看到過來第一句話就是「你撞的?」還好那阿伯馬上說是他頭暈自摔 我只是幫忙而言 那路人阿姨懷疑的眼神我到現在還記得==
作者: saiga12416 (碎牙)   2026-10-15 04:58:00
最近誣告成立的其中一個要件是4-11犯
作者: pp688039 (仲夏)   2026-10-15 08:16:00
現在這個世況,絕對不要府*扶
作者: stkissstone (淺澗遠秋)   2026-10-15 08:18:00
熱愛對岸文化的人這麼多 自然陋習也會帶過來囉
作者: zader (艦娘武藏我老婆)   2026-10-15 09:30:00
這種情況老人說他意識不清說錯話,你也拿他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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