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郵局寄丟公仔賠500!3個月後變娃娃機大獎

作者: SaberMyWifi (賽巴我老婆)   2026-08-15 11: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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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郵政法第 39 條,誤收他人郵件而故意不返還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關鍵在「故意不返還」——誤收是郵局或寄件人的失誤,本身不違法;違法的是明知不
是自己的卻刻意據為己有。若進一步拆開使用、處分裡面的財物,可能再構成刑法侵占,
性質從行政罰升級為刑事責任。
但現在問題來了
如果是刷到舊條碼,那收件人是否還算誤收人
因為該條碼的收件人是他
但此件包裹又不適用該條碼
這樣他還算不算是誤收?
這個認定會讓這個人受到的責罰差非常多耶
但可以得知的是,如果收件者當下立即通知郵局
就什麼事都沒有了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6-08-15 11:54:00
當然算誤收 你自己買甚麼東西會不知道
作者: hasroten (賦洛流)   2026-08-15 11:54:00
誤收本身沒事啊 有事的是拿去用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6-08-15 11:55:00
前陣子很紅的蝦皮買玩具買到被告不就是誤寄誤收
作者: fenix220 (菲)   2026-08-15 11:56:00
不就侵佔
作者: egg781 (喵吉)   2026-08-15 11:56:00
你有沒有買這東西你自己知道吧?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6-08-15 11:56:00
你在明知這貨件不是自己所訂購的情況下還動他就是侵占啊
作者: cauliflower (菜花)   2026-08-15 11:56:00
重點難道不該是「故意不返還」嗎?為什麼抓著「誤收」在打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6-08-15 11:57:00
不是自己訂購的東西 就是放著等郵局通知或親自拿去退真的敢拿去用就等著吃侵占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26-08-15 11:58:00
他要返給誰 上面有聯絡方式嗎 再寄過去?郵局:賺喔喔 丟給郵局就好
作者: SinPerson (Sin號:)   2026-08-15 11:59:00
他可以這樣主張啊,但買賣家也可以告他侵佔,就看他能不能站得住腳
作者: vivianqq30 (vivianqq30)   2026-08-15 11:59:00
收了 然後幾經轉手到娃娃機台主手上…嗯…誤收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6-08-15 11:59:00
有一個詐欺手法就是這樣搞啊 隨機挑幾個幸運兒用貨到付款
作者: bravery1117 (新鮮的肝)   2026-08-15 12:00:00
這麼大的東西,有沒有買,是不是自己的,會不知道?就單純想占便宜。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6-08-15 12:00:00
然後一些腦波弱的或是剛好有訂東西的衰鬼就這樣莫名付款錢就這樣親自送給對方了不然就是故意寄一堆包裹讓你收 然後等你收到再通知你寄錯 你不讀不回就先告侵占再說2024年的新聞 學生買點數卻收CD專輯還被告侵占
作者: vivianqq30 (vivianqq30)   2026-08-15 12:02:00
很多愛網購的人的確會忘記自己買了什麼 但收到自己沒印象的貨難道不是該先去查紀錄嗎
作者: jack30338 (小螞蟻)   2026-08-15 12:02:00
上面有沒有他的名字 連他的名字都有那也不能算誤收了吧
作者: x94fujo6   2026-08-15 12:02:00
不知道自己買啥的很多啦 單上名字可能都不是本人海鮮之類還能拖一個月才出貨
作者: SpiceKey   2026-08-15 12:04:00
反正這個case查下去一定會有人有刑責 是不是複數人不好說他媽的哪個正常人簽收錯東西就算了 還直接拿去賣或轉手 笑死
作者: www115ui8 (......)   2026-08-15 12:06:00
如果沒有打算退還可能會成立侵占罪
作者: gaym19 (best689tw)   2026-08-15 12:08:00
現在查下去就是全局起飛啊一個一個抓去問
作者: JoeyChen (I am Joey)   2026-08-15 12:11:00
網購買太多忘了買什麼 東西來了就收...
作者: jack30338 (小螞蟻)   2026-08-15 12:15:00
郵局也損失500而已 退個500也不用動到警察吧
作者: mkcg5825 (比叡我老婆)   2026-08-15 12:28:00
沒先看收件人還敢打開啊
作者: storyo11413 (小便)   2026-08-15 12:35:00
真的白癡 你沒買過的東西就不要收不要轉現金就沒刑事怎會有人想貪小便宜 去賭這個?
作者: chengmoon (cheng)   2026-08-15 12:40:00
他是收到以前賣掉的原箱原單子還有他的字跡
作者: egg781 (喵吉)   2026-08-15 12:44:00
返給誰上面有寫啊,再不然就是退給郵局阿,很難?敢問你是買了兩尊悟空以為收到貨了?你主張阿,看法官買不買單阿
作者: xian (鹹蛋超人)   2026-08-15 12:47:00
沒有誤收這回事 就是侵占
作者: game721006 (Simon)   2026-08-15 13:10:00
拿不知道還給誰當藉口的是不是缺乏社會常識?直接說不是他的件退給郵局人員不就好了,拿來當理由會不會太好笑,沒藉口硬要掰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26-08-15 14:41:00
誤收不還即侵占 當然收件人硬當作"無誤"收那另一件事
作者: girafa (想去馬德里的長頸鹿)   2026-08-15 16:10:00
是這樣沒錯 普通人收到不是自己的買的包裹 (也不認識寄件人 排除親友送的驚喜禮物)怎可能打開?當然拿去最近郵局櫃檯歸還說明啊這例子還衍生案外案遺失物>娃娃機台
作者: chengmoon (cheng)   2026-08-15 17:06:00
應該說正常人收到以前賣掉的東西又原箱原單還有自己的筆跡寄回來,會先問原買家是什麼情況,資訊找不到的話箱子上也有新單子可以聯繫寄件人或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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