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3jp6cl4 (幽狄)
2026-09-02 18:31:57※ 引述《r24694648 (damnTurtleggs)》之銘言:
: 對,玩家的確是只有 “購買” “使用權”,畢竟 “所有權” 肯定是保持在廠商手上跟 I
: P 所有權類似,但現在的問題是廠商隨時可以用任何理由把你的 “使用權” 剝奪,而且現
: 在已經有索尼電影跟遊戲的先例了
: 所以說歐美玩家吵的 “所有權” 不是真正意義上的 “所有權” ,而是我能有完整的 “
: 使用權”,不會因為什麼索尼自己跟別人的什麼合約導致我失去原本的正常 “使用權”。
對啊,大家都有,但就索尼做了先例,所以它活該被燒啊。
雖然燒了也沒用,君不見強如鰲拜都弄不掉索尼(誤)
人家老任一直有把老遊戲扔到NSO裡面,就算以前收集的現在沒法玩也有機會可以在新主機玩,雖然現在出鑰匙卡還有不讓人一個帳號多主機玩但終究還是被原諒
索尼就他媽靠北玩家,PS+還愈來愈貴又把光碟機拆開賣,現在還正大光明下架會員買過的東西去靠北得到的回應是架上沒有就是沒有喔,跟全聯店員一樣的態度不燒你燒誰
XBOX?不熟,有STEAM就夠了
說實話SONY不那麼正大光明,也只有二手市場的人會比較大聲而已,現在直接得罪所有人還叫律師出來亂說話,真的是怎麼沒被燒到股價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