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8-24 12:06:46※ [本文轉錄自 SYSOP 看板 #1gYy7CD6 ]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吻) 看板: SYSOP
標題: [公告] 板務部配合菸害防制設立NOSMOKING板
時間: Mon Aug 24 12:00:08 2026
配合 #1f9g470C (SYSOP)公告(已置底),
對於違反菸害防制法者,
本站將依使用者條款處分。
目前板務部對於
一年內三次以上之違規帳號,
將於權限內宣告停權,
並移請其他部門站長裁決處分
(如進一步砍除帳號等),
嚴重違規者之加重裁處,
不在此限。
為利於違規數量統計彙整,
請各級板務主管依#1f9g470C (SYSOP)
公告處罰違規使用者後,
將處罰之公告轉錄至 NOSMOKING 板,
違規發文之紀錄也請告知保存之位置
(作法如該板置底公告)。
也請使用者留意,
板務部極為重視配合菸害防制法,
使用者刻意於本站發表違法言論,
對本部、本站長言,
無異於故意使本站遭受處分、
意圖使本站遭裁罰後無法運作,
也就是欲以踐踏站長群共同之理念為手段,
滿足其個人、團體之私心與目的,
是以必須盡全力予以防止。
為使珍貴的言論自由得於本站繼續延續,
請使用者、社會大眾均理解本站、本部之決心。
本公告得於本站自行轉錄,
但請自行留意 CP 站規。
代理板務站長 longbow2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6-08-24 12:08:00看不懂 4-20三次就畢業?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6-08-24 12:09:00提示:北高行地方庭114地訴139
作者:
Muilie (木籟)
2026-08-24 12:10:00好屌喔,這是目前最強上位法了吧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6-08-24 12:10:00雖然目前在上訴中 但必須要小心 = =
作者:
s175 (ㄏㄏ)
2026-08-24 12:15:00斯摩格:
作者: ronga (幻影蒼紫) 2026-08-24 12:20:00
尼古貓貓下架後 成立這板總覺得有點嘲諷
這跟4-20那個不太一樣 之前組務公告弄得比站方公告還加更多料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6-08-24 12:20:00不然能怎樣?前面提到的 如果高等庭駁回上訴 嗯... 懂的都懂 = =
比站方公告的還嚴格 所以踩到組務公告不等於踩到站方公告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6-08-24 12:22:00看不懂 所以那個三次到底是啥意思 哪裡三次
可以想像之後每個4-20都一路申訴到最高層級的大場面
作者:
fman (fman)
2026-08-24 12:23:00中華民國之法令本來就是最上位,比站規還高,這是寫在站規的而這三次應該是看各版版主處罰累積吧,就跨版計算
作者:
bbc0217 (渡)
2026-08-24 12:24:00作者:
efkfkp (Heroprove)
2026-08-24 12:24:00看不太清楚規則說明的具體判例,所以以後推文出現香煙out,圖片形狀相似也out?舉例來說:酸痛雞翅拿出秀品牌的out切嗣抽無牌的out香吉士抽棒棒糖out.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6-08-24 12:25:00懂了 西恰4-20一次 然後別版的類似兩次 直接畢業 不一定要西恰三次是吧 酷
作者:
lolicon (三次元滾開啦)
2026-08-24 12:25:00網路禁菸區 笑了
作者:
fman (fman)
2026-08-24 12:26:00就各版主處理相關案件後要轉到NOSMOKING統計,站方以該版為計算基準,不參與實際判斷
問題是之前組務公告是把一些站方公告沒有的條款也塞進來如果強行套用的話就變成C洽嚴格板板規吃三次直接跳到站方砍帳 變相等於組務越線加料
同樣內容不同版 文字獄版主違規 正常版主無違規怎麼算
作者:
spfy (spfy)
2026-08-24 12:27:00正常吧 西恰的411也是比八卦嚴
作者:
fman (fman)
2026-08-24 12:28:00版主違規濫權就走申訴啊,版主上面還有小組長的
等版主貼新的4-20共識吧,不然現在判定範圍真的蠻大的,像忍忍抽菸可能會out
作者:
fman (fman)
2026-08-24 12:29:00著作權法就缺乏一個像董式基金會,會主動檢舉的單位啊
作者:
spfy (spfy)
2026-08-24 12:29:00但之前站方沒規範吧 現在有規範直接向下套用?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6-08-24 12:30:00照你們這樣講 4-5有實際判例不就一樣照4-20 笑了
作者:
linzero (【林】)
2026-08-24 12:31:00那要一個法規成立一個專版嗎?
作者:
fman (fman)
2026-08-24 12:31:00所以我說少一個會主動檢舉的單位啊,如果版權方真的找上PTT站方就可能再設一個類似版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8-24 12:31:00我覺得這個 NOSMOKING 板的重點不是 西洽4-20,而是有無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6-08-24 12:31:00這是自肅還是大手啊
作者:
axsd (迷惘)
2026-08-24 12:31:00要自肅好安心
作者:
fman (fman)
2026-08-24 12:32:00就這篇文章看起來,板務不參與認定違規,而是板主處理相關案件後,要轉文到NOSMOKING版,該使用者在該版一年內有三篇就
作者:
fman (fman)
2026-08-24 12:33:0088,有個小問題是如果板主沒轉文就不會被計算,要怎麼監督檢驗板主有沒有轉文會是問題,但就交給站務煩惱吧
作者:
HrtUndrBld (KissShot AcerolaOrion)
2026-08-24 12:34:00看得出來PTT求生意志強烈
他這個內文看起來就是 板規處理之後 轉送站方新板統計次數啊我是覺得前幾天那個組務公告要撤掉 重發新版本 不然加料版送站方停權砍帳怎麼看都有問題
作者:
spfy (spfy)
2026-08-24 12:34:00西恰很多熱心人士會幫忙注意 不用擔心吧
作者:
fman (fman)
2026-08-24 12:35:00我說的問題不限於西洽
我的理解是 站方不參與判決 由各板自己訂規則判之後轉站方專板;站方只進行3次統計後處理 或特殊嚴重違規加重處理所以組務加料版影響很大
作者:
anpinjou (大炎上、確定ですわ。)
2026-08-24 12:38:00組務不用幫他急 那是上頭人應該決定的
因為4-20莫名奇妙被桶的人只能說倒楣了,一個違法的地方定你的罪真的很好笑
馬來推文那個行政訴訟不太一樣 那個是直接在論壇上進行販售 說要賣OO的行為所以論壇被罰
作者:
alinwang (kaeru)
2026-08-24 12:43:00一堆還在認只要抽煙就會違規的
作者:
spfy (spfy)
2026-08-24 12:44:00既然站方有動作 應該會有指導原則吧...?
所以被小組加料版桶的可以拿板務部公告當上位法申訴看
作者:
iqeqicq (南無警察大菩薩)
2026-08-24 12:45:00看董氏要跨海提告Netflix?
作者:
guogu 2026-08-24 12:45:00那個K開頭的就愛槓而已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8-24 12:45:00我看起來頂多是說「不應該被送NOSMOKING板」
作者:
iqeqicq (南無警察大菩薩)
2026-08-24 12:46:00還是該廣告主要跨海來台提告董氏?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8-24 12:46:00你要上群組的話,那就可能要論述小組組規違背什麼群組規範了我覺得沒有太容易說
@cross980115 你說組務加料是指加了哪些@@?
純抽煙圖 距離擴張到宣傳煙差了十萬八千里 不然曾國城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å»)
2026-08-24 12:49:00對呀~組務加料是甚麼意思? NOSMOKING主要是個統計板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å»)
2026-08-24 12:50:00因為跨板三次我就要準備停權了,然後我得彙整數據如果主管機關跟我要數字,我要有地方可以統計啊
板務部公告>各板依公告條文內容制定相關罰則>判決後轉Nosmoking以利站方統計>累積三次或者重大違規停權/砍帳我說的組務加料是 前幾天這篇
#1gY7A6Z5 (C_Chat)把站方一開始公告沒有的25條 還有廣電內容出現吸菸畫面或情節之製播處理原則的警語規範也塞進來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6-08-24 12:51:00指導原則就開頭提到的去年公告啊?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å»)
2026-08-24 12:52:00了解了,所以你反應的是,違反25條的在不在三次以內這樣嗎
作者:
guogu 2026-08-24 12:52:00看那個公告才發現 原來現在糖果像菸也不行了阿難怪感覺N百年沒看過香菸糖了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å»)
2026-08-24 12:54:00違反25條的處罰公告還是可以轉過來,至少是一個數據但是否算在三次以內,我可能會去問主管機關(目前看公文是不會算在裡面),但組務處罰當然是可以的
可以感受到站方承受的壓力極大,少數人真的別繼續以為到處點火是在救火嘿。
就是C洽組務板務這邊可能要再修正 不然變成加鹽版本的 更容易累積到站方的三次送停權砍帳但可能理應不是原本站方現在這個公告下想要懲處的對象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8-24 12:56:00@longbow2 您方便給個執行上的指導方針嗎?就如同上面有人提到的,那海賊王的香吉士有抽菸畫面,這個坦白說在很多人眼裡並沒有推廣收菸的意涵
作者:
spfy (spfy)
2026-08-24 12:57:00應該沒多少覺得到處開戰是方法 這樣操作的通常是亂源或反串之前IWIN那個自導自演的就是典型案例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8-24 12:58:00並沒有推廣抽菸*我覺得避開明確菸盒商品就算了,「有角色在抽菸」在動漫作品中不算罕見,但也不是會讓人覺得在宣傳抽菸至少大部分少年漫畫和青年漫畫是這樣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8-24 13:01:00所以現在台灣電視節目上情況是怎樣?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å»)
2026-08-24 13:01:00@arrenwu 執行上我也還想問一些指導方針,如果依照關鍵字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å»)
2026-08-24 13:02:00來給你(主管機關提供參考的),會是去脈絡的,所謂的寒蟬
作者:
fman (fman)
2026-08-24 13:02:00一般不認為「有角色在抽菸」是宣傳抽菸,但菸害防制法25條提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26-08-24 13:02:00
我贏磨刀霍霍等著插一腳
作者:
fman (fman)
2026-08-24 13:02:00到不得特別強調吸菸之形象,而只要出現畫面就很難說不是特別強調,該條範為是電視節目、視聽歌唱、戲劇表演、運動表演或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8-24 13:03:00沒 我沒有想要關鍵字 應該是說我是想知道從站方的了解
作者:
fman (fman)
2026-08-24 13:03:00其他表演,就是最後這個其他表演有很大的解釋空間,漫畫可能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8-24 13:03:00,會有特別強調或宣傳抽菸形象的情況大概是那些
作者:
fman (fman)
2026-08-24 13:04:00還好,上到串流的動畫可能就會受到波及,像這次尼古這樣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8-24 13:04:00但我也能理解這部份的邊界可能很模糊
作者:
fman (fman)
2026-08-24 13:05:00立法當初可能就是定的模糊以便於未來執法吧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8-24 13:05:00特別強調啊
阿蘭 講難聽的 他們不怕你罵 只怕你執行一些行動而已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å»)
2026-08-24 13:05:00板主啊,我怎麼想可能不重要了~您能把您想要問的,寫成信
作者:
spfy (spfy)
2026-08-24 13:05:00NOKONAMI
作者:
fman (fman)
2026-08-24 13:06:00個畫面都是一筆一劃產生的,不像三次元還有不小心拍到問題,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26-08-24 13:06:00@longbow2 OKOK 也再次感謝您的辛勞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å»)
2026-08-24 13:06:00這次喵喵、25條的事情是剛發生,我沒辦法給太具體的東西
作者:
longbow2 (踮起腳尖的親å»)
2026-08-24 13:07:00不會只有板主有點模糊,我也是,我擔心主管機關也是
作者:
bitcch (必可取)
2026-08-24 13:09:00再吵 搞死你們
欸乾對齁!大力水手嘴巴上一直叼根菸斗,不能貼圖片ㄌ
我看裏恰是說在圖片標警語就好,西恰貼抽菸圖內文多打一句警語可以吧
作者: MyPetTankDie 2026-08-24 13:10:00
莫名其妙的成立原因
作者:
bitcch (必可取)
2026-08-24 13:11:00作者: MyPetTankDie 2026-08-24 13:11:00
不過方向倒是不反對
貼警語,打馬賽克選一個保守一點全做,就像無線台播動畫一樣不然你貼三分之一根香菸看看會不會出事
作者:
Tsucomi69 (N9SU3XL3AJ4)
2026-08-24 13:14:00投資貼警語....FX戰士也躺槍
三分之一你確定不是抽剩的嗎說的這個才想到 煙蒂畫面的怎麼算
三分之一也可以是粗細啊,把菸修成像牙籤一樣還能有事?
作者:
Yoimiya (煙花易逝人情長存)
2026-08-24 13:21:00很幸福
作者:
Tsucomi69 (N9SU3XL3AJ4)
2026-08-24 13:21:00動漫一堆刀槍,有觸犯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疑慮?要不要上碼?
作者:
lime1207 (吃故事的妖怪)
2026-08-24 13:35:00各位家人們,好日子要來了
刀槍只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但這個的立法目的跟菸害防制法是不一樣的,一個是管理,一個是防止防範老實說我覺得小組會把25條拉進來也無可厚非,畢竟那條就自由心證條款,你沒辦法知道主管機關會怎麼用那一條,而且法律規定本來就比站規更高
但整體來看只是單純碼牌子就可以吧?這次要不是基金會事情不然根本沒人在管去年的公告
作者:
redDest (油宅)
2026-08-24 13:54:00@cross980115 不要再怨加料了誰不知道一堆試探宅天天try底線噗茲噗茲站方都超大動作了 這件事很嚴重4-1 4-5 4-11噗茲噗茲就算了 這個會炸掉的不可以
所以現在就是要等板務部進行後續詢問包含25條等其他條的狀況不然依組務的4-20處理 送去給站方統計的可能不是站方要懲處的對象
這個法條雖然這樣寫 也確實有解釋空間不過目前還是類似刑法散佈猥褻物品罪處理的判例法吧
作者: MrCool5566 (很酷56) 2026-08-24 14:26:00
太幸福啦
也就是所謂軟蕊色情這點有暗示默契不去刻意加重抓退回到菸害防制法的所謂廣告部分目前真的比較危且有共識的就貼出現實香菸品牌照片至於有人抽菸的畫面這種,說真的還沒看到有被判下去至於說如果有人貼香吉士抽菸再配文字宣傳抽菸的話我就不知道會不會也有機會下去了
我覺得應該有人會實質去壓力測試法規吧目前來看就怕有樂子人檢舉這條法規導致更大問題
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
2026-08-24 14:32:00肯定有整天沒事幹去試探你底線的樂子人呀
組務加鹽可能是怕炸掉這不是不能理解 不過現階段標準實在很謎或許等板務部消息出來要再重新公告條文標準等等 C洽這邊 最不濟的話可能直接立一條4-20上位法外的菸害防制專屬板規吧
作者:
s175 (ㄏㄏ)
2026-08-24 14:50:00某些人抽煙圖 就等著上金身 不能po
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6-08-24 16:31:00禁菸板是三小
作者:
wommow (夜長夢多)
2026-08-24 16:37:00真幸福
作者:
druu (聖菜>///<)
2026-08-24 16:49:00世界的惡意
現實生活就是會有樂子人貼擦邊圖測試板規/站規底線,然
作者:
ex990000 (Seymour)
2026-08-24 17:38:00No SM of King
我只覺得那句「為使珍貴的言論自由得於本站延續」看起來十分諷刺
作者:
wulouise (在線上!=在電腦前)
2026-08-24 22:59:00對啦,誰要戒煙可以去哪個版...幹嘛?
現實可以比照辦理嗎?違反三次直接死刑只有網路上能體驗到幸福ww
作者: lslayer 2026-08-25 10:40:00
這自肅...以後是不是要給中國一樣打字要搞代稱梗了啊
作者:
Golbeza (Golbeza)
2026-08-25 14:20:00酒也一起來吧實際危害一定比菸還嚴重的東西
作者:
sskent (sskent)
2026-08-25 16:05:00可憐哪
作者:
ryoma1 (熱血小豪)
2026-08-25 20:12:00一輩子沒抽過煙,人生第一次水桶竟然就是銘記在『禁煙板』...明明看文脈及分享文章(應該直接貼連結不是從Google搜索頁面就不會中縮圖Orz)也知道不是宣傳廣告意圖還是判違規,但要說4-20有多嚴吧...昨晚都還有人文章提到牌子但也沒被檢舉或是板主主動處理,可見只要大家默許在此還是能提到品牌名稱嗎?
作者: lslayer 2026-08-25 20:25:00
沒有喔 我在某篇裡推文說到七O山牌子就被檢舉了 現在在等判決中 我也很納悶中 有什麼好檢舉的?有違反菸害防制法?
作者:
ryoma1 (熱血小豪)
2026-08-25 20:49:00至少還有寄信通知沒直接桶,剛好也間接說明純文字有解釋空間,昨晚那仁兄連2篇提到品牌都沒事,風頭看來就只有3天吧
作者: lslayer 2026-08-25 20:52:00
誰知道呢 現在菸牌名變得跟佛地魔一樣是不能提起的字詞嗎
作者:
qazw222 (誠實手套)
2026-08-25 22:34:00什麼意思,是全站都不能講菸相關的東西嗎
站長那算很折衷了...這件事很嚴重,有些人執著於三天算很輕了,我看其他地方執行更嚴格
(′・ω・‵) 4-11延伸的擴大愚蠢禁言令站長等就防爆破搞超級自肅先求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