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verb.tw/FTrn8UUF.jpg
嚴格執法很好ㄚ
我來西洽就是發發廢文看些色色ㄉ圖
不是來看酸酸臭臭捏
不要暴戾之氣那麼重嘛・ω・
https://i.verb.tw/KcEDGAn4.gif
作者:
zyxx (321)
2026-10-10 16:42:00反對+1 現在改這個接下來兩個月一定烏煙瘴氣
作者:
InkBlood (斷章的格林)
2026-10-10 16:43:00我怎麼記得板規回文會直接掰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10-10 16:43:00是 [公告] 才禁止回文
這個可以回文呀,但不能改標題每人一天限回一次這個阿蘭有寫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6:44:00這是討論版規文
作者:
lsd25968 (cookie)
2026-10-10 16:45:00當年VT洽點可是回了不知道多少板務文哦 別擔心 放心回吧
作者:
InkBlood (斷章的格林)
2026-10-10 16:45:00我眼脫當我沒說
作者:
easyfish (easyfish)
2026-10-10 16:46:00修改板規跟執法嚴不嚴格沒有關係阿
其實執法也是因檢舉衍生出的問題...講再多就離題了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6:48:00反對+1 感受不到新板歸的好處在哪 現在又哪邊過嚴需要放寬了 沒看出優勢
確實,我就只是來討論遊戲看圖的,整天想著罵人是幹嘛
來西恰不討論ACG而是要罵真人 到底在想啥 根本不能理解
作者:
KEITTLY (車車在哪裡?)
2026-10-10 16:50:00現在就一堆釣魚了,修掉一定一堆人拿地圖炮來釣魚
作者:
spfy (spfy)
2026-10-10 16:51:00這個是版務公告的特殊情況 可以回 一人一篇就很多長跑其他版吧(′‧ω‧‵)
作者:
linzero (【林】)
2026-10-10 16:52:00這板很多人對某些群體意見很大,比如尊貴之人,很多會順勢開罵的
其實真要說就算改了 同樣內容也可以檢舉4-7版主心證吧只是有時候可以直接吃4-5+4-7的會變成只有4-7沒有變寬鬆但懲罰變輕了?
作者: Wendigo0109 (尾丁) 2026-10-10 16:55:00
反對+1
作者: jackz (呦呵呵) 2026-10-10 16:56:00
ACG可以罵的東西可多了 就PTT會禁言
作者:
linzero (【林】)
2026-10-10 16:56:00就是4-5這樣規範地圖砲,所以板主就得處理,然後有人覺得
作者:
melzard (如理實見)
2026-10-10 16:57:00把觸法行為的對象給個例外條款就好了吧NBA版那邊是有寫個可受公評的事件(已證實的事情)可罵像尊貴的黃牛大人不就觸犯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10-10 16:58:00觸法這個有個細節是:怎麼認定觸法?尤其是告訴乃論更是複雜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6-10-10 16:59:00罵人要管 引戰釣魚搬史的也要加強管制力度才行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6:59:00觸犯的前提是人家被法院認證了 認證前頂天就是嫌犯而已
作者: jackz (呦呵呵) 2026-10-10 17:00:00
罵群體會被告才奇怪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10-10 17:00:00刑法非告訴乃論的部分還容易,因為大致上規範的是行為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7:00:00黃牛在被判罰前 就轉賣商 沒人有資格把他們變罪犯
作者:
melzard (如理實見)
2026-10-10 17:01:00但是黃牛行為本身是觸法的對吧?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6-10-10 17:01:00不是罪犯就罵不得嗎?
作者:
melzard (如理實見)
2026-10-10 17:02:00那就應該可以列入減免範圍了?
作者: jackz (呦呵呵) 2026-10-10 17:02:00
還在尊貴的黃牛大人
作者:
yankeefat (本人內建試製51cm連裝砲)
2026-10-10 17:02:00黃牛是負面行為這件事有共識就可以吧
4-5 4-7都廢才有意義 大家爽罵 觸法自己去法院告廢4-5留4-7 就是給板主爽而已 板主支持的族群被罵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10-10 17:03:00欸 那要看是什麼行為了 只是"轉賣"不見得構成違法行為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7:03:00別人自認沒到黃牛 只是轉賣 也沒警察跟法院抓他判他那你要怎樣把別人自動升級成黃牛罪犯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10-10 17:04:00以我聽過的法規來說 通常禁制是放在"轉賣票券"上
那你就別對號入座啊,就自認不是黃牛了,那嘴黃牛關你B事
作者:
andy0481 (想吃比叡的咖哩)
2026-10-10 17:05:00跟我無關阿 當時是有人罵那位 那位才去檢舉通過的
別對號入座,就是地圖炮被桶的傢伙永遠學不乖的理由。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6-10-10 17:05:00參考別的大板沒有很難吧 甚至別的版還會來參考西恰
作者:
linzero (【林】)
2026-10-10 17:06:00不是板主爽,因為能上訴,所以最終是看上面的意見
你今天放過黃牛,那其他遊戲玩家也可以別對號入座是不是?甚至其他作品支持者是不是?
作者: jackz (呦呵呵) 2026-10-10 17:08:00
罵黃牛會被桶不就是黃牛使用者很多嗎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10-10 17:09:004-5 跟排除異己根本就沒有關聯啊 ==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6-10-10 17:10:00亂說 人家不就是要來救4-5的嗎 他那就是無罪
作者: spawnsnight (草莓奶昔) 2026-10-10 17:11:00
笑死 14樓反對的話這樣也要進去了吧?
作者: aqua120022 (aqua120022) 2026-10-10 17:12:00
笑死 有人地圖泡要被桶囉
作者:
linzero (【林】)
2026-10-10 17:12:00偷渡文應該跟上面小組長等商量好可以給些心證空間吧
作者: jackz (呦呵呵) 2026-10-10 17:14:00
這條本來就自由心證 可以選擇不水桶
作者:
ex990000 (Seymour)
2026-10-10 17:18:00不能癢癢又臭臭了嗎
作者:
zakokun (雜魚君)
2026-10-10 17:18:00問題就是妨礙到他們隨意罵人了 很不方便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6-10-10 17:21:00OK 不要妨礙了 支持各位自由開火
作者:
StevenEXE (StevenEXE)
2026-10-10 17:26:0014樓XD,自爆
作者:
bomda (蹦大)
2026-10-10 17:28:00發過釣魚文的ID講這個還蠻好笑的 釣魚文不就是來引戰的嗎
作者: sd90213 (擋不住) 2026-10-10 17:30:00
不小心就被釣魚了
作者: gf833910 2026-10-10 17:32:00
一直以為板規有一條是 禁止散播仇恨言論現在看好像沒有
作者:
lolicon (三次元滾開啦)
2026-10-10 17:32:00釣魚成功
作者: zxcasd328 (Parhelion) 2026-10-10 18:07:00
14樓反對修法,但這條法卻能送他進桶 太苦了
怎麼都在說14f會被桶?說XX仔一直都沒事,一群來亂的散播恐懼
可能沒有聽過情緒垃圾這個詞ㄅ是說我打完一串 輸入法第一個建議是情緒色色==
作者: kskg 2026-10-10 18:44:00
其實只要針對那些黃牛罵就不會觸犯地圖炮了
作者: cleverjung 2026-10-10 18:49:00
14樓哪裡有問題 他又不是罵人垃圾
14樓就罵全部被4-5桶的都是**耶只是這種不一定有人會去檢舉而已
作者: s9436t11 2026-10-10 19:12:00
我情緒仔啦 14樓罵我垃圾 我好難受
作者: tim479974 (雷斯加雷特) 2026-10-10 19:29:00
14f是沒去解釋被檢舉就可能被凹到過是有可能的
作者:
chuckni (SHOUGUN)
2026-10-10 20:28:00其實我感覺大多數情況都是海巡刷掉的,檢舉進度通常蠻慢的
作者:
Kust (Kust)
2026-10-10 21:24:00我也覺得來這就是分享彼此喜歡的東西要謾罵的話還是找自己的小圈圈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