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韓電競選手將粉絲送的禮物給女友引發大炎上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6-10-07 16:10:40
最近樂天也有類似新聞 內容差不多
其實就牽扯到一個有點有趣的事情
就是贈出去的東西
到底是否百分之百由受贈人處理而無須管觀感問題?
老爸給小孩2000零用錢
小孩拿去買書 讚 買文具 讚
儲值遊戲 NG 打網咖 NG
阿這樣還叫什麼零用錢 怎麼不叫買書基金算了
純情男送學妹消夜 然後學妹轉手給男閨密吃
純情男氣噗噗 還要被笑當孝子
所以這種贈與其實還是有點附帶條件的
贈與方也不是聖人 明明送出去了
卻還是認為它該有它"合理"的用途
而不是想做什麼都可以
是吧
作者: palapalanhu (宅宅史萊姆Lv.1)   2026-10-07 16:19:00
所以給之前要講好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26-10-07 16:21:00
因為很麻煩,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跟食物一樣,收到後交由公司統一丟掉銷毀,避免後續隱患。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26-10-07 16:24:00
法律上是你的阿 觀感另一回事
作者: reaturn (廿年後回頭看台灣)   2026-10-07 16:28:00
想到對岸常在吵的,交往期間送的東西分手後返還
作者: notwithyou (哈哈哈你看看你)   2026-10-07 16:32:00
真的煩的要死 像上面說的一律銷毀最安全
作者: a43164910 (寺杉伊六)   2026-10-07 16:37:00
讓我想到之前公司發了一盒GODIVA 我帶回家放桌上想說給大家吃 結果老媽整盒直接拿去送人==
作者: Y1999 (秋雨)   2026-10-07 16:44:00
安全做法就是銷毀收藏拒收三選一,看過說分送給工作人員的也沒被罵,至於是不是真的不重要,大家也只是尋求一個慰藉而已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26-10-07 16:56:00
要銷毀還不如直接拒收吧==
作者: pili955030 (阿丙)   2026-10-07 17:56:00
送工作人員的話,在偶像那邊好像是有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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