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傑獅「1讚折1元」一審輸了 上訴靠「機械反應」逆轉勝訴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灣本土老牌筆電廠「喜傑獅」2024年為慶祝中華隊奪下世界12強冠軍,推出「1讚折1元
」活動,最終累積1.7萬讚。劉姓消費者因官網無法正常連線,修改hosts檔繞過
Cloudflare下單,系統還寄出「訂單已成立」通知。一審判業者應交付筆電,業者上訴後
二審逆轉,認定網站早已關閉正常連線,自動回信僅屬機械反應,雙方契約並未成立。
天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經營「CJSCOPE喜傑獅」,2024年11月24日晚間在臉書粉絲專頁推
出促銷活動,宣稱指定貼文「1個讚折1元」,按讚數可折抵指定筆電價金。活動至隔日晚
間累積1萬7000個讚,等同最高可折價1萬7000元。
劉男主張,他在11月25日晚間9時57分進入喜傑獅官網,選好客製化筆電規格後完成下單
,系統隨即寄出確認函,並寫明「您的訂單編號已成立」,因此認為雙方買賣契約已成立
,要求業者依約交付筆電。
業者則表示,當日晚間8時起官網出現大量異常流量並產生DDoS警告,因此在9時6分通知
網站代管公司關閉網站,透過Cloudflare設定封鎖訪問請求,一般使用者已無法正常連線
。
但劉男之後修改自己電腦的hosts檔案,繞過Cloudflare的DNS及安全防護機制,直接連上
網站原始伺服器,才成功進入官網下單,也因此觸發系統自動寄出確認通知。
士林地院士林簡易庭一審認定雙方買賣契約成立,判業者應交付筆電,並依職權宣告假執
行。業者不服,提起小額事件上訴。
二審則有不同看法,法官指出,Cloudflare不只是單純將網址導向IP的DNS服務,還具有
反向代理、防火牆及DDoS防護等功能,業者既已主動切斷一般使用者透過Cloudflare進入
官網的方式,就足以顯示當時已無意再透過網站對外交易。
法官認為,業者不必真的把原始伺服器關機,才算關閉網站。透過DNS進入網站原本就是
一般使用者的正常連線方式,業者將DNS與原始伺服器IP解連,同樣可以達到停止網站對
外服務的效果。
因此,業者在晚間9時6分進行關閉操作後,已無再透過官網與消費者締約的「行為意思」
。劉男直到9時57分才修改hosts檔、繞過Cloudflare直接連線,即使系統仍自動接受訂單
,甚至寄出「訂單已成立」通知,也只是程式被觸發後產生的機械反應,不能視為業者同
意交易。
二審法官也注意到,劉男在下單前的晚間9時32分,曾私訊業者詢問:「官網進不去哦,
我沒辦法客制,可以保留資格等你通知官網恢復,我就馬上下單嗎?」業者當時也曾公開
回覆網友,稱官網遭攻擊,「想下單的就私訊小編」,並表示會等官網恢復後再通知補單
。
法官據此認為,劉男並非在正常的網站交易環境下完成下單,而是在知道官網已無法正常
連線的情況下,改以特殊方式連入網站,自應承擔交易可能不成立的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喜傑獅先前也曾針對劉男,以及製作繞過DNS教學影片的網友提出妨害電
腦使用罪告訴,但台北地檢署偵查後不起訴確定。
不過二審指出,刑事上是否構成妨害電腦使用罪,與民事上買賣契約是否成立是兩回事。
本案重點仍在於業者當時是否具有締約意思,不能因劉男修改hosts的行為未構成犯罪,
就直接認定買賣契約成立。
二審認,業者在劉男下單前已關閉網站正常連線,欠缺透過官網自動成約的意思,系統之
後產生的訂單及確認函均不生有效承諾效力,因此雙方契約並未成立。
士林地院因此廢棄一審判決,改判駁回劉男要求業者交付筆電的請求,第一、二審訴訟費
用均由劉男負擔。
不過法官也指出,喜傑獅官網在事件發生約2週後恢復正常營運,卻未再依原先「1讚折1
元」的促銷條件與消費者締約,是否涉及商業誠信、影響商譽,應由市場機制評價,但與
本案契約是否成立無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817/3220293.htm
有點長
總之又逆轉囉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6-08-17 11:12:00士林地院114年度消小上字第3號 有辯論 笑死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6-08-17 11:14:00直接改dns繞怎麼想都很難凹吧
作者:
LOVEMS (ç‰åˆ°è¶ŠéŽå¤©ç©ºé‚£å¤©)
2026-08-17 11:14:00應該沒三審?
作者: CCNK 2026-08-17 11:15:00
贏了也不用開公司了啊 這一開始就是輸的路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6-08-17 11:15:00都說是「小上」了 怎可能有第三審 = =除非再審之訴啦 = =
關了大門 但是沒關窗 爬進來是你的錯 是這樣解釋嗎?
作者: CCNK 2026-08-17 11:16:00
以後看到喜傑獅「機械反應」就是會告消費者
不過這段"您的訂單編號已成立" 怎麼凹都凹不過去吧
作者: a36772004 2026-08-17 11:19:00
所以難道自動回覆是費者自己設定的嗎= = 超爛欸
作者:
haoboo (薩伊克斯)
2026-08-17 11:20:00這比較像店家說歇業了還自己撬開鎖進去敲收銀機吧
作者: a36772004 2026-08-17 11:20:00
*消費者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6-08-17 11:20:00不過這家現在也沒救了 愛賭輸不起
作者:
Tosca (hi)
2026-08-17 11:20:00用機械反映凹了話 線上購物通通不算交易成立了=.=機械反應論我看還有得吵 跟實質影響力有拚
作者:
YeSerD (普通地做了三回)
2026-08-17 11:21:00還想凹啊
作者: akles111 2026-08-17 11:22:00
所以有幾案阿,300的賠了,這位不賠了?
作者: qwert438 (阿唬喵) 2026-08-17 11:22:00
就賣方已經沒有要約意思的話就不算買賣的意思
就大門已貼休息了 但門沒鎖 你自己跑進來說要買東西
作者: Louta 2026-08-17 11:22:00
可以用機械反應凹的話以後有得玩了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6-08-17 11:22:00沒什麼好吵的,現在很多商家的回覆也都有先一句「此信為系統自動回覆,請勿回覆」了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26-08-17 11:23:00個人覺得關閉前的單有效,關閉後應該無效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26-08-17 11:23:00業者不必真的把原始伺服器關機,才算關閉網站,問題他們
我有買 這個是系統機械反應! 不算 以後雙方合意要跟系
作者: Louta 2026-08-17 11:23:00
嚴格來說他進去你也賣他了
作者:
poke001 (黑色雙魚)
2026-08-17 11:24:00理由不是說是被網路攻擊伺服器故障?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6-08-17 11:24:00判該說喜傑獅這次找了一個厲害的律師嗎?新聞這樣寫下來,單就劉男這一案,應該是沒什麼可以拗的了
作者:
eric2057 (我愛念化學)
2026-08-17 11:24:00你改host硬連進去下單的 這沒得吵吧==
作者:
astinky (此方のことが大好きだ!)
2026-08-17 11:25:00用手段才進去下單的之後可能還會被告妨礙電腦使用罪吧
作者: akles111 2026-08-17 11:25:00
這案應該只有劉修改hosts繞過下單不行
作者: CCNK 2026-08-17 11:25:00
這個輸了合理啊 但不影響前面關門前的
這就要從法理面去辯論了 你有沒有限制只能從官方特定網
作者:
loverxa (隨便的人)
2026-08-17 11:26:00店家把鐵門拉下去停止營業 你從後門自己鑽進店裡掃qr扣
作者:
Echobee (吐痰卡門)
2026-08-17 11:26:00沒什麼爭議,這就是繞過去的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26-08-17 11:26:00硬撬開大門被判買賣無效我覺得不無道理
徑才能購買東西 我到百貨公司不走正門 走員工通道進去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26-08-17 11:26:00
重點是關閉前的有沒有成立 拿關閉後的只是模糊焦點
作者:
ssarc (ftb)
2026-08-17 11:27:00這個不給你合理,我已經關頁面了你還入侵後台下單
你百貨公司10點關門 我9點50還在裡面 10:01刷的卡 百貨認不認 這樣吧
作者: akles111 2026-08-17 11:27:00
集體的贏了阿,但好像有2位輸了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26-08-17 11:28:00
原標題就標準殺人標題 關鍵部分標題不提
作者:
haoboo (薩伊克斯)
2026-08-17 11:28:00買賣要有雙方合意阿,這個案例明顯沒有
作者:
oldriver (oldriver)
2026-08-17 11:28:00店家有明確動作表達不接單了 才是這判決重點吧
作者: gemboy (沉默的雙子小孩) 2026-08-17 11:29:00
只看標題被洗腦又可以嘴台灣司法不公
不過依情理來講是 理虧沒錯啦 等於你沒講等於默認這種邏輯 這案應該可以成為經典判決依據吧
作者:
chyou2003 (Smelly Cat ^^)
2026-08-17 11:30:00這個case跟300位買家那個是不同案件不同,看標題會被誤導
作者:
chuegou (chuegou)
2026-08-17 11:36:00那也就是說只要公告過 網站運作就可以推給機械運作囉?
作者:
haoboo (薩伊克斯)
2026-08-17 11:38:00這個case也不只有公告,還有關閉正常存取路徑吧正常使用者已經access不到了,要改DNS才進得去
店家公告過 也斷網了才是這例贏的原因吧用的人本來就不是正常手段連上的被駭客黑了還要賠錢給他嗎
作者:
Echobee (吐痰卡門)
2026-08-17 11:40:00你都被查到不是正當手段連上去的要怎麼贏
作者:
Feeng (Feng)
2026-08-17 11:42:00去改hosts繞進去 繞進去之前還問客服說官網為何不能進這個怎麼想都應該輸 不然駭客直接下單也行嗎
作者: kkoejeo 2026-08-17 11:46:00
還有後續喔 換個名字不就回來了
這案又是另外的,跟之前的不一樣,之前的輸了還沒賠吧?
作者:
dinosd2 (...)
2026-08-17 11:53:00這個是另一件個案,集體訴訟那件沒有逆轉法官的意思是:官方今天把大門換了個位置,除了相關人員外是找不到門進入的,但劉男以非正當方式找到了大門位置
作者:
iPolo3 (艾POLO衫)
2026-08-17 11:56:00集體訴訟那件才剛判 沒那麼快而且那件根本不可能贏
作者:
dinosd2 (...)
2026-08-17 11:56:00並進去下單,那自然判下單不成立
作者:
after1 (aaaaaaaaaaaa)
2026-08-17 12:05:00二審才正常
作者:
bitcch (必可取)
2026-08-17 12:09:00偷換概念耶 ip跟domain本來就是正常網站連線方式之一沒公告停止下單 當然試另一種方法 這法官是詭辯學起家的嗎
作者: CTW2022 2026-08-17 12:13:00
一堆人看不懂自己設定host那段,瞎討論一堆
正常的連線方式所以妨礙電腦使用沒事,跟民事有沒有締約本來就兩件事
作者: shaunong (artis) 2026-08-17 12:20:00
沒差他也完蛋了
作者:
bire (異鄉遊子...)
2026-08-17 12:23:00有人知道第一、二審訴訟費大約多少錢嗎?
個人理解:下單可能無效;但妨害使用罪應該壓根無法成立
DNS就不是大門的概念 怎麼會一直有人拿大門來舉例?硬要說IP才比較像大門位置 人家有本事不靠Google地圖自己找到人家大門 憑什麼判契約不成立
改host是修改自己電腦設定,又不是修改別人電腦。以前為了防止廣告或者病毒,刻意修改本機host檔案的手段也很常見。
法官就認定店家當下已經有拒絕服務的意圖跟行為,買家用其他方法連線也不算成立簡單講就店家已經關店了,你拿著商品要去結帳會不會成立?
機械反應是啥鬼 以後線上購物不想交貨廠商都用這招 不走DNS有點資訊技能都會吧 又不是啥駭客技術
作者: tsp870197 (870197) 2026-08-17 12:57:00
繞過去本來就很難凹贏啊 還要自費訴訟費 笑死
作者: duelaylomo (魔法少年魯蛇) 2026-08-17 13:01:00
其實他當時關網頁已經是認輸了,前面的單當然應該要算,但認輸後還繞過去接著買的部分不認我覺得算合理
作者:
zeyoshi (日陽旭)
2026-08-17 13:08:00贏了也沒差 公司換個名字又是一條好漢 不用賠錢才是真的
作者:
meowchen (喵勸 ㄟ(|v|)
2026-08-17 13:12:00以後誤標價的都用機械反應的判例囉
作者:
aganhog (船到橋頭自然捲)
2026-08-17 13:15:00繞進去買的不算合理啦,重點在繞不在那個機械但他告300多個人這裡只講1個,剩下的呢
作者: MyPetTankDie 2026-08-17 13:19:00
自動回信屬機械反應這論點毫無道理。繞進去的部分應該主張的是服務本身已從解析服務下架才對
走DNS有點資訊技術都會也不代表你可以在商家鐵捲門拉下來以後鑽進去下單啊
作者: cuzuto 2026-08-17 13:31:00
沒輒,就不是正常消費行為劉男在已知業者關閉服務基礎上,去做額外的行為就算技術可行,立場也輸
挺合理的阿,法官沒有恐龍,店家都拉鐵門了你翻牆進去用自動點餐機點餐還怪店家不出餐喔?
作者:
suyihua (草莓好輕鬆)
2026-08-17 13:48:00機械反應,推得一乾二淨
作者:
iam0718 (999)
2026-08-17 13:58:00法官這樣合理阿 反正這間也不用想做生意了
作者:
Cishang (辭..)
2026-08-17 14:17:00這根本是不同案 你是記者?
作者:
doomlkk (帝王稚)
2026-08-17 15:29:00還在關閉前,不會去查喔
精繞過DNS根本不是什麼鐵門拉下來還鑽進去或者翻牆,這比較像招牌燈已經關掉了,但有人走原本就該走的路進去
作者:
RedFox (回來了)
2026-08-17 15:51:00我覺得是店沒關,只是把門牌撤下,人家靠GPS座標找到店面,正常進入消費你店明明沒關門,也接待客人了,管我怎麼找到你店的位置喔,況且又不是非法手段
作者:
peterw (死神從地獄歸來)
2026-08-17 16:04:00再精確一些,是店沒關但是店員都回家了,你是用自助點餐機點餐成功的
你打他官網網址 只會給你Cloudflare的網址 直接打IP也會因為host對不上而進不去 只有改host才有辦法進去你用不正常手段強制進店 自己點餐 還要店家一定要出餐喔?就像是店家門口有帶位的 今天門口已經貼說不營業了然後你發現還有一扇後門 自己進去找位置掃QR Code點餐 看到APP寫點餐成功 要店家一定要出餐不然告你今天不是什麼DNS快取的問題 而是他已經改用CF好一段時間了 然後有人去找歷史的A Record 找出他伺服器的原始IP再去改host 拿招牌燈來比喻也是很神奇這更像是店家原本只有小門 改用一個有警衛的大門後大門已經鎖起來了 你去找到小門進去 說這也是門啊
作者: tim111444 2026-08-17 16:51:00
這不是同一案吧== 那正常進站下單的呢
作者:
kaltu (ka)
2026-08-17 17:30:00已打烊鐵門拉一半但有人彎腰爬進來去販賣機投餐券說機器寫交易成立你要出餐給我吃這樣這個時候就覺得歐陸法吵著些技術細節很沒意思,海洋法你要硬凹抬槓陪審團就用一般人合理認定reasonable person原則下去檢驗直接一翻兩瞪眼,正常人上網點網址進去哪會另外記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