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uperSg (萌翻天的時代來啦°▽°)
2026-09-08 13:42:52https://reurl.cc/NOxdlm
Sony在法庭直言買數位遊戲只是「許可」,玩家怒:這是在玩文字遊戲嗎?
面對玩家社群針對數位遊戲所有權的集體訴訟,遊戲巨頭索尼互動娛樂(Sony
Interactive Entertainment, SIE)近日在向美國加州法院提交的答辯文件中採取了異常
強硬的法律立場。
Sony 在文件中表示,任何具備基本常識的理性消費者,透過 PlayStation Store(PS
Store)購買數位遊戲時,獲得的本來就只是「軟體使用許可(License)」,而非遊戲本
體的所有權;更直言數位內容並不具備實體商品的物理稀缺性,因此主張擁有數位副本在
邏輯上根本不成立。
這起集體訴訟由 4 名加州 PlayStation 玩家於 2026 年 6 月正式提起,核心指控
Sony 在數位商店結帳環節刻意隱瞞關鍵產權資訊,並未以醒目且直觀的方式向買家揭露
數位遊戲並不歸消費者所有的本質。
原告依據加州於 2025 年元旦生效的 AB 2426 數位消費者保護法案指出,數位商品銷售
平台必須在付款流程中以獨立、醒目且通俗的文字,明確讓消費者知悉所購商品僅為「使
用許可」;然而 PlayStation 結帳介面卻長期使用「立即購買」與「確認購買」等誘導
性字眼,僅在極不顯眼的小字中附帶服務條款連結,已構成對消費者的實質誤導。
Sony 在 8 月下旬向法院提交的正式駁斥中堅稱,PlayStation 服務條款與軟體許可協議
(EULA)已詳盡載明所有數位商品均為「許可而非出售」。
Sony 甚至提出了一套極端的防禦論點:如果玩家購買數位遊戲等於獲得真正的所有權,
那麼當一位玩家「買下」某款數位遊戲後,後續的消費者就不可能再購買同一份產品。
原告律師團則抨擊 Sony 將關鍵限制深埋在動輒數千字的冗長法律合約中,絕大多數消費
者在點擊購買前根本無從消化這些免責條款。
除了加州訴訟外,Sony 正面臨多國司法與監管機關的嚴厲圍剿:墨西哥國會議員指控
Sony 停產實體光碟涉及強迫轉移消費的反競爭壟斷;英國正進行涉案金額高達 19.7 億
英鎊(約新台幣 827 億元)的消費者集體訴訟;荷蘭消費者保護組織(SMC)亦痛批
PlayStation 在歐洲收取不合理高價數位遊戲費用。
法律專家分析,本案判決將成為全球遊戲產業的關鍵分水嶺,若原告勝訴,PlayStation
、微軟 Xbox、任天堂(Nintendo)乃至 Steam 都將被迫徹底重構結帳機制;若 Sony 獲
勝,數位內容「僅供租用」的霸王條款將正式成為無法撼動的業界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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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體 => 超級漲價
軟體 => 吵所屬權
實體 => 快消失了
這可真是個好年阿(  ̄ c ̄)y▂ξ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26-09-08 13:44:00都玩數位板就好了 數位主機 數位手把 數位遊戲
作者:
ty013877 (Alice)
2026-09-08 13:45:00索粉不離不棄,願打願挨
作者:
Echobee (吐痰卡門)
2026-09-08 13:45:00EULA無敵,難怪以前2K更新被一堆人噴
PS主機狂漲價還賣到缺貨 剩索黑還在NO DISC NO BUY
搭配之前索尼把3年未登入的玩家帳號刪除的新聞,就是告訴你當索尼要不許可你玩遊戲時你的錢就是丟水溝了
作者: zaz10113 2026-09-08 13:48:00
是說如果是許可,玩到不想玩能退錢嗎?畢竟之後也不需要了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26-09-08 13:48:00從磁片時代買遊戲就叫買一份copy了 什麼叫只有使用許可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26-09-08 13:49:00你要用購買這個詞交付的就是一份copy
作者:
SSIKLO (西可洛)
2026-09-08 13:50:00反正有人告索尼了,就看加州那邊法院怎麼判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26-09-08 13:51:00以後真的家機玩家不要再笑手遊玩家了大家都只是許可權倒了甚麼都沒有大家都是一家人
作者:
johnny3 (キラ☆)
2026-09-08 13:54:00不然購買那個按鈕應該改叫解鎖 付錢就能解鎖使用權 就像遊戲裡買skin那樣
作者: jack30338 (小螞蟻) 2026-09-08 13:59:00
一堆人不看文章的 歐美早就知道購買許可權這部分是沒問題的 現在都改告你標示不明顯
我突然想到,索尼只出數位遊戲,那一樣要PSN才能下載,那沒訂閱PSN的不就什麼都玩不了?
作者:
knives 2026-09-08 14:00:00所以等於是租的概念?
作者:
ayubabbit (ウォロックが倒せな)
2026-09-08 14:03:00psn是psn ps plus是ps plus
EULA又不是萬能,如果認定只是許可,那銷售用詞本來就要明確讓消費者認知,而不是藏在文件中
作者:
speed7022 (Speed7022)
2026-09-08 14:03:00即使索尼輸了,就只是把購買改成租用或是訂閱等字眼吧
作者:
XXV0 (xxv)
2026-09-08 14:08:00朕賜給你 才是你的 朕不給 你不能搶
鬼扯,難道買實體片就買得到遊戲的智財權嗎?不管實體或數位,買到的都是遊戲的備份,也應該要可以交易它。
數位副本在邏輯上根本不成立..那我電腦裡面的軟體是?該不會我下載的是盜版的吧XDDDDDDDDD
作者:
owo0204 (owo0204)
2026-09-08 14:25:00觀索尼寵粉,如飲美酒
作者: DVDFAB (DVDFAB) 2026-09-08 14:26:00
什麼叫我買了其他人就不能買?那商店貨架上的複數商品是什麼鬼東西
作者: polun 2026-09-08 14:31:00
講一堆屁話 就是不敢把購買兩個字換成租用嘛 看會少賺多少
作者: supwillylin 2026-09-08 14:31:00
sony是想當數位百視達嗎,可是價格還是跟實體一樣錢啊
作者: jack30338 (小螞蟻) 2026-09-08 14:33:00
關於購買這字眼跟購買能不能關服這件事 幾個月前停殺遊戲歐盟跟加州國會都表達的清清楚楚了
作者:
iqeqicq (南無警察大菩薩)
2026-09-08 14:35:00這算刑事訴訟吧?
作者:
anumber (Everlasting GuiltyCrown)
2026-09-08 14:39:00讓我們繼續檢討老任鎖機
供三小,既然是許可的話,那下載後就不給退是怎樣你就把許可收回去啊,垃圾
許可收回去 但錢不會退給你數位內容並不具備實體商品的物理稀缺性 難怪要取消光碟
『廠商的無良任性來自於消費者的放任』昨天在電應板看到的名句,很符合索尼
如果是購買的話 那別人怎麼能買到別人買走的遊戲呢?
這邏輯那為啥我買實體版就不會有其他人購買同一款遊戲的問題
作者: philip81501 (笑口常開0口0) 2026-09-08 15:59:00
告這種一定告不成 主要痛點是他能隨便下架跟停用你的帳號 他改規定你也不能反抗
作者:
maxsho (沉默的熊)
2026-09-08 16:06:00磁片時代也是買使用權你除了讀取遊戲外不能對這個copy做額外的事
本來就是法律未規範的以契約為主,除非你成功修法EULA就是你我跟SONY間的規範
現在告的是關於這個規範 明顯有消費者與sony認知上的不同消費者同意的是消費者對這規範的解讀 不是同意sony對這規範的解讀
作者:
your025 (your025)
2026-09-08 16:32:00數位主機
作者:
romsqq ( )
2026-09-08 16:41:00那別用買斷的錢賣啊
作者:
pokeyok (XDX)
2026-09-08 16:46:00敢不敢把自家商店頁面全部"購買"改成"授權"
作者:
Annulene (tokser)
2026-09-08 16:46:00這應該不是法理問題 是形象 玩家爽感的問題
作者:
Annulene (tokser)
2026-09-08 16:47:00因為是3% 公關什麼的都不需要了
作者:
micotosai (日本語が半人前の俺様)
2026-09-08 17:02:00就只是想封鎖二手市場而己
作者:
Feeng (Feng)
2026-09-08 17:24:00任主機也是賣使用權 你看任粉有不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