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也很為尼古喵喵抱不平
但查了一下 好像是因為有出現香菸廠商LOGO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70021&flno=12
感覺應該是蠻明確的
也不是因為出現菸就下架 是因為不能出現真實廠商包裝
感覺這也合理吧 動畫中出現商標
本來就要跟商標所有人打聲招呼 對方同意了
然後播出了 被視為幫該廠商做宣傳好像也無可厚非...?
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場)
2026-08-20 20:27:00你要用上現實廠商品牌LOGO 本來就是要對方同意
作者:
serding (累緊地們)
2026-08-20 20:28:00七星爸爸:再說這是戒菸動畫試試看
作者:
qsxesz (粉紅兔寶寶)
2026-08-20 20:28:00誰准你講法律的
作者:
k44754 (9527)
2026-08-20 20:31:00宅宅:不管啦
作者: gundam01 (....NN NN I
2026-08-20 20:32:00
就真的12條完全打死 其他抽菸作品還不是能播
作者: sova0809 2026-08-20 20:34:00
覺得其他抽煙作品 也是可以檢舉 搞不好一起下去
作者:
qd6590 (說好吃)
2026-08-20 20:37:00試試看阿 BM精神 以檢舉代替發問 你問半天有什麼用(X而且那些人說不定真的想要有菸的作品全死 只是他們做不到你以為他們只想砍動畫嗎
角頭不是有人發現某一幕有真正存在的菸盒 雖然我覺得沒用就是了
確實違法而且有可能需要下架,但是這句應該是公部門說而不是董氏這條野O講的,他們什麼咖憑甚麼限制人民自由?
作者:
kasim65 (阿六)
2026-08-20 20:42:00一個野狗基金會可以指使政府部門做事 真的反了
董氏聲明是今天才檢舉啊,怎麼可能檢舉馬上就下處分w
就不知道能不能煙盒打碼再上架 說不定贊助商(七星)會不同意?
出現七星不代表幫七星廣告吧 七星可能還是被迫害的一方
呵呵,這叫欲加之罪何患無詞,想搞你還不怕找不到理由喔,你要不要再想想,他們說的看到菸品品牌誘發吸菸動機這句話合不合理?真的是因為有露出菸品品牌的話,根本不需要把他和吸菸動機連結在一起
作者:
llii33157 (llii33157)
2026-08-20 20:46:00人本都能主導台灣教育了,政府部門就這樣啊,對啊
上次iwin之亂也是iwin亂寄信要求刪文,人家同樣沒有
作者:
a75091500 (凱洛ãŒã„らã)
2026-08-20 20:48:00當初iwin對他們來說也是法律寫在那邊喔
作者:
qsxesz (粉紅兔寶寶)
2026-08-20 20:48:00又不是智障 這條文一看就100%中了 我是廠商我也下架
就直接講露出菸品品牌不適當,要求遮蔽就好,為何需要連結吸菸動機?
這種節骨眼就不要互相傷害了== 封死自己的路沒比較好
作者:
qd6590 (說好吃)
2026-08-20 20:49:00因為他們的理解是完全禁菸阿 他們當然會說得越嚴重越好
董氏的發文是很討人厭 但這作品違反法律而需要被下架不衝突吧
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場)
2026-08-20 20:50:00版友PO角頭那個就一小角連品牌都快不清楚 跟尼古喵喵全螢幕7星能比喔
再怎麼樣都不可能直接下架 有一百種方法可以處理這個事情 直接下架跟西台灣有什麼不同?
作者:
qd6590 (說好吃)
2026-08-20 20:51:00撞到法規的東西 代理商的角度一定是先下架再看看阿
作者:
a75091500 (凱洛ãŒã„らã)
2026-08-20 20:51:00你去問佛教團體說全人類吃素好不好 他們也一定會說好
作者: ronga (幻影蒼紫) 2026-08-20 20:51:00
巴哈財力有限阿 預防性下架正常 Netflix跟youtube管你台
作者: ronga (幻影蒼紫) 2026-08-20 20:52:00
灣政府?
作者:
qd6590 (說好吃)
2026-08-20 20:52:00因為他們想要的是全部都不要
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場)
2026-08-20 20:52:00你要申請日本重新打碼 當然先全下架阿 不然等12條開罰喔
而且如果是菸品品牌問題,那就片源拿去遮蔽處理後再上架播放就好,但他們的要求看起來只是要下架,這顯然動機有問題
作者:
qsxesz (粉紅兔寶寶)
2026-08-20 20:52:00廠商只要邏輯正常一定是先下架處理好再上好嗎==
作者:
ja1295 (Ares)
2026-08-20 20:52:00我們沒有要跟你講這些的
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場)
2026-08-20 20:54:00就跟YT版權砲一樣啊 先下架 砍掉版權音樂再上架阿
作者: ronga (幻影蒼紫) 2026-08-20 20:54:00
把logo移除應該就可以了 通常就請日方協助 需要時間
「真正」的公部門可以透過行政指導讓業者改善啊,就不是第一時間就會開罰但不管怎樣這都是公部門的權限而不是路邊野O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26-08-20 20:58:00公部門通知你 你不處理就是下一步了 反正等版權方處理吧商標拿掉就有機會繼續上
作者:
njnjy (邱若男我要幹死妳)
2026-08-20 20:59:00董氏是野狗基金會 噗 40年前就在反菸了
作者:
foxey (痴呆小咖)
2026-08-20 21:00:00巴哈就寫被通知所以先下架了是在說什麼呢?
反菸的理念我認同,但他們只是民間團體,他們沒有權力限制其他人民
下架改善這個做法是對的,但我是真的很看不慣董氏的施壓方式
目前就沒實質性的開罰啊 按常理來說如果代理商能打碼蓋掉商標就能繼續放送
來來來 好幾個團體都跳出來了 你去跟他們說把品牌碼起來然後讓我們上架好不好
但就涉及菸害防制法了啊,不先下架難不成你要幫巴哈付100萬?
作者: gundam01 (....NN NN I
2026-08-20 21:01:00
他只是跟你講會違法讓你先下 官方都還沒出來
作者:
njnjy (邱若男我要幹死妳)
2026-08-20 21:03:00老三台時代就能照三餐播放反菸廣告的團體
如果打碼後還是無法上架那就有得吵了 因為內容有角色吸煙的作品一大堆
喔幹 查了一下是國健署真的有出來講,真的那麼快喔wwwwwwwwww
作者:
qd6590 (說好吃)
2026-08-20 21:04:00雖然我也覺得作品香菸打碼啥的很無聊 但這些團體就有辦法
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場)
2026-08-20 21:04:00動漫「尼古喵喵」涉菸品廣告 國健署:最高罰100萬2026-08-20 15:56 中央社/ 台北20日電
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場)
2026-08-20 21:05:00中央新聞都PO了 你們是要幫巴哈繳100萬喔
作者: gundam01 (....NN NN I
2026-08-20 21:06:00
他先下架肯定是不會被罰到最重 搞不好還能喬
我支持代理商改善內容使其合乎臺灣法律 但董氏基金會是很機車沒錯
作者: sa7a1220 2026-08-20 21:07:00
這個野狗基金會是靠買菸的健康捐營運的喔,這還是野狗嗎?
笑死人,你國健署敢下這樣的定義,以後出現商標就等於宣傳蛤。
董氏就像討人厭的同事按照公司規定合法檢舉你,但是私底下還說你一堆沒什麼證據的壞話
作者: hamayuu (浜木綿) 2026-08-20 21:10:00
是沒錯啊,就有置入性行銷這種廣告啊,但只有煙限制更嚴
作者: sova0809 2026-08-20 21:10:00
如果不改 接下來就是100萬了 20-100萬是看態度來罰的
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場)
2026-08-20 21:11:00114樓這個法規出來 台灣戲劇 都不敢亂露菸的品牌
作者: sova0809 2026-08-20 21:11:00
董氏這次也沒問題 巴哈聰明的是知道 所以直接下架腦子有問題 才以為這種能硬幹跟亂掰 錯了想辦法改就好
作者:
qd6590 (說好吃)
2026-08-20 21:12:00話說如果真的去檢舉角頭成功了 會罰誰
作者: sova0809 2026-08-20 21:12:00
不聽鬧大惹惱大家 連之後都沒機會了
![]()
" target="_blank" rel="noreferrer noopener nofollow">
![]()
以後(X 一直以來都是這樣(O
不一定是有打廣告的意思,有可能是早期懶得做道具直接拿現成的來用
作者: opman543 2026-08-20 21:16:00
人家董事在中華公門裡都遊說搞法多久了(
對,出現商標=宣傳,以後你政府單位敢出現特定商標就是幫業者宣傳=圖利:)
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場)
2026-08-20 21:17:00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場)
2026-08-20 21:18:00要不要看尼古喵喵 拿七星多大字
跟你看某家店不爽檢舉他貨車違停一樣啊,確實就是違停沒辦法
作者:
a52655 (暱稱)
2026-08-20 21:22:00反菸反了40年一點屁用都沒有
作者:
zeroadi (天外天垃圾場)
2026-08-20 21:23:00作者: pomelolawod 2026-08-20 21:23:00
惹惱大家 是要惹惱誰啊w
作者:
axsd (迷惘)
2026-08-20 21:24:00乖乖吞下去 懂嗎
作者:
sai5566 (賽)
2026-08-20 21:32:00法條是可以修的,這露出品牌就不行是哪個高能兒制定的?
法律可以修,但需要四院或立委提案然後經過很長的過程但在那之前法律還是得遵守啊
作者:
Milandess (大哥你聽我解釋大哥不要!)
2026-08-20 21:36:00本來就有點鑽漏洞吧醜化吸菸 但大剌剌地明標菸草品牌不像廣告促銷 卻又 怎麼可能不算廣告日本捏 日本有可能不跟七星廠商告知就這樣搞嗎如果今天撤掉這法案討厭菸的鄉民是不是也可以出來說「我們應該立法禁止該死的菸草公司置入性行銷」然後這條又被重新催生出來
作者: YJJ (MrYJJ) 2026-08-20 21:41:00
動畫致敬生活表達日常一面,錯了嗎?
作者:
qd6590 (說好吃)
2026-08-20 21:45:00這個法不就當初修出來的== 你現在要找人幫你修掉阿我也覺得很多東西該修 但就沒人要提阿 怎麼辦
法可以修,可是前提是支持的民意過半,你覺得支持可以秀出菸商商標的人有過半嗎現實上這條法律就算你覺得蠢,就是現行法律,而且是大部分人都覺得合理的現行法律,接受現實吧
作者: danny10173 (danny10048) 2026-08-20 22:24:00
好了啦,法律就是想用才會拿出來講誰不知道
作者:
suanruei (suanruei)
2026-08-21 01:19:00把電影電視影集節目通通檢舉一遍啊,跟反iwin一樣的處理方法
作者: PatlaborGao2 2026-08-21 01:34:00
出現商標本來就是置入性行銷了 這點還想硬凹是負面宣傳 你看哪個法官會給你過
作者:
jpadesky (何も知らない老人(′・ω・‵)
2026-08-21 02:32:00我不抽煙的根本不知道那是七星
作者: dg7158 2026-08-21 03:17:00
你抽不抽不重要,重點是法條上就註明不能有logo,都明目張膽的把logo秀出來了被檢舉後公部門介入不是很正常
基本上基金會的檢舉是有憑據的,不過現在是感性大於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