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D] BanG Dream Special Live in Taipei Day181

作者: GKDH (DKC)   2026-10-09 20:26:45
BanG Dream Special Live in Taipei Day 181
台北的調解,開了兩幕。
廠商代表坐在席上,卻沒有帶來任何處理方案。面對申訴,他們給出的說法是:所有申訴
,都是個案。
到了與第二場同日下午舉行的第三場調解會,那張椅子空了。台中、新竹、高雄的調解會
,也沒有等到廠商出席。
人數的爭議被搬上桌。廠商代表表示,未看過武士道財報所列的活動人數,否認有超賣情
形,也表示《遠見》關於裁罰的報導有誤。
但紙張不會因為台詞而改變。依群組掌握的公文,水利主管機關早在4月23日便已發文
,指出實際進場人數超過申請人數。廠商的說法與那份公文,就這樣並排留在桌上。
每當申訴者追問爭議,回答便繞回同一處:需要請示日方。每當有人要求提供資料,又是
同樣的話:須等日方同意。
說到這裡,廠商代表彷彿成了頌樂人偶。坐在面前,可以說話,卻在每個需要作出決定的
地方停住,等待尚未傳來的指令
。
申訴者只能繼續追問:既然眼前的人不能決定,那麼,究竟誰能回答?又要等到什麼時候
?
截至2026年10月9日,溝通群組裡仍未收到日方的回覆、所要求的資料,也沒有具體處理
方案。寶島代表的名字被一次次標註,後面卻始終沒有回應。
調解會散場了。人偶口中的日方沒有傳回答覆,留在群組裡的人,也無從知道事情究竟停
在哪裡。
大家還在等。只是等到最後,連下一句話會由誰說出口,都不清楚。
各位好:
我是BanG Dream Special Live in Taipei消費爭議互助會DC的成員, 目前我們準備進一
步彙整資料,向消基會提出申訴,因此想請有意共同參與的朋友協助填寫Google表單,並
依照消基會申訴所需格式,上傳相關證明文件。
消基會申訴說明可參考:
https://www.consumers.org.tw/advisory01.html
依照消基會要求,申訴時需檢附契約、照片、收據、統一發票或其他往來文件等證明資料
。 這次我們主要希望大家提供以下資料(身份證字號有出現的話可以先碼掉):
*演唱會門票或購票證明
*演唱會訂位、座位等相關資料
*調解失敗證明或相關文件
*與本案有關的其他往來紀錄或證明
投訴公司為這三家
*星樂全球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內湖區新明路 343 號 8 樓
*寶島唱片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南路 1 段 43 號 10 樓
*我在意的不是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松山區復興南路 1 段 43 號 10 樓
主要消基會還要填的內容有自身在演唱會遭受到的損害與解決方式
解決方式的部分目前群組彙整資料是要求全額退費與懲罰性罰金作為共識
如果另外還有因演唱會延遲造成額外住宿或是交通開銷也可以同時在申訴書做請求
相關場地照片也可以同時上傳至此表單。
請於2026年10月13日前完成Google表單填寫,
並上傳相關文件: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GhGFQqfhyq-FAEU9IVGLTxpgwVOKsX_-KFUlrGiA_9igf1A/viewform?usp=dialog
目前預計於10月13日完成第一階段資料收集,之後統一整理並寄送消基會提出申訴。
若截至10月13日參與人數仍未達20人,後續則預計改以團體訴訟方向進一步處理(會再個別
聯絡是否有意願)。 也請大家盡量完整提供手邊已有的相關資料,方便後續統一彙整。若
部分文件目前尚未取得,也可以先完成表單填寫並提供現有資料。
謝謝大家的協助。
若您尚未加入、有意願加入DC群組
(需傳送門票相關資訊(如訂票截圖,門票翻拍)給管理者onleewin做審核):
https://discord.gg/BwfKFSukx
另外也有LINE群組 因為要審核身份 若有興趣加入請另外回信聯絡我
作者: pyrolith (辛力辛)   2026-10-09 20:27:00
畢竟是
作者: jeff666   2026-10-09 20:28:00
加油
作者: anyanyaa (阿nyaa)   2026-10-09 20:29:00
台灣廠商最會的就是一個拖字訣
作者: kerorok66 (k66)   2026-10-09 20:31:00
繼續跳針 裝死 推責任
作者: hsiehhsing (海諧會會員)   2026-10-09 20:32:00
武士道:高歌離席,要回更多爺的地方囉
作者: sheeddee870 (sheeddee870)   2026-10-09 20:45:00
必須推
作者: Yoimiya (煙花易逝人情長存)   2026-10-09 20:47:00
推
作者: whu930038 (Andy0813)   2026-10-09 20:51:00
推一個
作者: nacoojohn (貓咪約翰)   2026-10-09 20:51:00
這個要提訴訟了吧!調解皮皮的,雖然也不好處理,要有決心才行
作者: NicoNeco ((゚д゚≡゚д゚))   2026-10-09 21:01:00
加油 高調推
作者: amole99 (隱形人)   2026-10-09 21:23:00
加油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6-10-09 21:27:00
他只需要每次隨便派個人 甚至不派人
作者: DreamsInWind (不幸少女愛好會)   2026-10-09 21:36:00
就是吃定了消費者不會吉 去跟法院講看看"日方不給資料" 一定被法院電到飛起來
作者: trhrh (立委)   2026-10-09 21:48:00
辛苦了
作者: Kuristing (Kuristing)   2026-10-09 22:10:00
推
作者: xx456654tw (xx456654tw)   2026-10-09 22:29:00
很皮 擺明要擺爛的
作者: organ63521 (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2026-10-10 00:24:00
當初直接開小巨蛋就不會這麼多問題 開什麼野地
作者: Khui1014 (輝)   2026-10-10 00:37:00
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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