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司法院法普知識:魔法少女小圓

作者: ChikuwaM (翻譯竹輪)   2026-09-09 22:30:56
內有魔法少女小圓TV版劇透









/人 人\:「僕と契約して、魔法少女になってよ!(和我簽訂契約,成為魔法少女
吧!)」

睽違 13 年,引起人氣話題的 TV 動畫《魔法少女小圓》再次推出全新續篇劇場版《瓦爾普
吉斯的迴天》。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故事裡一連串讓人胃痛的悲劇,幾乎都從丘比的這
句「契約邀請」開始:

只要和丘比簽訂契約,就能實現任何一個願望,代價則是必須成為魔法少女,肩負起與魔女
戰鬥的使命。

乍看之下好像是一場你情我願、條件明確的契約,但隨著劇情發展,我們才和小圓她們一起
發現,長的超可愛、超無害的丘比,其實是一隻非常冷漠冷血的生物,並且也沒有把契約的
「重要事項」說明清楚!

像是成為魔法少女後,靈魂就會被抽離肉身,從此存放在締約時生成的「靈魂寶石」裡;如
果沒有持續消滅魔女,負面情緒會持續侵蝕靈魂寶石,讓寶石逐漸混濁,最終魔法少女甚至
可能會變成自己一直以來對抗的「魔女」。

如果把丘比和魔法少女之間的契約搬到現實世界,這份「魔法少女契約」真的有效力嗎? ?
天的夯劇法普就一起來了解《民法》有關契約效力的相關規定吧!

《民法》中,有明文規定名稱與權利義務的契約,被稱為「有名契約」(學說上更常精確稱
為「典型契約」),例如常見的買賣、租賃與贈與等;相對地,沒有賦予特定名稱與規範的
契約,則稱為「無名契約」(即「非典型契約」)。不論是典型還是非典型契約,想確認契
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都必須通過以下 2 道檢驗:

《民法》第 71 條規定,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但其規定並不以之?
無效者,不在此限。

常見的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像是雙方約定買賣毒品或槍砲彈藥,因為我國明文禁止毒品與
槍砲彈藥交易,因此如果雙方締結買賣這類違禁物的契約,會因為違反第 71 條規定而無效


同法第 72 條規定,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常見的案例包括夫妻結婚時預立離婚條款,因為結婚與離婚都注重當事人締約當下的真意,
因此在成立婚姻關係時即預先訂立離婚條款,大多數會被法院認為無效。

至於小圓與丘比締結的契約,到底有沒有效呢?

回到丘比開出的契約條件,少女們與丘比簽訂契約以後,雖然可以實現一個願望,卻也必須
付出靈魂脫離肉身、冒著生命危險持續戰鬥,甚至最終可能化身魔女被殺死的巨大代價。

依照《民法》第 71 、72 條的規定,殺人與過度限制自我權利的契約,不只違反強行規定?
同時也違反公序良俗,應屬無效,更遑論當初丘比與少女們簽訂契約時,根本沒有說清楚締
約之後會產生的風險與代價。按照我們《民法》規定,小圓她們是可以跟丘比主張契約無效
,不需要再履行契約內容的哦!

/人 人\

所以,下次如果聽到有人(或生物)邀請你跟他簽訂契約成為魔法少女,先別急著說好!除
了問清楚願望能不能實現,也別忘了看看契約背後,到底還藏了多少沒主動告訴你的「重要
事項」!

https://i.verb.tw/IBs6y3gr.jpg
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9XEDTgorg

-
是說魔法少女簽約當下,靈魂已被抽取出來,身體算是死亡狀態,死人還能適用《民法》簽
契約的規定嗎?死人不能簽約吧?
作者: Y1999 (秋雨)   2026-09-09 22:32:00
簽的時候還是活人阿
作者: nahsnib (悟)   2026-09-09 22:32:00
我記得現在對於活著的定義依然是腦死或者心跳停止吧靈魂抽出來並不妨礙他們肉體活著,除非寶石離太遠
作者: saiga12416 (碎牙)   2026-09-09 22:33:00
踐踏法律的不知道是誰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26-09-09 22:33:00
但QB又不是人,而且契約無效的話,也要把獲得的利益返還才行吧
作者: Wolverin5566 (月工月工犭良)   2026-09-09 22:33:00
還以為要法普多層次傳銷
作者: tonyxfg (tonyxfg)   2026-09-09 22:34:00
還有,這告上法院,請問法院有辦法執行判決嗎?沒辦法的話就只是空話而已,跟債權憑證只是張壁紙是同個意思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2026-09-09 22:49:00
QB:你去法院告我啊?
作者: taohjca (FS我的)   2026-09-09 23:24:00
詐騙王國譴責QB 是因為QB只會說實話嗎
作者: Takhisis (盡歸塵土)   2026-09-10 00:46:00
QB:尼看這靈魂活跳跳的哪有問題
作者: safy (Ty)   2026-09-10 09:03:00
你先告訴大家怎麼解約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